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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服务承诺书锦集

来源:年旅网

  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牢固树立廉洁高效、勤政务实的宗旨意识,本机构郑重承诺:

  一、本机构坚决做到“首问负责”、“限时办结”、“政务公开”。

  二、在申请人要求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咨询、查阅时,环境监察人员热情、耐心、认真、真诚地给予说明、解释,并提供有关可供查阅的资料和信息。

  三、对辖区所有排污单位执行排污收费明白卡制度,卡上载明排污收费的标准、测算办法、月份(季)排污费数额、缴纳期限、法律责任、联系人等。

  四、在行政审批中心或办公场所受理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停运、排污口变更、夜间施工审批,接收申请人材料后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当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时,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五、设立12369环境举报热线和环境监察网上投诉中心受理群众举报,环境举报热线24小时值守,随时出动处理正在发生和进行的环境污染扰民事件和查处偷漏排污染物等违法行为和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

  六、执行环境监察人员“十不准”和环保系统六项禁令。

  七、实施监督检查,不妨碍管理相对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八、自觉履行告知义务。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机构职权范围的,应当及时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4、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

  5、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做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6、做出行政许可决定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节规定的期限内,应当将所需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

  九、免费为申请人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

  十、严惩违诺行为。对违诺的署名举报应及时查处,并在20个法定工作日内向举报人反馈查办情况。

  为兑现以上承诺,特公布举报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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