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屋):
乙方(承租人):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自愿向甲方出租一平方米作为营业用房,双方应遵守以下约定:
1、乙方租赁期限为年,自 年 月 日起。
二、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租金人民币元,双方提前两个月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一年的租金。
三、乙方在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经营。乙方经营中发生的一切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相关部门收取的费用、水电由乙方承担、
4、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出租或转租房屋,不得进行结构改造和爱护房屋内的一切设施。
5、租赁合同未满的,甲乙双方不得无故退租或退房。
不及物动词租赁期内的装修应在不损坏主楼的情况下,经甲方同意后进行。租赁期结束后,所有装饰不得拆除。如需恢复建筑原貌,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合同期满同等条件下,优先供乙方使用,期间使用电器、门窗等。要做好维修工作,维修费用自理。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oldu.cn 版权所有 浙ICP备202412327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