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上海-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海利润滑油有限公司
乙方为甲方液压油供应方及废液压油回收方。双方本着“综合利用、变废为宝”的原则。为确保乙方收购回收甲方废品液压油后(每年一次),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特签订本协议。
1.乙方在收购回收甲方废液压油后,必须回收利用,须符合国家、上海市行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2.乙方进入甲方区域,应遵守甲方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3.乙方在储运甲方废液压油时,应保证运输车辆状况良好不允许跑、冒、滴、漏现象。
4.乙方在处理利用甲方废品过程中应满足如下要求:
4.1.乙方排放的废水、废气、固废、噪声应达标排放。
4.2.乙方对甲方的废品进行综合利用后的残留物按相应法律法规要求处置,不得随意排放,污染环境。
4.3.甲方有权对乙方废液压油的处置进行跟踪检查,对不符合规定或造成环境污染,取消其回收资格。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二年。
甲方:上海-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海利润滑油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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