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一审被告):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职务:董事长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职务:经理
上诉人不服民事判决书,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一、请求二审撤销一审民事判决书,发回重审。
二、判决被上诉人
三、本案的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第一、一审判决基本事实不清,违反法定程序,应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一审中漏判诉讼请求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重审。
。一审对反诉的回应是反诉主体不符,法律关系不宜与本案合并审理为由,驳回请求。一审没有对反诉的事实和理由组织调查,在判决书中又不提出与反诉有关的内容,即漏判了上诉人的诉讼请求,违反了法定程序。故二审应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重审。
第二、一审没有查清本案基本事实,作出判决,依据法律规定,应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依据以上法律规定,被上诉人应该赔偿上诉人损失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一审没有查清基本事实,作出判决,依据法律规定,应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综上所述,本案应依法撤销一审无事实依据、违反法定程序的错误判决,发回重审。并判决被上诉人。上诉人相信法官能够公正司法,为上诉人主持公道,依法纠正一审错误、不公的判决,并对本案及时作出公正的处理,以维律的尊严,保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高级
上诉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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