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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安全合同模板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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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学习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损害赔偿纠纷,按本协议第3条处理。

  3、学生在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如学校有过错的,按学校过错的大小确定学校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如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一般由学生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学校无过错:

  (1)损害事件的发生与的设施有关,但的设施并无缺陷;

  (2)或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

  (3)学生患病是自身身体素质引起的,产生后果由监护人承担责任。

  5、严禁教职员工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职员工和共同负责,但教职员工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不负责任。

  6、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当,造成意外伤害的,应承担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不承担责任。

  7、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

  8、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火炮、玩锐刃钝器器物,因此发生赔偿纠纷,一般由肇事者承担责任;如果、老师明知有上述危险情形而不制止的,承担相应责任。

  9、学生应按指定地点食宿,在校外食宿造成意外后果的,不承担责任。指定的提供食宿方应按签订的责任书去履行职责,否则造成意外后果的,由提供食宿方负责。如果受害方能证明未尽到管理职责的,可承担部分责任。

  10、教职员工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工作岗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由负责。

  11、已投保的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12、安全事故发生后,受伤害的学生,其父母(监护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提起诉讼。

  13、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该学习期间。

  甲方

  代表签字:

  乙方(学生监护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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