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集团公司目前经营状况
目前房地产行业整体不景气,市场库存高企,量价齐跌,多数房企资金紧绷,去库存压力较大。对于集团而言,由于选择了城镇化战略,更加面临着开发周期长、盈利模式不确定,资金需求量极大的情况。
在经营管理上,由于资金压力大周转困难,各开发项目亏损较多,经营目标完成情况较差,盈利情况不乐观,因此集团采取了收缩战略,缩减规模,架构重组并采取事业部制的管理模式等措施,相关的产业版块实行自负盈亏的经营模式。
(二)风险管理状况
审计部门去年对各项目公司进行了一轮例行审计工作,通过有关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集团公司整体上属于粗放式的管理,其相关的内控管理表现如下:
1、目标管理不严谨和科学,经营指标虚高而不切实际,导致执行中无法有效地对各产业板块及其相关负责人进行严格的目标管理、计划管控和绩效考核,同时相关的财务监督等方面也欠缺。
2、资金管理计划随意性较大和不科学。而集团公司目前所铺摊子较大,在经营管理上面临一个严重的短板:资金极度匮乏。在整体资金极度匮乏的情况下,由于上述目标管理和资金计划管理皆较混乱随意,不能真正有效的配合集团公司整体运作,因此造成了日常运营中资金上的捉襟见肘和资金调配的随意性,从而使得公司整体运营上的各种问题层出不穷,为处理相关遗留问题各业务部门疲于奔命,更加无法真正按照制度规范进行管理操作。
3、目前制度的许多条款已与实际情况不符合,制度执行情况差。
从我们的内审工作本身来说,目前审计工作效果不够明显,除了对审计整改的重视程度不够之外,另一个主要原因是我们之前的工作将重心放在了合规性审计(即第3项对制度进行审计),仅在部分项目的审计工作涉及了第1项(即目标管理方面)。
而公司目前存在的主要或基本问题是1和2,其他层出不穷的问题也是由此两项所引发,可以说公司在整体上的管理存在较大的问题,因此如果仅仅进行合规性审计(即制度审计)来发现一些细枝末节的问题,并不能真正切中公司管理上的弊病,从而也无法通过审计工作为公司提供增值服务的效果。
值得一提的是,相关审计报告所确认的问题多年来未被整改而继续存在,其原因仍然是由于前述的目标管理以及绩效考核管理等不完善造成的,包括责任人是否整改与其绩效无关而导致整改意愿不高、奖罚制度等监督机制运行不畅,未能为审计工作成果转化提供有力保障。这一点也需要在未来的审计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克服。
(三)20xx年审计工作计划
现代内部审计实务,一般分为以下三种形式:
1)财务审计。
2)合规性审计(即我们日常的制度审计)。
3)经营管理审计。
以上三种审计形式中,第1)项财务审计是基础工作,对于日常的财务收支和会计信息进行监控是必不可少的环节,今后的工作中仍需要适当保留财务审计的内容。第2)项合规性审计(即制度审计)从之前的审计工作情况来看,由于所关注的多为细支末节的问题,在目前公司整体管理存在问题的情况下相关审计效果不佳,无法起到对管理提供增值服务的效果。因此今后的审计,应该从第3)项即经营管理审计工作来切入。同时,我们也要介入部分管理当中,提供有关的管理咨询,利用本身的专业知识充当公司的管理顾问角色。
目前,集团公司实行全面事业部制管理模式改革,各事业部核算,封闭运作,自负盈亏。在事业部管理模式下,以下方面的关系还需要审计部门在工作中予以特别关注:总部与事业部之间的权责利的划分是否清晰明确,相关的管理权限表是否合理。如何对各事业部进行业务协调。相关日常经营信息是否能够及时准确提供。如何有效地评估和监控相关事业部的运作。
根据以上的分析,我们对20xx年做出了如下的工作计划:
1、经营管理审计方面
根据集团目前经营情况及全面事业部管理模式,上半年首先对目标管理(全面预算管控和绩效考核的前提条件)、预算管理绩效管理财务管理等职能管理(计划预算管控、绩效考核、财务监督是经营目标达成的重要保障)进行评估和完善,同时对投融资方面存在的重大风险进行评估和完善资金管理,下半年对主要项目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中经济责任审计,目的在于评价经营目标的达成情况以及检验目标管理、预算管理、绩效管理、财务管理的管理成效,针对存在的问题查漏补缺。
2、咨询方面
建立并完善咨询服务管理的立项来源(董事会指令、各部门服务申请、员工建议),根据业务需要或相关领导指示,本部将通过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评价并改善风险管理、控制及治理过程的效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内部控制培训。
2对新业务、新系统及其相关流程提供审计建议等。
3参与收购或尽职调查。
4及时参与重大经营决策的事前评估、过程管理和事后评估等。
3、计划安排
审计部制定20xx年审计工作计划,见附件1:《20xx年审计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审计工作围绕街道发展目标,树立以“监督促治理”的审计理念,坚持“围绕街道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工作方针,建立、健全内部审计规章制度,有效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确保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监督、管理、服务职能,为街道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年度工作目标
围绕街道全面建设这个中心,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内审工作,继续做好财务收支、经济责任、在建项目审计,加强监督,促进规范。着力抓好审计整改落实,不断改进审计方法,努力提高审计工作质量,进一步加强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监管,推进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规范管理,推动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三、审计工作内容
1、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技能。
由街道内审工作站牵头,至少组织一次对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人员、民主理财小组人员及相关领导人的集中培训,主要就财经纪律、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和业务知识等方面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人员、民主理财小组人员的业务水平,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
2、开展财务审计,建立长效机制。
根据街道实际情况,有计划、有步骤地对部门和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进行财务收支审计、专项资金审计工作,不断扩大内部审计工作的覆盖面,建立长效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对严肃财经纪律、维护经济秩序、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管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积极作用。
3、对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进行审计。
根据农村财务三年一轮审的内审工作要求,结合今年街道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换届情况,按照街道20__年内审工作计划,重点对芦花、施家岙、吴家岙等16个股份经济合作社近3年村级财务收支、工程项目、财务管理情况开展财务审计。同时,针对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党支部换届离任情况,适时开展经济责任审计。通过审计,建立审计结果情况通报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和整改,切实提高农村财务审计监督实效。
4、加强审计工作队伍建设,做好信息交流和业务培训工作。
20__年各项内审工作的开展,要在街道内审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街道纪工委的协调组织下,坚持以点带面、突出重点,加大后续整改力度,不断创新新经济常态下的审计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建立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审计监督和问责工作机制,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同时,要切实抓好内审信息的收集和报送工作,开展审计案例分析调研,落实审计项目调研课题,积极组织内审人员参加省、市各级内审业务培训,提升内审业务工作水平,为促进我街道内审工作常态化、程序化、规范化水平而继续努力。
第一条 为加强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各单位内部审计制度,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收支管理,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结合卫生系统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医院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第二条 卫生系统内部审计是指卫生系统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对本单位及所属机构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性进行监督审核的行为。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类国有卫生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卫生单位(以下简称各部门、各单位)。
第四条 内部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人员在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规定开展审计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汇报,研究部署工作,及时批复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审计报告,并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审计意见,保证内部审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第五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置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审计人员,开展审计工作。年收入3000万元以上或拥有300张病床以上的医疗机构、年收入20xx万元以上或所属单位多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设置的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其他卫生企业、事业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置的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专职审计人员,也可以授权本单位其他机构履行审计职责,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审计人员。
第六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有审计、会计、经济管理、工程技术等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内部审计人员实行岗位资格准入和后续教育制度,各单位应当予以支持和保障。
第七条 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必须具备中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5年以上的审计、会计工作经历。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任免应征求上级主管内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免。
第 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严格遵守内部审计准则和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做到、客观、公正、保密。内部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内部审计工作。
第九条 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内部审计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护内部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保证内部审计开展工作和培训所必需的经费。
第十条 卫生部内部审计机构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国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并对部属(管)单位组织实施内部审计。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内部审计机构负责指导和监督本地区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并对所属(管)单位实施内部审计。各类卫生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负责本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并对所属机构进行审计和业务指导、监督。各部门、各单位内部审计机构接受国家审计机关的指导和监督。
第十一条 卫生行政部门内部审计机构对本系统内部审计业务指导和监督的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法律和法规,制定内部审计制度规定及工作规范;
(二)指导和监督有关部门、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内部审计人员,按规定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三)制定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组织行业内部审计及审计调查活动;
(四)组织审计业务培训,开展审计工作研究,交流审计工作经验,表彰内部审计先进单位和个人,工作计划《医院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第十二条 内部审计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拟定内部审计规章 制度;
(二)审计预算的执行和决算;
(三)审计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
(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开展有关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五)审计基本建设投资、修缮工程项目;
(六)审计卫生、科研、教育和各类援助等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七)开展固定资产购置和使用、药品和医用耗材购销、医疗服务价格执行情况、对外投资、工资分配等专项审计调查工作;
(八)审计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
(九)审计内部有关管理制度的落实;
(十)其他审计事项。
第十三条 内部审计机构每年应当向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提交工作报告。
第十四条 内部审计机构对审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审计机构报告。
第十五条 内部审计机构根据审计业务的需要,报经所在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并检查监督审计业务质量。
第十六条 内部审计机构在审计工作中应加强与外部审计的沟通与合作。
第十七条 内部审计机构在履行审计职责时,具有下列权限:
(一)要求被审计单位按时报送财务预算、财务决算、会计报表及有关文件、资料;
(二)参加本单位基建、设备购置、财务、对外投资等相关会议,主持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
(三)参与研究制定有关规章 制度;
(四)审核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现场勘察实物;
(五)检查计算机系统有关电子数据和资料;
(六)对与审计有关的问题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证明材料;
(七)对严重违反财经法规、严重损失浪费的行为,做出临时制止决定;
(八)经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对可能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与经济活动有关的资料,予以暂时封存;
(九)根据审计结果,提出纠正、处理违反财经法规行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
(十)对模范遵守财经法规的被审计单位和人员,提出表彰建议;对违法违规和造成损失浪费的被审计单位和人员,提出通报批评或者追究责任的建议。
第十 本部门、本单位在管理权限范围内,授予内部审计机构必要的处理、处罚权。
第十九条 内部审计工作的主要程序:
(一)根据本部门、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拟定审计项目计划,报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二)内部审计机构实施审计前,应编制审计工作方案,组成审计组,并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被审计单位;被审计单位应配合审计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 件;
(三)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应取得审计证据,编制审计工作底稿,由被审计单位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四)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编制审计报告,并征求被审计对象的意见。被审计对象在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反馈意见,送交审计组;
(五)内部审计机构对审计组提交的审计报告进行审核后,报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下达被审计单位,被审计单位应当执行;
(六)内部审计机构应督促被审计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落实审计意见,并书面报告执行结果;
(七)内部审计机构应对必要的项目实施后续审计。
第二十条 内部审计机构对办理的审计事项,应当建立完整的审计档案,并按照有关规定保存。
第二十一条 对审计工作成效显著的内部审计机构和履行职责、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突出成绩的内部审计人员,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应给予精神或者物质奖励;对不履行审计职责的内部审计人员,由所在单位给予批评;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泄露秘密的内部审计人员,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十二条 对拒绝或者不配合内部审计工作、拒绝提供或者提供虚假资料、拒不执行审计意见以及打击报复内部审计人员的单位和人员,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及时做出严肃处理。
第二十三条 各部门、各单位可根据本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或实施办法,并报上级内部审计机构备案。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一、指导思想
继续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审计为发展服务”的科学理念,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发挥审计工作推进教育发展、推进依法行政、推进制度创新的作用。
二、工作重点
(1)继续深化经济责任审计。
认真执行《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做到凡“离”必审。同时加强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使审计关口前移,变审计发现型为预防型。进一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行为,尝试实行经济责任审计预告制、工作联系制、情况报告制、跟踪落实制、结果公告制等。
(2)继续深入开展财务收支审计。
以自主创新为动力,在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上实施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的审计,努力深化审计内容,不断改进审计方法。积极开展食堂、房屋出租等情况的审计,逐步规范核算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进一步完善相关的内部审计制度和操作规程,搞好内审人员后续教育工作。
(4)认真抓好跟踪审计。
以审计意见、建议的落实和审计成果的运用为重点,实行跟踪审计回访制度。督促检查单位自觉执行审计意见和建议,促进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三、主要措施
1、坚持以人为本,以法治审的原则。加强审计队伍建设,提高审计人员的素质,努力学习《审计法》、《会计法》、《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审计业务知识,继续发扬“依法、求真、严谨、奋进、奉献”的审计精神。
2、贯彻“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方针,做到认识到位;强化管理、夯实基础、质量到位;突出重点、落实责任,成果到位。开展文明审计树立公开、公正、文明、廉洁的审计形象。
3、坚持求真务实,讲求实效的要求,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做到原则性和灵活性的和谐统一。
4、发扬“严谨细致、一丝不苟”的作风,把它贯穿到审计业务的全过程,力求做到从审计计划、审计方案、审计取证、审计报告的撰写到审计成果利用,都严谨细致,以避免审计风险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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