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预定房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乙方预定座落于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预定期为年月日前,该房屋总房价为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房屋交易时产生的税费由一方承担。
乙方同意签订本协议时,支付定金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作为甲、乙双方当事人订立该房屋预售协议的担保,日后房屋交易付款时,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购买该房屋的'房价款。
一、甲方承诺:
1.与乙方进行该房屋交易时,必须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房价条款;如果甲方预定期内违约不出售该房屋给乙方,甲方需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同时本协议自动失效。
2.该房屋不得存在已经出卖、抵押、查封、共有权人不同意出售等事实,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二、乙方承诺:如果乙方预定期内违约不买该房屋,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定金。
三、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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