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开展项目核准的前期工作。 3、项目核准。
4、初步设计报告。(权限在省上的项目放在核准前,不在省上的放在核准后)
5、工程招标. 6、质量监督。 7、开工许可. 8、工程验收. 9、电网建设。 10、建后管理。
二、水电站建设的审批权限?
电源开发权包括勘察设计权及开发建设权。勘察设计权是指依法取得的对特定电源项目开展勘察设计的权利,包括完成一定投入后经审定的前期工作成果和有价值的信息资料;开发建设权是指依法取得并按照审定的工程技术方案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特定电源项目进行开发建设和获取电能的权利.流域综合规划实行分级管理。流域面积500平方公里以上或跨设区市的河流综合规划由省水利厅会同省
第 1 页 共 5 页
编制并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论证后报省审批.(福建规定)省管河流由市(州)发展计划部门和水利部门转报省审批.州管河流由市(州)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州级相关部门审查.报市(州)批准;县管河流由县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县级相关部门审查,报县批准(四川规定).
非主要河流上开发水电项目,装机容量小于2。5万千瓦且符合河流(河段)水电规划、无综合利用要求且不需要省协调外部条件的,由市(州)、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办理电源开发权行政许可事项,报省发展改革部门备案;主要河流上开发水电项目或非主要河流上开发水电项目装机容量大于2.5万千瓦(含2。5万千瓦)的,由省发展改革部门办理电源开发权行政许可事项(四川规定)各市(州)有不同的规定:绝大部分是电站装机0.5万千瓦以下由县上相关部批,但凉山州是0.25万千瓦以上由州上审批。
25万千瓦以上由国家批,100万千瓦以上的由批.任何水电站开发项目必须经核准后方可开工建设。水电站开发实行核准制,未经核准不能开工建设。
三、要获得流域规划的审批需作哪些工作? (一)、流域规划的送审
流域规划的编制及送审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由取得开发权的业主出钱编制规划报告,经层层发改部门报送到有审批
第 2 页 共 5 页
权限的评审和审批;另一种是由县上出钱编制规划报告,经层层发改部门报送到有审批权限的评审和审批。这两种情况规划的批复都是批给县发改局(根据批复及开发权限).
(二)、开发权的取得与流域规划?
有的在开发权取得之前相关部门已完成了流域规划,此时流域规划的费用由取得开发权的业主补付;另一种就是由取得开发权的业主出钱作流域规划。
(三)、得到流域规划的批复需作哪些工作? 1、开展流域规划前期工作的请示与批复
由企业或县水利局向发改部申请作流域规划前期工作,由有审批权限的发改部门审批。待批复后,开始作流域规划。
2、水电站建设项目流域综合规划同意书:到有权限的发改部门办理“流域规划同意书”。要请有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建议书.
3、水电站建设项目防洪规划同意书:
水电站建设业主在取得水资源开发许可批复后,应到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综合规划或流域管理机构办理“防洪规划同意书”。有相应资质单位编制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4、水电站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
建设业主在办理好上述“两个同意书”后,应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按规定权限报相应的水
第 3 页 共 5 页
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将审查意见和专家评审组意见及经审定的报告书等材料报相应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5、渔业资源影响论证的审批:
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流域渔业资源影响论证书》,有权限的水利部门组织专家组对其进行评审,出据评审意见.有权限的水利部门完成《流域渔业资源影响论证书》的批复。
6、流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
(1)、作流域规划的单位向发改部门打流域规划环评工作的申请;发改部门出一个同意流域水电资源进行规划环评的通知。
(2)、作流域规划的单位向林业部门打流域规划环评工作的申请;林业部门出一个同意流域水电资源进行规划环评的通知。
(3)、作流域规划的单位向游局打流域规划环评工作的申请;游部门出一个同意流域水电资源进行规划环评的通知.
(4)、作流域规划的单位向环保护部门打流域规划环评工作的申请;环保部门出一个同意流域水电资源进行规划环评的通知。
规划单位请有环评资质的单位编制《流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书》,有权限的审批单位组织相关专家评审后批复。
7、建设项目选址的审批
将电站的坝址、厂址的位置和界限报有审批权限的水利
第 4 页 共 5 页
部门(一般情况)、建设局(厅)审批(有遗产保护区的实验区)。
8、流域规划报告的审批
(1)、规划单位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流域规划报告书》
(2)由发改部门、水利部门向有审批权限的相应部门打《流域水能资源的请示》,有权限的部门组织专家对《流域规划报告》进行审查并出据《流域规划报告的专家审查意见》
待上述资料齐全后,发改部门下达流域规划的批复。
第 5 页 共 5 页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oldu.cn 版权所有 浙ICP备202412327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