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门卫工作是维护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保障学校平安的重要工作之一,门卫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门卫人员在值勤期间必需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脱管失控;要衣着整齐,仪表端庄,说话和气,讲究文明。
二、学校大门要二十四小时处于关闭落锁状态,当有人因工作须要进出学校时,门卫人员要刚好开启和关闭。
四、对到校办事的外来人员实行电话联系并进行登记,否则,不准进入校内。门卫人员应切实负起登记责任,不得以口头询问代替登记。
五、学校在上课、办公时间,在校教职工不得随意离开学校,凡因外出办事须要离开学校的`,必需凭学校领导批准的出入证明,并经门卫查验无误后方可离校。在上课时间离开学校的学生,必需持有班主任的批准手续,并接受门卫人员的检查。
六、对学生家长所送物品,门卫人员必需仔细检查,填写《学生家长送物交接单》,通知有关人员按时转交学生本人,不准擅自让学生家进步入校内。
七、学校教职工实行持证上岗。凡到校上班的老师、职工及管理人员,必需佩戴上岗证,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拒绝进校。
八、为确保学校公共财产的平安,门卫人员对携带校内公物离开学校者,有权进行检查、询问,教职工必需协作。
九、为了维护学校秩序,保障校内平安,门卫人员必需主动禁止商贩在校门口摆摊、叫卖和非本校车辆进入学校。
十、门卫人员应当拒绝和劝阻学生到校门口购物;不准代替学生到校门外购物。
十一、学校门卫人员应当仔细履行执行本制度,如有违反,按学校有关规定赐予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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