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福建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101-2005)(以下简称本定额),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并结合福建省实际情况编制。
二、本定额是福建省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建筑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是编制建筑工程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和确定建筑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建筑工程设计概算、投资估算的基础;是编制建筑工程企业定额、投标报价的参考。 三、本定额适用于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仿古建筑工程,以及建筑物地下室的人防工程。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具备的机械装备程度,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以及合理工期和合格工程进行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五、本定额是依据国家和省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六、本定额的人工消耗量:人工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以及人工幅度差。 七、本定额的材料消耗量:
1.材料消耗量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算了相应的施工场内运输及施工操作损耗。 2.混凝土的养护均按自然养护考虑。
3.周转性材料已按规定的周转次数摊销计入定额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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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用量少、占材料费比重小的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元”表示。
5.施工工具用具性消耗材料,未列出定额消耗量,在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中考虑。
6.本定额取定的混凝土、砂浆等半成品与设计不同时,按《福建省建设工程混凝土、砂浆等半成品配合比》调整。 八、本定额的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
1.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和机械施工工效编制的,包括了机械幅度差。 2.随工作班组配合的中小型机械台班消耗量已列入相应定额项目内。 3.未列出消耗量的施工机械台班合并为其他机械费,以“元”表示。
九、本定额除另有说明外,均已包括材料、半成品、成品从现场集中堆放地点、工地仓库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场内水平运输费,以及周转性材料在同一城区内的场外运输费。本定额已包括檐高3.6m以内的材料垂直运输费用,檐高3.6m以上的材料垂直运输费用按第十一章计算。
十、本定额是按建筑物檐高20m以内编制的,当建筑物檐高超过20m时,按以下规定另行计算建筑物超高施工增加费。建筑物超高施工增加费包括建筑物超高降效和加压水泵台班费用。
1.建筑物超高降效,包括人工降效和机械降效,按降效项目的人工、机械台班消耗量乘以下表相应的降效率计算。降效项目,包括建筑物基础以上的全部项目,不包括土石方、室内垫层、室外工程、地下室(含顶板)、垂直运输、各类构件的水平运输及各项脚手架。
建筑物檐高 30m 40m 50m 60m 70m 80m 90m 100m 110m 120m 以内 以内 以内 以内 以内 以内 以内 以内 以内 以内 2
人工降效率(%) 1.1 2.3 3.7 5.3 7.1 9.0 11.0 13.1 15.3 17.6 机械台班0.22 0.46 0.74 1.06 1.42 1.8 2.2 2.62 3.06 3.52 降效率(%) 2.加压水泵台班,按降效项目全部混凝土体积每立方米增加下表相应的加压水泵台班:
建筑物檐高 30m 40m 50m 60m 70m 80m 90m 100m 110m 120m 以内 以内 以内 以内 以内 以内 以内 以内 以内 以内 加压用水0.060.090.110.120.120.120.130.130.130.13泵台班 84 00 00 47 79 04 52 68 75 3.加压水泵选用电动多级离心清水泵,规格如下表:
建筑物檐高 40m以内 40-80m 80-120m 水泵规格 Φ50以内 Φ100以内 Φ150以内 4.同一建筑物檐高不同时,可以按建筑高度垂直区分的建筑物超高施工增加费区分不同高度分别计算;难以按建筑高度垂直区分的建筑物超高施工增加费按地面以上建筑面积加权平均计算。
5.建筑物的檐高,是指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滴水的高度;突出屋面的水箱间、楼梯间、电梯房、女儿墙等不能计算檐高。 十一、本定额未包括地下室工程和上部洞体工程施工(非夜间)的人工、机械降效及施工照明费,建筑工程的地下室和上部洞体工程非夜间施工的人工、机械降效在相应项目单价中考虑,除模板项目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03外,其他降效项目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08;非夜间施工的照明费列入措施项目费,按自然层建筑面积以3元/m2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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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本定额所指的“主墙”是指结构厚度在120mm以上(不含120mm)的各类墙体。
十三、本定额相关项目考虑了产品一般保护费用,建筑构配件及产品有特殊要求加固包装的保护费用另行计算。 十四、本定额已包括场内建筑垃圾的清理、堆放费用,未包括外弃,需要外弃的另行计算。 十五、本定额的工作内容已说明了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在定额内考虑。
十六、本定额未编列建筑装饰和小区、厂区、室外总体道路及地下管道、室外挡土墙及护坡等定额项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套用《福建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201-2005)的相关项目及其规定,小区、厂区、室外总体道路工程套用《福建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401~407-2005)的相关项目及其规定。
十七、本定额中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者,均不包括“××”本身。
十八、本定额由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管理和解释。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一、一般规定
1.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多层建筑物自然层的层高在2.2m以上(含2.2m,下同)者,方可计算建筑面积。
2.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和多层建筑物首层的建筑面积,均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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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单层建筑物内设有部分楼层者,其二层及二层以上的楼层,以及多层建筑物二层及二层以上的楼层,层高在2.2m以上者,均计算建筑面积。有围护外墙的,按外墙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外墙的,按自然层结构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单层仿古建筑或多层仿古建筑的两自然结构层间局部有楼层者,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4.高低联跨的单层建筑物,以高跨结构外边线为界,可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同一建筑物的结构、层数不同时,分别计算建筑面积。 5.设有围护结构(或围栏)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按其底板面的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6.设有围护性幕墙的建筑物,按幕墙主墙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7.单层仿古建筑,有台明者按台明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台明有围护结构的以围护结构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围护结构外有檐廊柱的,按檐廊柱外边线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围护结构外边线未及构架柱外边线的,按构架柱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无围护结构的按构架柱外边线计算面积。
8.多层仿古建筑,其首层的建筑面积计算方法分有、无台明者两种,按上述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计算方法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各层建筑面积计算方法,按上述单层无台明建筑的建筑面积计算方法计算。
9.碉楼式建筑物的碉台内无楼层分界的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碉台内有楼层分界的分层累计计算建筑面积。单层碉台及多层碉台的首层有台明的按台明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台明的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多层碉台的二层及二层以上均按各层围护结构底面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二、计算全面积的范围
1.单层建筑物按一层建筑面积计算,多层建筑物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
2.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商店(仓库、车间)、地下车站、地下泳池、地下指挥部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建筑面积,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以外的通风排气竖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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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于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深基础地下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时,有围护结构且层高在2.2m以上的部位,按该部位的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4.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按一层建筑面积计算。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5.建筑物内的夹层、插层,按其层高在2.2m以上的部位计算建筑面积。
6.技术层和检修通道内设有围护结构的办公室、值班室、储藏室等,层高在2.2m以上时,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7.室内楼梯间、电梯井、观光电梯井、自动扶梯、水平步道(滚梯),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8.室内提物井、管道井、抽油烟机风道、通风排气竖井、垃圾道、附墙烟囱等,按首层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9.设有结构层的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按结构层计算建筑面积;没有结构层的,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10.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分层计算建筑面积。
11.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2.1m(不含2.1m)的部位,按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2.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挑廊、走廊、眺望间、落地厨窗、阳台等,按其围护结构外围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3.建筑物间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层高在2.2m以上的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4.建筑物内的变形缝,依其缝宽按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并入建筑物建筑面积计算。 三、折算面积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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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在1.2m至2.1m的部位,按该部位水平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2.建筑物外无围护结构,有顶盖的走廊、挑廊、檐廊、阳台等,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3.有永久性顶盖的室外楼梯,按其依附的建筑物自然层数的水平投影面积之和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4.雨篷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超过2.1m时,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5.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按其顶盖水平面积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6.建筑物间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7.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8.两层或多层仿古建筑构架柱外有围护装修或围栏的挑台部分,按构架柱外边线至挑台外围线间的水平投影面积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9.坡地仿古建筑、临水仿古建筑或跨越水面仿古建筑的首层构架柱外有围栏的挑台部分,按构架柱外边线至挑台外围线间的水平投影面积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四、不计算面积的范围
1.层高小于2.2m的楼层或部位。
2.属于道路组成部分的穿过建筑物的通道(骑楼、过街楼的底层)吊脚架空层、架空走廊、走廊、檐廊。 3.设计不利用,或作为技术层,或层高不足2.2m的深基础架空层、吊脚架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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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利用地下室设置的消防水池。
5.建筑物内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
6.单层建筑物内分隔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的幕布、布景天桥、挑台。 7.建筑物内的技术层和检修通道(不论其层高如何)。
8.设计不利用或净高不足1.2m的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
9.突出外墙的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面、装饰性幕墙、门斗、宽度在2.1m以内(含2.1m)的雨篷、空调室外机搁板(箱)、构件、配件以及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装饰性的阳台、挑廊等。
10.用于检修、消防等的室外钢楼梯、爬梯。
11.无永久性顶盖的场馆看台、室外楼梯、架空走廊、露台等。 12.屋顶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花架、凉亭、露天泳池等。 13.临时、活动、简易的建筑物。
14.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地下人防通道、地铁隧道等建筑物。 15.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的与建筑物不相连通的变形缝。
16.有台明的单层或多层仿古建筑中的无柱门罩、窗罩、雨篷、挑檐、无围护的挑台、台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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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无台明仿古建筑或多层仿古建筑的二层或二层以上突出墙面或构架柱外边线以外的部分,如头垛、窗罩等。 18.仿古建筑中的牌楼、实心或半实心的砖、石塔。
19.仿古构筑物:如月台、环丘台、城台、院墙及随墙门、花架等。 20.碉台的平台。
第一章 土(石)方工程
说 明
一、土石方定额分别开挖、运输、回填和人工、机械操作编制。
二、土石方定额中的岩土分类详见“土壤、岩石分类表”。表中所列Ⅰ、Ⅱ类为定额中一、二类土壤(普通土);Ⅲ类为定额中三类土壤(坚土):Ⅳ类为定额中四类土壤(砂砾坚土);Ⅴ类为定额中松石;Ⅵ~Ⅷ类为定额中次坚石;Ⅸ~Ⅹ类为定额中普坚石;Ⅺ~ⅩⅥ类为定额中特坚石。
三、套用土石方定额应根据合理的施工方案,选择合理的开挖或回填方式、运输距离、机械类型和型号。 四、土方工程定额。
1.土壤含水率大于25%时,相应挖土、装土、运土定额人工和机械数量乘以1.18系数。如已采用井点降水的,则均按干土计算。干湿土的划分首先以地质勘察资料为准,含水率≥25%为湿土;若无地质勘察资料,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在同一沟槽、基坑内有干、湿土时,工程量应分别计算,并按槽、坑的全深套用相应定额项目。如泥土在静水或缓慢的流水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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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沉积,经生物化学作用形成,天然含水量W大于液限WL、天然孔隙比e小于1.0时为粘性土;天然孔隙比大于1.5时为淤泥;天然孔隙比大于1.0而小于1.5时为淤泥质土。无论是淤泥还是淤泥质土一律套用淤泥定额。
2.回填土压实、碾压定额按压实后的体积编制,人工、机械松填土定额按松填体积编制,其他土方挖、运(包括装载机装松散土)定额按天然密实体积(自然方)编制。
3.平整场地定额未包括挖树根、草皮和排除障碍物,有发生时另行计算。 4.人工开挖砾石含量在30%以上密实性土壤的,按相应四类土定额乘以系数1.43。
5.人工挖沟槽土方一侧弃土,槽坑一侧填土时,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13。人工挖沟槽、基坑土方,沟槽、基坑基底开挖宽度在1m以内的,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5。
6.人工在群桩间挖土的,挖土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25,工程量计算时桩身所占体积不扣除。
7.人工挖土方需要人工垂直提升土方超过1.5m的,挖沟槽淤泥、流砂深度超过1.5m的,超出部分工程量应计算土方垂直运输费用,按垂直深度全深每米折合水平距离7m套用人工运土或淤泥、流砂定额的每增运项目。
8.人工配合机械挖土,且人工挖土工程量小于总挖方工程量的10%的,人工挖土套用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5。 9.挖掘机在垫板上作业的,相应定额人工和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1.25,搭拆垫板的费用另行计算。
10.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的土层平均厚度<30cm时,相应定额推土机台班数量乘以系数1.25,铲运机台班数量乘以系数1.17。 11.在横撑间距≤3m的支撑下挖土的土方工程量,套用相应定额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1.43,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1.20。在横撑间距>3m的支撑下挖土和先开挖后支撑的不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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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运淤泥套用相应运土定额,自卸汽车台班数量乘以系数1.30。
13.手扶振动压路机碾压定额适用于无法采用振动压路机施工的土方工程量。 14.泥浆运输定额按实际运输的泥浆量编制。
15.凿除人工挖孔灌注混凝土桩护壁可以套用砍灌注桩头定额乘以系数0.85。
六、石方爆破定额不适用于控制爆破。石方爆破定额按电雷管、炮眼法松动爆破和无地下渗水积水考虑,未考虑防水和覆盖材料。采用火雷管的,雷管材料可以换算,数量不变,扣除胶质导线用量,按每个雷管增加导火索用量2.12m。
七、自卸汽车运土石方采用人工、反铲挖掘机或抓铲挖掘机装车的,运输1km以内定额的自卸汽车台班数量乘以系数1.03;采用拉铲挖掘机装车的,自卸汽车台班数量乘以系数1.06。
八、同一槽、沟、坑内不同类别的土石方,工程量分开计算,套用定额应按同一槽、沟、坑深度(全深)。
九、土石方定额未考虑挖湿土及淤泥时所发生的排水费用,未考虑现场障碍物清理,未考虑弃土、石方的场地占用,有发生时另行计算。
十、挡土板工程定额。
1.适用于沟槽、基坑、工作坑及检查井的挡土板支撑。
2.所指的“密挡土板”是指满铺挡板,“疏挡土板” 是指间隔铺挡板。
3.除钢挡土板定额外,其他定额按横板考虑,如采用竖板的,相应定额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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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定额中挡土板支撑按槽坑两侧同时支撑挡土板考虑,槽坑一侧支撑挡土板的,相应定额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1.33,除挡土板外的材料乘以系数1.33;槽坑宽度超过4.1m时,其两侧均按一侧支挡土板计算。
5.采用井字支撑的,套用相应疏撑定额乘以系数0.61。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土石方工程量计算应当根据合理的施工方案计算。
1.土石方开挖需要放坡和工作面需要预留宽度的,应根据工程地质情况确定。 2.一般优先考虑采用机械施工。
3.机械挖沟槽、基坑土方(或淤泥)如需人工辅助开挖(如清底、切边、修整底边等),人工开挖程量一般不超过总开挖工程量的10%。在支撑下开挖,人工开挖与机械开挖的工程量比例根据实际支撑情况确定。
4.土石方运输工程量应根据场地情况确定,开挖的土石方可以利用作为回填料的且现场可以堆放的,土石方弃运工程量应扣除回填工程量。
二、沟槽、基坑、平整场地和一般土石方的划分:底宽3m以内且底长大于宽3倍以上的按沟槽计算;底面积在20m2以内的按基坑计算;厚度在30cm以内的就地挖、填土按平整场地计算;超上述范围的土、石方按一般挖土方或石方计算。挖土方和山坡切土以原地面标高作为划分界限,以上为“山坡切土”,以下为“挖土方”。
三、平整场地按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四、土石方开挖工程量按挖方尺寸以体积计算。修建机械上下坡的便道土方量并入土方工程内;石方超挖量并入石方工程量计算,超挖量根据工程地质实际情况及有关规定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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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挖基础沟槽土方,长度按中心线长度计算。如遇挖沟槽土方与基坑或土方连接的,其长度应减去基坑或土方的下底宽度。挖管道土方如遇管道井室(包括检查井、雨水井、阀门井和雨水进水井等)所需增加开挖工程量可按沟槽全部工程量的2.5%计算。
六、土石方回填工程量按填方尺寸以体积计算:
1.基础回填:按挖方体积减去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的基础体积(包括进出垫层及其他构筑物)计算; 2.室内回填:按主墙间净面积乘以回填厚度计算; 3.场地回填:按回填面积乘以平均回填厚度计算。
七、土石方运输工程量按天然密实度体积计算。剩余土石方外运的工程量应扣除折算为天然密实度体积的回填量。
土方体积换算系数表
虚方体积 1.3 天然密实度体积 夯实后体积 1 0.87
八、土石方运距应以挖土石方重心至填土石方重心最近距离计算,挖、填、弃土石方重心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如遇下列情况应
增加运距:
1.人力及人力车运土、石方,上坡坡度在15%以上,推土机、铲运机重车上坡坡度大于5%,斜道运距按斜道长度乘以如下系数:
松填体积 1.08 13
项目 坡度(%) 系数
10以内 1.75 推土机、铲运机 15以内 20以内 2 2.25 人力及人力车 25以内 15以上 2.5 5 2.拖式铲运机斗容量3m3的加27m转向距离,其余型号铲运机加45m转向距离。
九、挡土板工程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方法按所需支撑的支撑面尺寸以面积计算,如上层放坡下层支撑则按实际支撑面积计算。
第二章 桩与地基基础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陆地上桩基础工程。
二、本章定额项目名称中的桩长是指桩底(桩尖)至自然地坪的长度;锤重是指设计锤重;压桩力是指设计压桩力。 三、本章定额中已综合各种桩的压实系数和充盈系数。
四、本章定额中未考虑桩基施工遇有旧基础、孤石等需处理的,施工场地桩机无法直接行走而需加固的,有发生时另行计算。 五、打(压)预制方(管)桩定额: 1.已包括预制混凝土桩的场内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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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包括钢筋混凝土方(管)桩本身费用;
3.打(压)桩定额中已包括接桩时所需要的桩机和起重机的台班量。
4采用机械快速连接打压预制管桩,相应打压桩定额的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1.07,接桩材料费另行计算。 5.送预制方(管)桩套用相应打(压)桩定额,其人工、机械消耗量乘以下表系数:
送桩深度 2m以内 4m以内 4m以外 系数 1.05 1.10 1.15 6.金属周转材料中包括桩帽、送桩器、桩帽盖、活瓣桩尖、钢管、料斗等周转性材料。
7.静力压桩机打钢筋混凝土预制桩,如因地质原因桩身露出自然地坪造成桩机不能移位,可另计砍除露明桩身费和静压桩机停滞台班费用,静压桩机停滞台班费按一个露明方桩0.094台班、一个露明管桩0.063台班计算。
8.预制管桩设计要求填充的空心部分,混凝土、钢筋按实计算套用第四章的混凝土柱、钢筋制安定额,其中底部的簿钢筋托板及固定托板用的钢筋按铁件计算。
9.在旧建筑物场地上进行打(压)预制方(管)桩,设计或发包人要求用桩机送桩器进行探桩的,探桩项目套用打(压)桩定额乘以系数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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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锚杆静压桩压桩定额已包括校正反力架垫铁的摊销量;未包括反力架用的螺栓螺帽,按铁件另计;未包括钢筋混凝土桩材料费。封桩定额已综合砍、凿桩头费用。
七、预制钢筋混凝土桩身的损耗率为1.5%,不分现场预制或外购。 八、设计的电焊接桩接头钢材用量与定额的用量不同时,按设计调整。 九、冲(钻)孔灌注混凝土桩:
1.冲(钻)孔灌注桩分列成孔、护筒埋设、混凝土灌注、泥浆制作、泥浆外运等项目计算。 2.桩机及钻头的种类和型号按一般情况考虑,若有不同可以调整。 3.成孔区分不同土质,共六种,见下表:
岩岩石地层 土分松散地层 坚硬程类 度等级 代表性岩石 I 流塑、软塑、可塑粘性土、稍密、中密粉土,含硬杂质≤10%的填土 硬塑、坚硬粘性土,密实粉土,含II 硬杂质≤25%的填土,湿陷性土,红⒈全风化的各种岩石; 粘土,膨胀土,盐渍土,残积土,极软岩 ⒉各种半成岩 污染土 III 砂土,砾石,混合土,多年冻土,⒈强风化的坚硬岩或较硬含硬杂质﹥25%的填土 软岩 岩; 16
⒉中等风化~强风化的较软岩; ⒊未风化~微风化的页岩、泥岩、泥质泥岩等 ⒈中等风化的坚硬岩或较硬岩;IV 粒径≤50mm、含量﹥50%的卵(碎) 石层 较软岩 ⒉未风化~微风化的凝灰岩、千枚岩、泥灰岩、砂质泥岩等 ⒈微风化的坚硬岩; V 粒径≤100mm、含量﹥50%的卵(碎)⒉未风化~微风化的大理石层,混凝土构件、面层 较硬岩 岩、板岩、石灰岩、白云岩、钙质砂岩等 未风化~微风化的花岗岩、VI 粒径﹥100mm、含量﹥50%的卵(碎)闪长岩、辉绿岩、玄武岩、石层,漂(块)石层 坚硬岩 安山岩、片麻岩、石英岩、石英砂岩、硅质砾岩、硅质石灰岩等 4.同一根桩土质不同,成孔按整根桩孔深套用定额。孔深是指护筒顶面至桩底面的深度。 5.成孔定额已包括场内泥浆清理及砌筑泥浆池。
十、沉管灌注混凝土桩、砂桩、砂石桩的桩尖,定额中是按混凝土桩尖取定,设计桩尖材料不同可以调整。十一、人工挖孔灌注混凝土桩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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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综合挖孔土方与护壁混凝土量。
2.已综合强风化岩及桩底0.5m以内的岩石(微风化、中风化岩)处理;施工中遇到岩层超过0.5m的,超过部分可以另计岩石成孔增加费。
3. 施工中如遇流砂、淤泥的,按流砂、淤泥量定额人工消耗量增加0.60工日/m3,增加的材料及措施费用另行计算;如遇孔内发生地下水渗透积水而需抽水处理的,另行计算。
十二、桩空孔部分,如需填充的,填充混凝土的套用混凝土垫层定额,填充砂的套用砂垫层定额。
十三、深层水泥土搅拌桩定额已综合正常施工工艺需重复喷粉、喷浆、搅拌等;深层水泥土搅拌桩定额的水泥掺量按15%考虑,设计水泥掺量不同按水泥掺量增减定额进行调整。
十四、高压旋喷桩定额已综合接头处的复喷工料;高压旋喷桩中设计水泥用量与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 十五、钢筋笼按第四章的有关规定计算。
十六、打试验桩的,相应定额人工、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2.0。
十七、在桩间补桩或强夯后的地基上打桩的,相应定额人工、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1.15。
十八、本定额以打直桩为准,如打斜桩斜度在1:6以内者,相应定额人工、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1.25,如斜度大于1:6者,相应定额人工、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1.43。
十九、本定额以平地(坡度小于15°)打桩为准。如在堤坡上(坡度大于15°)打桩的,相应定额人工、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1.15;如在基坑内(基坑深度大于1.5m)打桩或地坪上打坑槽内(坑槽深度大于1m)桩的,相应定额人工、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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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强夯地基:
1.强夯定额综合了各夯的布点、程序和间隔距离,分三遍夯打计算,夯打遍数不同时按比例增减。 2.强夯定额已综合强夯机具的规格和数量、强夯的锤、钩架等材料摊销费。 3设计要求在夯坑内填充级配碎石,填运材料费用另行计算。 4.设计要求设置防震沟时,按设计要求另行计算。
5.若遇地下水位高,夯坑内需用水泵抽水的,抽水费用另行计算。
6.强夯定额不包括强夯前的试夯工作和夯后检验强夯效果的测试工作,如有发生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预制钢筋混凝土桩。
1.打(压)预制方(管)桩按桩顶面(桩露出地面的按自然地坪面)至桩底面(包括桩尖)以长度计算。2.送预制方(管)桩按桩顶面至自然地坪面加0.5m以长度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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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锚杆静压桩:压桩按实际压入长度计算,封桩按桩承台预留口的混凝土量(包括承台面以上和以下的混凝土)以体积计算,接桩按接头个数计算。
4.电焊接桩、管桩装尖焊接以个计算;硫磺胶泥接桩以面积计算 二、混凝土灌注桩。 1.冲(钻)孔灌注混凝土桩: (1)成孔按入土深度计算。
(2)护筒按施工组织设计的埋设深度以长度计算,施工组织设计未明确的可按每根桩1.5m计算。 (3)混凝土按设计桩长增加超灌长度(设计没有明确的按桩直径的0.5)乘以桩截面积以体积计算。
(4)泥浆制作按成孔体积除以循环次数计算。成孔体积按入土深度乘以桩截面积计算,循环次数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施工组织设计未明确的循环次数可按5次计算。
(5)废泥浆直接外运的工程量按成孔体积乘以系数2.88套用第一章泥浆外运定额,废泥浆经风干后外运的按成孔体积套用第一章淤泥外运定额。
2.沉管灌注混凝土桩: (1)成孔按入土深度计算。
(2)混凝土按设计桩顶至桩尖长度加超灌长度(设计没有明确的按0.5m)计算,不扣除桩尖虚体积。复打桩按单桩体积乘以(1+复打次数)计算;局部复打按单桩体积乘以(1+复打次数÷桩长)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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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工挖孔灌注混凝土桩:
(1)混凝土:圆形柱的按实际桩长度乘以桩外径(含护壁)截面积,圆台形的按实际桩长的外形体积(含护壁),加上扩大头以体积计算。套用定额时,桩径按扩大头以上的各节桩上、下口(含护壁)的平均直径。
(2)空孔:按设计桩顶至自然地坪高度乘以桩外径(含护壁)截面积计算 (3)挖除土方外运工程量可参考下表的土方含量计算:
每立方米人工挖孔灌注混凝土桩的土方含量(单位:m3)
桩径 土方含量 1.10m以内 1.50m以内 1.90m以内 2.30m以内 2.70m以内 1.055 1.044 1.034 1.028 1.024 4.夯扩混凝土桩:
(1)混凝土按设计桩体积加超灌体积计算。
(2)空孔按设计桩顶至自然地坪高度扣除超灌长度乘以设计桩截面积计算。 三、其他桩。
1.沉管灌注砂(砂石)桩,按设计桩顶至桩尖长度加超灌长度(设计没有明确的按0.25m)乘以设计桩截面积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桩尖虚体积。
2.高压旋喷桩按设计桩长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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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水泥搅拌桩按设计桩顶至桩尖长度乘以设计桩截面积以体积计算。 4.人工打圆木桩及接桩、送桩按竣工材积以体积计算。 四、地基及边坡处理。
1.锚杆钻孔:岩土钻孔按钻孔深度计算,钻机水平移位按孔计算,钻机垂直移位按排计算,注浆按钻孔深度计算,锚杆、钢筋网按图示重量计算,喷射混凝土按面积计算。
2.地基强夯区分夯击能量和夯击次数,按设计图示强夯面积计算。 3.低锤满拍按实际面积计算。
第三章 砌筑工程
说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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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设计要求的标准砖、空心砖、多孔砖以及各种砌块的规格或强度等级与定额取定不同时,可以调整。
二、本章定额未包括砌体内的钢筋加固,按第四章有关规定计算;本章定额未编制石挡土墙和护坡定额,套用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
三、砖基础、砖砌体。
1.砖、石基础定额已综合水泥砂浆防潮层(不含垂直面防潮层)。 2.砖墙不分框架和非框架,不分内外墙,标准砖墙定额不分墙厚。
3.砖墙定额已包括先立门窗框的调直用工以及腰线、窗台线、挑檐等一般出线用工。 4.多孔砖、空心砖定额中已综合考虑砌筑过程中所需实砌标准砖。
5.砖砌挡土墙,宽度2砖以上套用砖基础定额;宽度2砖以内套用砖墙定额。 6.空斗墙的填充料按炉渣考虑,如设计使用与定额不同可以换算。
7.附墙的烟囱、通风道、垃圾道,应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扣除孔洞所占体积)计算,并入所依附的墙体体积内。 8.零星砖砌体项目适用于台阶、台阶挡墙、梯带、锅台、炉灶、蹲台、池槽、池槽腿、花台、花池、楼梯栏板、阳台栏板、地垄墙、屋面隔热板下的砖墩、0.3m2以内的孔洞填塞。
9.砖墙定额已考虑门窗洞口预埋的木砖,若设计使用混凝土预制块,按实体积套用相应定额计算;相应砖墙工程量扣除相应混凝土预制块所占体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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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砖构筑物。
1.烟囱、烟道内衬需要填充隔热层者,每立方米各种填料用量分别为:矿渣1.5 m3、石棉灰50kg、硅藻土730kg,根据设计要求选取一种计算。
2.砖水箱内外壁,均按图示体积计算,套用实心砖墙定额。
五、砖和砌体厚度根据设计所用规格计算,墙体厚度按下表规定计算:
砖型 规格 1/1/23/41砖 1 1/22砖 2 1/23砖 4砖 砖 砖 砖 砖 标准240×115×53 115 180 240 365 490 615 740 砖 53 190×190 190× 190 空心 190 砖 190×90 190×90 190×90×90 240×115× 90 240 多孔 190 砖 190×90 190×90 190×90×90 注:砌块墙厚为190mm或390mm,空斗墙厚为240mm,空花墙厚为11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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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石砌体。
1.本定额的乱毛石为堆体积、整毛石和方整石为实体积。
2.混水墙和乱毛石清水墙定额已考虑叠切面加工。整毛石清水墙和柱定额未包括修边打荒,有发生的另行计算。 3.设计要求整毛石墙面竖缝对直和规格定长的,定额中的整毛石按定长整毛石调整。
4.整毛石墙、细石墙综合了单轨墙、双轨墙及单轨墙砌至窗台三种类型。整毛石墙中清水墙的灰缝为21~30mm,如设计要求小于20mm,应按细石墙计算。
5.竖砌石板围墙高度按地面以上2m、厚度按120mm考虑,实际不同时企石用量可以调整:高度每增减100mm,企石用量增减4%;厚度每增减10mm,企石用量增减8.5%。
6.整毛石柱、细石柱定额是按整毛石或方整石砌筑的;整根石柱(含珠、柱、斗三部分)、门框(斗)、窗框(斗)石材均为半成品。
7.石梯带按石台阶计算;石梯膀按石挡墙计算。
8.零星石砌体适用于小型池槽如污水池、洗衣池、洗菜池等。
七、砖基础、石基础和墙为圆弧形的,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1;标准砖墙及空花墙为圆弧形的,其圆弧形部分增加费用套用圆、弧形砖墙增加费定额;空心砖体、多孔砖墙、砌块墙为圆弧形的,弧形部分砌体每m3增加0.14工日。
八、仿古建筑石作工程。
1.石构件安装定额适用于成品及半成品安装,未包括石构件成品及半成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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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石料质地按花岗岩石料考虑,如遇普通石,定额人工乘以系数0.85,如遇软石,定额人工乘以0.6。
3.石料加工斩凿包括粗打,剁斧包括粗打与斩凿。二道线加工包括一道线加工,三道线加工包括一、二道线加工。石料加工等级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根据“人工调整系数表”,对同等规格石构件加工面进行不同等级的加工所需要的人工进行换算。
石料加工人工调整系数表
加工类型 一凿 二凿 一剁 二剁
4.线脚加工项目适用于线脚深度大于5mm,如线脚深度小于5mm,不论是阴线还是阳线,定额人工乘以系数0.5计算。 5.石构件规格按成品构件的净尺寸规格计算。镂(透)空栏板按外框尺寸计算断面面积,即虚透部位面积不扣除。
6.石鼓磴项目包括制作与安装,单独计算制作时,定额人工乘以系数0.9、乌钢头乘以系数0.9;单独计算安装时,定额人工乘以系数0.1,乌钢头乘以系数0.1。
7.复盆式柱顶石、桑石项目包括制作与安装,单独计算制作时,定额人工乘以系数0.94、乌钢头乘以系数0.9;单独计算安装时,定额人工乘以系数0.06,乌钢头乘以系数0.1。
一凿 1 0.83 0.74 0.61 二凿 1.2 1 0.88 0.74 一剁 1.36 1.13 1 0.83 二剁 1.63 1.36 1.2 1 扁光 1.96 1.63 1.44 1.2 26
8.须弥座石定额按全部素面、带二道脚考虑,如增加浮雕或减小线脚,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花坛石如带线脚,按相应定然另行计算。
9.抱鼓石、坤石、石屋面板制作均按素面考虑,如做线脚,套用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八、仿古建筑砖细工程。
1.砖细制作按现场手工制作考虑。
2.砖细工程的望砖刨平面、弧面均包括两侧刨缝、补磨,并已考虑望砖的加工损耗。
3.砖细工程的制作望砖项目的望砖规格为210×105×17mm,与设计不同时,定额人工按加工面面积的比例进行调整。4.砖细工程除制作细望砖、砖细加工、项目外,其他项目均包括制作与安装,并已考虑砖的加工损耗。 5.平面带枭线脚抛方以一道线为准,如设计超过一道线脚者,按砖细加工定额另行计算。 6.砖细抛方、台口铁件实际用量与定额不同可以调整。
7.月洞、地穴、门窗樘套宽35cm以上者,人工按宽度比例进行调整。 8.地穴门樘如用门景或回改脚头者,脚头部分另行计算。 9.砖细半墙坐槛面线脚按双面一道线考虑。 10.砖细垛头的兜肚按不雕刻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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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砖细垛头工程量算至兜肚上沿。砖细垛头设计下部全部做砖者,下部套用墙面、勒脚定额,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05。 12.砖细牌科按四、六式考虑,斗规格按15.68×15.68×11.2㎝考虑。风拱板规格按11.2×36.8㎝考虑。 13.漏窗边框为曲弧形的,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25,漏窗芯子为异弧形的,按相应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05。 14.普通窗芯按六角景及宫万式考虑,复杂窗芯按六角菱花及乱纹式考虑。 15.下枋定额已包括两头的线脚脚头。
16.兜肚按起线不雕刻考虑,如需雕刻另行计算。 17.上枋定额已包括两头的脚起线、安装挂落的燕尾槽。
18.方砖刨边按厚4.5㎝以内考虑,厚度4.5㎝以上的,定额人工按厚度比例进行调整。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砖基础、砖砌体:
1.砖基础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包括附墙垛基础宽出部分体积,扣除地梁(圈梁)、构造柱所占体积,不扣除基础大放脚T形接头处的重叠部分及嵌入基础内的钢筋、铁件、管道、基础砂浆防潮层和单个面积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靠墙暖气沟的挑檐不增加。基础长度:外墙按中心线长度,内墙按净长线长度计算。
2.实心砖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过人洞、空圈、嵌入墙内的钢筋混凝土柱、梁、圈梁、挑梁、过梁及凹进墙内的壁龛、管槽、暖气槽、消火栓箱所占体积。不扣除梁头、板头、檩头、垫木、木楞头、沿缘木、木砖、门窗走头、砖墙内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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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钢筋、木筋、铁件、钢管及单个面积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凸出墙面的腰线、挑檐、压顶、窗台线、虎头砖、门窗套的体积亦不增加。凸出墙面的砖垛并入墙体体积内计算。
(1)墙长度: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计算。 (2)墙身高度:
①外墙:斜(坡)屋面无檐口天棚者算至屋面板底;有屋架且室内外均有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200mm;无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300mm,出檐宽度超过600mm时按实砌高度计算;平屋面算至钢筋混凝土板底。
②内墙:位于屋架下弦者,算至屋架下弦底;无屋架者算至天棚底另加100mm;有钢筋混凝土楼板隔层者算至楼板顶;有框架梁时算至梁底。
③女儿墙:从屋面板上表面算至女儿墙顶面(如有混凝土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面)。 ④内、外山墙:按其平均高度计算。
(3)围墙:高度算至压顶上表面(如有混凝土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面),砖围墙柱、压顶并入围墙体积内。
3.空斗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空斗墙外形体积计算。墙角、内外墙交接处、门窗洞口立边、窗台砖、屋檐处的实砌部分体积并入空斗墙体积内。空斗墙的窗间墙、窗台下、楼板下的实砌部分,应按零星砌砖计算。
4.空花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空花部分外形体积计算,不扣除空洞部分体积。
5.实心砖柱、零星砌砖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扣除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梁垫、梁头、板头所占体积。 二、砖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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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砖烟囱、水塔:按设计图示筒壁平均中心线周长乘以厚度乘以高度以体积计算,扣除各种孔洞、钢筋混凝土圈梁、过梁等体积。砖烟囱应按设计室外地坪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筒身。水塔基础与塔身划分应以砖砌体的扩大部分顶面为界,以上为塔身,以下为基础,砖平拱及砖出檐等并入塔身体积内计算,套用水塔定额。
2.砖烟道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砖烟道与炉体的划分应按第一道闸门为界。 3.烟囱、烟道内衬按不同材料除孔洞石,以图示体积计算。 4.砖砌水池、化粪池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5.排风管按长度计算,排风道按座计算。 6.洗车台、汽车修理坑按座计算。
三、砌块砌体:空心砖墙、多孔砖墙、小型空心砌块墙、硅酸盐砌块墙、加气混凝土砌块墙、珍珠岩混凝土空心砌块墙、水泥空心砖墙、预制混凝土砌块挡土墙,计算规则同实心砖墙。
四、石砌体:
1.石基础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包括附墙垛基础宽出部分体积,不扣除基础砂浆防潮层及单个面积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靠墙暖气沟的挑檐不增加体积。基础长度: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计算。
2.石墙计算规则同实心砖墙计算规则。 3.石柱:
(1)整毛石或方整石砌筑的石柱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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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整根石柱(含珠、柱、斗三部分)按根计算。 4.石台阶、石地沟、石明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5.其他石砌体:
(1)零星石砌体按外形体积计算。
(2)石楼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伸入墙内的体积,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行计算。
(3)石廊沿、窗台、腰线、压顶、柱顶石过梁梁托石、门框(斗)、窗框(斗)、蓄水池,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4)方整石垫石、磉石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块计算。 五、砖石基础与墙(柱)身的划分:
1.基础与墙(柱)身使用同一材料的,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有地下室者,以地下室室内设计地面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柱)身。
2.基础与墙身使用不同材料的,材料分界位于设计室内地坪±300mm以内的,以不同材料为界;材料分界超过设计室内地坪±300mm的,以设计室内地面为界。
3.砖石围墙、挡土墙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石围墙内外地坪标高不同时,应以较低地坪标高为界,以下为基础;内外标高差为挡土墙时,挡土墙以上为墙身。
六、砖散水、地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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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砖坡道、墙脚护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2.砖地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七、仿古建筑石作工程:
1.线脚加工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加工长度计算。
2.石浮雕安装按设计图示雕刻底板的外框尺寸以面积计算。碑镌字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3.侧塘石、锁口石、蘑菇石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加工面积计算。菱角石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顶面投影面积及两侧侧面的面积之和计算。 4.石柱、梁、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竣工石料体积计算。 5.石门框、石窗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竣工石料体积计算。 6.石构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竣工石料体积计算。 7.石作配件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8.石屋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竣工石料体积计算。 八、仿古建筑砖细工程:
1.制作望砖按加工望砖的设计数量计算。
2.砖细抛方、台口按设计图示高度以水平长度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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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砖细贴墙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和空洞所占的面积,但不扣除0.3m2以内的空洞面积;四周如有镶边另行计算。
4.月洞、地穴、门窗套、镶边,按设计图示宽度以外围周长计算。 5.砖细半墙半槛面按设计图示长度计算。
6.砖细坐槛栏杆的坐槛面砖、芯子砖、拖泥按设计图示水平长度计算;坐槛栏杆侧柱按设计图示高度计算。7.砖细其他小配件:
(1)砖细包檐按设计图示水平长度计算。 (2)屋脊头、垛头、梁垫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3)博风板头、饯头板、风拱板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4)桁条、梓桁、椽子、飞椽按设计图示长度计算,椽子、飞椽伸入墙内部分并入椽子、飞椽计算。 8.砖细漏窗的边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外围周长计算,芯子按设计图示边框内净尺寸以面积计算。 9.一般漏窗按设计图示洞口尺寸以面积计算。
10.砖细方砖铺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柱磉石所占面积。 11.挂落三飞砖、砖墙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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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砖细勒脚、墙身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2)拖泥锁口、下枋、线脚、台盘浑、字碑、上枋、斗盘枋、五堂、飞砖、晓色、挂落,按设计图示长度计算。 (3)大镶边、字碑镶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外围周长计算。
(4)兜肚、荷花柱头、将板砖、挂芽、靴头砖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砖细加工:
1)刨望砖、刨方砖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2)望砖刨边缝、方砖刨边缝、方砖刨线脚按设计图示长度计算。 3)方砖做榫眼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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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混凝土与钢筋混凝土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未包括大体积混凝土施工的测温费用,设计有要求的另行计算。 二、现浇混凝土及预制混凝土:
1.现浇混凝土整体楼梯定额已包括楼梯段、楼梯梁(包括楼梯与休息平台连接梁、斜梁、休息平台四周的梁及楼梯与楼板连接的梁)、休息平台板,不分框架结构和混合结构。但未包括底层起步梯基础(或梁)、梯柱、栏板、栏杆。
2. 现浇混凝土台阶定额适用于无底模的混凝土台阶。有底模的混凝土台阶应按整体楼梯的有关规定计算。
3. 现浇混凝土栏板定额适用于垂直高度小于1.6m、厚度小于120mm的栏板或女儿墙,如设计的栏板或女儿墙的垂直高度大于1.6m或厚度大于120mm的,应分别套用墙、柱及压顶定额。现浇混凝土栏板定额已综合压顶、小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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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现浇混凝土挑檐天沟:与板(包括屋面板、楼板)连接的,以外墙为分界线;与圈过梁(包括其他梁)连接的,以梁外边线为分界线。外墙边线以外或梁外边线以外的为挑檐天沟。
5. 基础(桩承台)、满堂基础(满堂桩承台) 与带形基础(带形桩承台)的划分:长宽比在3倍以内且底面积在20 m2以内的为基础(桩承台);底宽在3m以上且底面积在20 m2以上的为满堂基础(满堂桩承台) ;其余为带形基础(带型桩承台)。
6. 板的划分:
(1)有梁板是指梁与板构成一体,包括板和梁。
(2)无梁板是指板无梁、直接用柱头支撑,包括板和柱帽。 (3)平板是指板无柱、无梁由墙承重。
(4)屋面檐口斜板包括斜板、压顶、肋板或小柱,按栏板定额项目乘以系数1.15计算。
(5)屋面板为斜屋面的:水平夹角>60°的按墙的有关规定计算,钢筋安装增加2.5工日/t;水平夹角≤60°的按板的有关规定计算,钢筋安装增加2.5工日/t,混凝土浇灌增加0.2工日/m3。
7. 小型构件:指单个体积或单个外形体积在0.05m3以内的构件。 8.定额中未包括正常水位以下排水或抽水,如有发生另行计算。
9.毛石混凝土定额的毛石体积按占混凝土体积的15%考虑,如设计不同可以调整。 10.现浇混凝土柱、墙定额中均按规范要求考虑了底部灌1:2水泥砂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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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预制构件定额未包括水泥砂浆抹光,如设计要求抹光的另行计算。
12.设计要求在混凝土中掺外加剂的,费用另行计算,如有节约水泥用量应予扣除。 13.预制构件定额中构件安装是按履带式吊装机械考虑的,实际使用机械不同可以调整。 14. 仿古建筑混凝土:
(1) 混凝土仅编制现浇混凝土构件项目。
(2) 混凝土弧形屋面不论弧度大小套用亭屋面板定额。
(3) 戗翼板是指在翘角部位连有摔网椽的翼角板,其工程量包括摔网椽和板。
(4) 椽望板是指在飞檐部位连有飞椽和出檐椽重叠的板,其工程量包括飞椽、檐椽和板。 (5) 亭屋面板是指为曲线状的亭面板。
(6) 中式屋架是指立帖式屋架,包括立柱、童柱、大梁、双步。
(7) 古式零件是指梁垫、蒲鞋头、短机、云头、小浪机、插角、宝顶、莲花头子、花饰块以及单个体积或外形体积在0.05m3以内的古式小构件。
(8) 栏杆、栏板包括现浇柱、扶手、下坎及栏杆柱之间的栏杆件。
(9) 钢筋制作安装定额未编列的混凝土定额,定额中的人工、机械台班分别按现浇混凝土构件、预制混凝土构件定额乘以系数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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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构筑物混凝土:
1.毛石基础定额未考虑抗震和地下排水及淤泥处理因素,如有发生另行计算。
2.钢滑模施工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已按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提高一级编制,换算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时应按设计要求提高一级,压光用的水泥砂浆不再计算。
四、钢筋工程:
1.钢筋工程按现浇构件钢筋、预制构件钢筋、预应力钢筋及钢筋笼分别列项。 2.定额未包括钢筋接头费用,可另行计算。
3.预应力构件中的非预应力钢筋按预制构件钢筋的有关规定计算。
4.预应力钢筋定额未包括人工时效处理, 如设计要求做人工时效处理的,另行计算。
5.设计的无粘结预应力钢绞线的锚具用量与定额取定不同时,按设计调整;设计的有粘结预应力钢绞线的锚具、水泥及波纹管用量与定额不同时,按设计调整。
6.后张法钢筋锚固是按钢筋帮条焊、V形插垫编制的,如采用其他方法锚固的,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现浇混凝土:
1.垫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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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础(含带型基础、基础、满堂基础、设备基础、桩承台基础):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和伸入承台基础的桩头所占体积。
3.柱: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所占体积 。 柱高: (1)有梁板的柱高: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上一层楼板上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 (2)无梁板的柱高: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柱帽下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 (3)框架柱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至柱顶高度计算。 (4)构造柱按全高计算,嵌接墙体部分并入柱身体积。 (5)依附柱上的牛腿和升板的柱帽,并入柱身体积计算。
4.梁(含基础梁、矩形梁、异型梁、圈梁、过梁、弧形梁、拱形梁):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所占体积,伸入墙内的梁头、梁垫并入梁体积内。梁长:梁与柱连接时,梁长算至柱侧面;主梁与次梁连接时,次梁长算至主梁侧面。 5.墙(含直形墙、弧形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所占体积,扣除门窗洞口及单个面积0.3m2以外的孔洞所占体积。
(1)墙高从基础(楼板)上表面算至上一层楼板的梁(板)底。 (2)附墙的暗柱、暗梁及突出墙面部分并入墙体体积计算。 6.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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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梁板、无梁板、平板、拱板、薄壳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及单个面积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有梁板(包括主、次梁与板)按梁、板体积之和计算,无梁板按板和柱帽体积之和计算,各类板伸入墙内的板头并入板体积内计算,薄壳板的肋、基梁并入薄壳体积内计算。
(2)天沟、挑檐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3)雨篷、阳台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墙外部分体积计算。包括伸出墙外的牛腿和雨篷反挑檐的体积。阳台板套有梁板定额子目。 (4)其他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7.栏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8.楼梯(含直形楼梯、弧形楼梯):按墙内皮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伸入墙内部分不另增加,宽度小于50cm的楼梯井不扣除。 9.室外整体楼梯按墙外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0.其他构件:散水、坡道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单个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其他构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所占体积。
11.后浇带: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12.仿古建筑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
⑴ 除另有规定外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的钢筋、预埋铁件、板中0.3m3以内的孔洞体积。 ⑵ 嫩戗、桁条、梓桁、枋子、连机与柱连接时,长度按柱间净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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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预制混凝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及单个尺寸300mm×300mm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空心板、烟道、垃圾道、通风道的孔洞所占体积应扣除。
三、构筑物混凝土:
1.构筑物混凝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及单个面积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
2.贮水(油)池:池底不分平底、锥底、坡底并入池底计算;池壁不分圆形壁和矩形壁及壁基梁并入池壁计算;池壁高度应自池底顶面至池盖底面计算;无梁池盖、有梁池盖均套池盖定额。
3.贮仓:贮仓立壁与漏斗(斜壁)分界线按相互交叉点的水平线为界,壁上的圈梁并入漏斗(斜壁)计算;壁的高度应自底板顶面至顶板底面计算;板和梁并入顶板计算;支承漏斗的柱和柱间的连系梁及其他项目分别套用现浇混凝土相应定额计算。
4.水塔:水塔基础与塔身是以设计标高±0.00为界,±0.00 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塔身;筒身与槽底以槽底连接的圈梁底为界,以上为槽底,以下为筒身;筒式塔身及依附于筒身的过梁、雨篷挑檐等并入筒身体积内计算;柱式塔身不分柱、梁合并计算;水箱塔顶含顶板,槽底含底板;底板挑出的斜壁板及其圈梁等并入底板计算。
5.烟囱:基础与筒身是以设计标高±0.00为分界线,±0.00 以下为基础,以上为筒身;烟囱的钢筋混凝土集灰斗(包括分隔墙、水平隔墙、梁、柱等),均分别套用现浇混凝土相应定额计算。
四、钢筋工程:
1.现浇混凝土钢筋、预制构件钢筋、钢筋网片、钢筋笼按设计图示钢筋(网)长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现浇构件中固定位置的支撑钢筋、双层钢筋用的“铁马”、伸出构件的锚固钢筋、预制构件的吊钩等应并入钢筋工程量内。钢筋接头如采用绑扎接头的,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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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或规范)规定计算钢筋绑扎搭接长度的重量,并入相应钢筋重量内;如采用主筋焊接或其他机械方法连接的,另行计算钢筋接头费用并按设计(或规范)规定计算钢筋焊接搭接长度的重量,并入相应钢筋工程量内。
2.后张法预应力钢筋、预应力钢丝、预应力钢绞线按设计图示钢筋(丝束、绞线)长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1)低合金钢筋两端均采用螺杆锚具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减0.35m计算,螺杆另行计算。
(2)低合金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片、另一端采用螺杆锚具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计算,螺杆另行计算。
(3)低合金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片、另一端采用帮条锚具时,钢筋增加0.15m计算;两端均采用帮条锚具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0.3m计算。
(4)低合金钢筋采用后张混凝土自锚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0.35m计算。
(5)低合金钢筋(钢绞线)采用JM、XM、QM型锚具,孔道长度在20m以内时,钢筋长度按增加1m计算;孔道长度在20m以外时,钢筋(钢绞线)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1.8m计算。
(6)碳素钢丝采用锥形锚具,孔道长度在20m以内时,钢丝束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1m计算;孔道长在20m以上时,钢丝束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1.8m计算。
(7)碳素钢丝束采用镦头锚具时,钢丝束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0.35m计算。 3.预埋铁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第五章 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工程
说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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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厂库房大门、特种门
1.厂库房木板大门、冷藏门、保温隔音门、电房门以半成品现场安装形式进行编制;其余厂库房大门按现场制作安装编制。 2.厂库房大门的五金铁件(包括铰链门轴、门闩、插销、拉钩、拉环、阻进器、门阻器、锁、导饼、挡铁等)已按标准图集要求编制,若设计要求增加五金铁件或铜、不锈钢配件,按实调整。
3.厂库房木板大门定额未包括地轨、地轮和便门上的锁。
4.厂库房大门的钢骨架用量与定额不同时,可按实调整,套用第六章“金属结构及构件工程”相应定额计算。 5.冷藏门、保温门安装,定额已包括了细石混凝土(砂浆)填缝工料。 6.现场制作安装的木门,如为平开门时,每平方米增加铰链1.8副。
7.木门扇现场制作安装,门扇高度超过2.5m时,相应定额人工分别乘以下列系数:3m以内1.20;4m以内1.30;6m以内1.50。 二、木结构工程
1.木屋架、木构件的木材种类以一、二类木种为准,如采用三、四类木种,相应定额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35。
2.木屋架、钢木屋架综合了钢拉杆、螺栓、垫铁、扒钉等连接件,屋架定额综合了金属面刷防锈漆一遍、调和漆两遍,木屋架定额中垫块是按预制混凝土块考虑。木屋架、木梁、木楼楞、楼梯、屋面木基层定额已考虑伸入墙内部分及垫块刷防腐油工料。 3.方木屋架、檩条和屋面板及其他木构件定额按杉木锯材考虑,若设计允许用松木锯材时,其相应定额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35,杉木改按松木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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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檩木上钉屋面板是按17mm 厚一面刨光错口板考虑的,檩木上钉椽子是按30mm×40mm考虑的,设计指定的厚度、规格与定额不同时,杉木锯材含量按比例增减。
三、仿古建筑木作工程
1.木作工程的木材种类以一、二类木材为准,若设计采用三、四类木种的,相应定额人工、机械应乘以系数,其中制作人工乘以系数1.3,安装人工乘以系数1.15。
2.木材种类与设计不同时可以调整,定额消耗量不变。 3.木材按自然干燥考虑,如需烘干另行计算。
4.定额项目名称的构件规格指构件加工后的净尺寸规格。
5.部分构件计量单位按竣工木料体积考虑,这里所指的体积是竣工木料的外轮廓体积,竣工木料内部预留用于连接的孔洞体积不扣除。
6.定额按制作安装考虑的项目,如遇单独安装的,定额人工乘以系数0.1,材料中杉枋材、杉原木的消耗量和机械中木工平刨机、木工带锯机的台班消耗量全部扣除,铁钉乘以系数0.5。
7.除帮脊木项目外,木材按刨光考虑,并已包括刨光损耗。按竣工体积计算的项目,如木材不刨光的,人工乘以系数0.5,原木、锯材消耗量改为1.05m3。
8.垂鱼板、脊鱼板、锯花饰件、雀替、门窗贴脸项目已包括雕刻。
9.园梁、扁作梁按挖底、不拨亥者考虑。如拨亥的,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1,如不挖底的,定额人工乘以系数0.95,如做轩枋,按枋子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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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头拱规格按五七式考虑(斗料净料14cm×19.8cm×19.8cm),另外刨光损耗5mm已包括在定额内。
11.斗拱做四六式的,枋材乘以系数0.65,定额人工乘以系数0.8;做双四六的,枋材乘以系数2.3,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44;如做特大斗拱者,枋材按竣工图纸实际用量计算,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5。
12.枕头木、梁垫、蒲鞋头、山雾云等项目,如需雕刻,雕刻工另行计算。
13.水浪机、光面机的毛料规格5.5cm×7cm×80cm,与设计规格不同时,枋材按比例调整。 14.古式栏杆边框规格5cm×7cm,与设计规格不同时,木材可以调整。
15.栏杆安装,如上面需要安装捺槛规格12cm×7cm,与设计规格不同时,木材可进行调整。 16.雨达板毛料板厚2.0cm、桄子2.5cm×3cm,与设计规格不同时,木材可以调整。 17.吴王靠边框毛料规格为5.5cm×7cm,与设计规格不同时,木材可以调整。
18.挂落边框毛料规格为6cm×7.5cm,抱栨毛料规格为6cm×7cm,与设计规格不同时,木材可以调整。 19.飞罩外框毛料规格为5.5cm×7.5cm,与设计规格不同时,木材可以调整。
20.落地圆罩、落地方罩边框毛料规格为5.5cm×7.5cm,抱栨规格为7.5cm×8.5cm,与设计规格不同时,木材可以调整。 21.须弥座边框毛料5.5cm×9.5cm,与设计规格不同时,木材可以调整。
工程量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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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场制作的厂库房大门、围墙大门等无框门按外围面积计算;半成品特种门安装按门窗洞口面积计算。
2.木屋架、钢木屋架按竣工木料以体积计算,其后备长度及配制损耗均不另外计算。附属于屋架的夹板、垫木等已并入相应的屋架制作项目中,不另计算;与屋架连接的挑檐木、支撑等,其工程量并入屋架竣工木料体积内计算;圆木屋架连接的挑檐木、支撑等如为方木时,其方木部分应乘以系数1.515,折合成圆木并入屋架竣工木料体积内计算;单独的方木挑檐,按方檩木计算。 3.屋架的制作、安装应区分不同跨度,其跨度应以屋架上下弦杆的中心线交点之间的长度为准;带气楼的屋架,其材积并入所依附的屋架体积内计算;屋架的马尾、折角和正交部分半屋架,应并入相连接的屋架体积内计算。 4.木柱、木梁、木楼楞按竣工木料以体积计算。
5.木楼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300mm的楼梯井,其踢脚板、平台和伸入墙内部分,不另计算。 6.檩木按竣工木料以体积计算。简支檩长度按设计规定计算,如设计无规定者,按屋架或山墙中距增加200mm计算;如两端出山墙,檩条长度算至博风板;连续檩条的长度按设计长度计算,其接头长度按全部连续檩木总体积5%计算。檩条托木已综合在相应的檩木制作、安装项目中,不另计算。
7.屋面木基层,按屋面的斜面积计算,天窗挑檐重叠部分均按设计规定计算,屋面烟囱及斜沟部分所占面积不扣除。 8.封檐板按图示檐口外围长度计算,博风板按斜长度计算,每个大刀头增加长度500mm。
9.立贴式屋架、柱、梁、枋子(垫板)、计盘(坐斗枋)、桁条、椽子、戗角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竣工木料体积计算。斗拱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里口木、瓦口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填拱板(拱垫板)、疝填板按设计图示以面积计算。 10.古式栏杆按设计图示外围尺寸以面积计算。栏杆边框规格5cm×7cm,与设计规格不同时,木材可以调整。 11.垂鱼板、雀替、锯花饰件、门窗贴脸、脊鱼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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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金属结构及构件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现场加工制作,亦适用于企业附属加工厂制作的构件。
二、本章定额未包括为安装工程所搭设的临时性脚手架,和场内运输费用,实际发生时另行计算。 三、本章定额未包括起重机械、运输机械行驶道路修整、加固、铺垫等工作内容,实际发生时另行计算。
四、本章定额构件制作项目中,已包括刷一遍防锈漆工料,实际无施工时应扣除。现场的油漆按设计另套定额计算。 五、构件制作定额均按焊接考虑,包括分段制作和整体预装配的工料及机械台班,整体预装配使用的螺栓及锚固零星构件用的螺栓是按摊销量包括在定额内。
六、钢网架定额是按焊接、分体吊装考虑的,实际不同可以调整。大型钢网架安装所需脚手架可另行计算。 七、环节点钢网架定额已包括高强螺栓和紧钉,高强螺栓和紧钉实际用量不同可以调整。
八、钢栏杆、铁栅围墙、阳台防盗铁栅若设计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型号的钢材,以占最大比例型号的钢材套用定额。 九、钢构件安装定额所用螺栓按普通螺栓,如设计使用其他螺栓的,可以调整。 十、天窗挡风架、柱、侧挡风板、遮阳板、挡风雨板、支架均套用挡风架定额。 十一、钢柱安装在混凝土柱上,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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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设计有要求金属超声波探伤或X光拍片的,套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十三、梯子、平台制作定额的安装高度按离设计地面或楼面高 5m以内考虑,如超过5m时,其定额人工、机械乘以下表系数:
安 装 高 度 5m以内 15m以内 30m以内 50m以内 人工、机械费调整系数 1.000 1.062 1.137 1.225
十四、金属构件的场外运输另列项目计算。金属构件分为三类。见下表:
金属构件分类
类项 目 别 1 钢柱、屋架、托架梁、防风桁架 吊车梁、制动梁、型钢檩条、钢支撑、上下档、钢拉杆栏杆、盖板、2 垃圾出灰门、倒灰门、箅子、爬梯、零星构件平台、操作台、走道休息台、扶梯、钢吊车梯台、烟囱紧固箍 3 墙架、挡风架、天窗架、组合檩条、轻型屋架、滚动支架、悬挂支架、管道支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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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钢构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不扣除孔眼、切边、切肢的质量,焊条、铆钉、螺栓等不另增加质量,不规则或多边形钢板以其外接矩形面积乘以厚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依附在钢构体上的型钢变量并入钢构件中。
二、压型钢板
1.楼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铺设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柱、垛及单个0.3 m2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
2.墙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铺挂面积计算,不扣除单个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应扣除门窗洞口和单个0.3㎡以上孔洞所占面积,包角、包边、窗台泛水等不另增加面积。
三、金属网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第七章 屋面及防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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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一、瓦、型材屋面、砖、瓦的设计规格与定额取定的不同时,可以调整。 1.普通建筑瓦屋面:
(1)瓦屋面定额按直接铺在椽条上考虑,瓦屋面未包括椽条、木基层封檐板及檐口天栅。
(2)水泥瓦或粘土瓦如果穿铁丝、钉铁钉,每1m2檐瓦增加0.022工日、镀锌铁丝20#0.007kg、铁钉0.0049kg。
2.仿古建筑瓦屋面工程: (1)定额的屋脊、竖带、戗脊等按《营造法源》传统做法考虑,如需要做各种泥塑花卉、人物等,另行计算。
(2)铺望砖:制作细望砖套用砖细工程的相应项目,望砖规格为210×105×17。部分定额中已考虑油毡,如设计无油毡则扣除相应消耗量。
(3)盖瓦本瓦屋面:青(红)本瓦搭接按一搭三计算,实际搭接不同时,本瓦数量可以调整。
(4)盖瓦粘土瓦屋面:筒瓦屋面以不抹纸筋为准,如设计抹纸筋者,按纸筋粉筒瓦定额另计。走廊、平房筒瓦面,套用厅堂屋面定额。
(5)筒瓦脊:屋脊中间塌花色人工、材料另行计算。 (6)花砖脊:屋脊头另行计算。
(7)围墙瓦顶:本瓦瓦顶,如用花边滴水者,套用相应定额;筒瓦瓦顶,如需抹面套用筒瓦纸筋抹面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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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排水、沟头、花边、滴水:如用青(红)本瓦滴水换成斜沟滴水,数量不变。 3.型材屋面定额中镀锌钢板的咬口和搭接的工料已包括在相应定额内。 二、屋面防水,墙、地面防水(防潮)
1.墙地面防水、防潮定额适用于楼地面、墙基、墙身、构筑物、水池、水塔、室内厕所、浴室以及建筑物±0.00以下的防水、防潮工程。屋面防水定额适用于屋面的防水工程。
2.规范规定的卷材屋面和防水卷材的附加层、接缝收头找平层的嵌缝、冷底子油已计入相应定额内。设计的高分子卷材厚度与定额的不同时,可以调整。
3.若屋面采用涂料防水,可套用墙、地面涂料防水定额。
4.防水工程中砂浆找平层、面层的种类、厚度与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瓦、型材屋面:
1.普通建筑瓦屋面、型材屋面(包括挑檐部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斜面积计算。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小气窗、斜沟等所占面积,小气窗的出檐部分不增加面积。
2.古建筑瓦屋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斜面积计算,屋脊、竖带、干塘、戗脊、斜沟、屋脊头等所占的面积不扣除。重檐的工程量应分别计算。飞檐隐蔽部分的望砖另行计算工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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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屋脊线按设计图示尺寸扣除屋脊头水平长度计算;斜沟、檐口滴水线、环包脊、围墙瓦顶、檐口沟头、花边、滴水、排山、泛水、钢丝网封沿板等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云祥屋脊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弧形长度计算。
4.镶贴琉璃件、戗脊、各种屋脊头、宝顶等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二、屋面防水:
1.屋面卷材防水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1)斜屋顶(不包括平屋顶找坡)按斜面积计算,平屋顶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2)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屋面小气窗和斜沟所占面积。 (3)屋面的女儿墙、伸缩缝和天窗等处的弯起部分,并入屋面工程量内。 2.屋面檐沟防水按设计图示尺寸展开面积计算。 三、墙、地面防水(防潮):
1.卷材防水: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2.地面防水:按主墙间净空面积计算,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等所占面积,不扣除间壁墙及单个0.3m2以内的柱、垛、烟囱和孔洞所占面积。
3.墙基防水: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乘以宽度计算。 4.防水涂料:工程量计算同卷材防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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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砂浆防水、防潮:工程量计算同卷材防水。 6.变形缝: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第八章 耐酸防腐、保温、隔热工程
说 明
一、耐酸防腐:
1.耐酸防腐工程适用于选用具有防腐性质的防腐材料、胶泥砂浆或耐酸块料的工程。
2.本章除耐酸防腐整体面层定额中的混凝土搅拌按搅拌机考虑外,其他定额均按人工操作考虑。
3.防腐隔离层定额已综合卷材(指玻璃丝布以及沥青油毡)接缝、附加层(指卷材接头处另加垫层卷材)、收头等的人工、材料。 4.整体面层、隔离层定额适用于平面和立面,包括沟、坑、槽。
5.各种砂浆、胶泥、混凝土材料的种类、配合比及各种整体面层的厚度,如设计与定额取定不同时,可以调整。 6.各种面层定额除软聚氯乙烯塑料地面外,均不包括踢脚板。
7.花岗岩板定额按六面剁斧板材考虑,如底面为毛面的,水玻璃砂浆增加0.0038m3,耐酸沥青砂浆增加0.0044m3。 8.平面砌筑双层耐酸块料时,按单层面积乘以系数2.0。 二、保温隔热:
1.定额适用于中温、低温及恒温的工业厂(库)房隔热工程,以及一般保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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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定额包括保温隔热材料的铺贴,未包括隔气防潮、保温层或衬墙等。 3.设计厚度与定额不同,除另有规定外,可按比例调整换算。
4.天棚保温(带木龙骨)定额中的木龙骨,不是指基层木龙骨,是指保温材料铺贴在混凝土板下时中间要夹带固定的软件(吊筋)龙骨压条。
5.隔热层铺贴,除松散稻壳、玻璃棉为散装外,其他保温材料均以石油沥青30#作胶结材料。 6.稻壳已包括装前的筛选、除尘工序,稻壳中如需增加药物防虫的,材料另行计算,人工不变。 7.玻璃棉包装材料和人工均已包括在定额内。 8.墙体铺贴块体定额包括基层涂刷沥青一遍。
9.架空隔热层定额内的垫砖高度(包括四角、梅花型)按3皮砖(12×12×18cm)考虑。 10.屋面混凝土架空隔热层定额按外购半成品考虑。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防腐面层:
1.防腐混凝土面层、防腐砂浆面层、防腐胶泥面层、玻璃钢防腐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1)平面防腐: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等所占面积 。
(2)立面防腐:砖垛等突出部分按展开面积并入墙面积内。
2.聚氯乙烯板面层、块料防腐面层、其他材料防腐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1)平面防腐: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等所占面积 。 (2)立面防腐:砖垛等突出部分按展开面积并入墙面积内。 (3)踢脚板防腐:扣除门洞所占面积并相应增加门洞侧壁面积。 二、其他防腐:
1.隔离层、防腐涂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1)平面防腐: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等所占面积 。 (2)立面防腐:砖垛等突出部分按展开面积并入墙面积内。 2.砌筑沥青浸渍砖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三、保温隔热:
1.屋面、天棚保温隔热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柱、垛所占面积。
2.墙面保温隔热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所占面积;门窗洞口侧壁需做保温时,并入保温墙体工程量内。3.保温柱按设计图示以保温层中心线展开长度乘以保温层高度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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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隔热楼地面屋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柱、垛所占面积。 第九章 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
说 明
一、定额包括了安装模板使用一般简易脚手架的费用。
二、模板包括制作、安装、拆除、场外运输,组合钢模板还包括装箱。 三、现浇混凝土模板:
1.现浇混凝土模板区分不同构件,以胶合板模板(含门架支撑、钢支撑、木支撑)、木模板(含钢支撑、木支撑)编制,模板类型不同时可另行补充。
2.基础(桩承台),满堂基础(满堂桩承台)与带形基础(带形桩承台)的划分:长宽比在3倍以内且底面积在20m2以内的为基础(桩承台);底宽在3m以上且底面积在20m2以上的为满堂基础(满堂桩承台);其余为带形基础(带形桩承台)。
3.箱形基础应分别按无梁式满堂基础、柱、墙、梁、板相应定额项目计算。 4.满堂基础砖地模水泥砂浆粉刷套装饰定额地沟水泥砂浆粉刷定额子目。 5.满堂基础中集水坑模板面积并入基础工程量中。
6.框架设备基础分别按基础、柱、梁、板、墙定额项目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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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凡四边以内的柱,无论形状如何均套用矩形柱定额项目;四边以上者均套用异形柱定额项目;圆形或带有弧形的柱按圆弧形接触面积计算,套用圆形柱定额项目。
8.附墙的暗柱、暗梁按墙定额项目计算。 9.墙柱是指墙与柱构成一体的构件。
10.若设计墙模板采用止水螺栓,可另行计算,并扣除定额中的拉杆螺栓含量;若设计要求墙模板的拉杆螺栓不能回收,定额中拉杆螺栓的含量乘以系数2.0,并增加其他材料费0.1元/㎡,其他机械费0.4元/㎡。
11.电梯井外侧模板、洞口侧壁模板按墙模板计算。 12.板:
(1)有梁板是指梁与板构成一体的板。 (2)无梁板是指不带梁直接由柱承重的板。 (3)平板是指无柱、无梁由墙承重的板。
13.有梁板或平板与圈梁相连者,应分别按有梁板、平板和圈梁定额项目计算。有梁板或平板与圈梁的划分以板底为界。 14.斜屋面有梁板模板,以屋面的设计斜度(斜面与水平面的夹角)为依据。对于设计斜度≤15°的坡屋面,按有梁板定额项目计算;对于15°<设计斜度<25°的斜屋面,按底面支模计算,套用有梁板模板定额乘以系数1.05;对于设计斜度>60°的坡屋面,按上下双面支模计算,套用墙模板定额;对于在25°≤设计斜度≤60°的斜屋面,按上下双面支模计算,套用斜屋面有梁板模板定额项目。
15.雨篷与圈梁或梁的划分以梁外侧为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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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有梁式的雨篷按有梁板定额项目计算。
17.挑出墙面的板宽度>20cm者按雨篷定额项目计算,每级宽度≤20cm者按线条定额项目计算。 18.墙体底座混凝土模板按圈梁定额项目计算。
19.整体楼梯休息平台为圆(弧)形时,应按圆(弧)形梁、板增加费定额项目计算圆(弧)形增加费,不得按圆(弧)形楼梯定额项目计算。休息平台为悬挑时,应按墙外的水平投影面面积计算。
20.栏板模板定额适用于高度小于1.6m且厚度小于120mm的栏板和女儿墙。如栏板和女儿墙设计高度大于1.6m或厚度大于120mm,应分别按墙、压顶相应定额项目计算。
21.屋面檐口斜板包括斜板、压顶、肋板或小柱,按栏板定额项目乘以1.15系数计算。 22.挑檐、檐沟(天沟)与圈梁或有梁板的划分以梁外侧为界,檐沟包括底板和反口。 23.压顶定额适用于突出一道线的压顶,突出二道线的压顶按线条定额项目计算。
24.台阶模板定额适用于无底模的台阶,台阶两端的模板已综合在定额内。有底模的台阶按整体楼梯定额项目计算。 25.小型构件是指单个体积或单个外形体积在0.05m3以内,且定额中未列出的项目。
26.现浇混凝土梁、板、柱、墙 、楼梯是按支撑高度3.6m以内编制的,超过3.6m时,另按超过部分模板接触面积计算模板超高支撑增加费。支撑高度按每增加1m计算一个增加层,不足1m按1m计算。但挑出墙面的有梁板支撑高度超过10.8m且宽度不大于2m时,另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悬挑构件支撑增加费,不再另算模板超高支撑增加费。
(1)柱支撑高度:自基础面或结构层板面至上层有梁板板底或无梁板柱帽底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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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构造柱支撑高度:自基础面或结构层板面至上层梁底的高度。
(3)墙、电梯井壁支撑高度:自基础面或结构层板面至上层板底的高度;墙顶有梁且梁宽大于墙厚时,支撑高度为自基础面或结构层板面至上层梁底的高度。
(4)有梁板、无梁板、平板支撑高度:自设计室外地坪或结构层板面至上层板底的高度,计算模板超高支撑增加费时应包括肋梁或柱帽的模板面积。
(5)单梁支撑高度:自设计室外地坪或结构层板面至上层梁底的高度。
(6)楼梯模板支撑高度为板底垂直高度。支撑高度超过3.6m时,板式楼梯按超过部分的水平投影面积乘以系数1.15,梁式楼梯按超过部分的水平投影面积乘以系数1.5,套有梁板模板超高支撑增加费定额项目。
27.现浇混凝土板厚超过160mm时,另行计算模板支撑增加费。
四、预制混凝土模板部分:预制混凝土模板按不同构件分别以组合钢模板、复合木模板、木模板、定型钢模、长线台钢拉模,并配制相应的砖地模、砖胎模、长线台混凝土地模编制的,使用其他模板时,可以换算。
五、构筑物混凝土模板部分:
1.构筑物混凝土构件除另有规定外,均按现浇混凝土木模板有关规定编制。
2.用钢滑升模板施工的项目,定额中已包括坑内积水排除、夜间施工照明、高空安全防护设施、高空施工增加费用。 3.用钢滑升模板施工的烟囱、倒锥水塔及筒仓是按无井架施工计算的,并综合了操作平台。不再计算脚手架及竖井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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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用钢滑升模板施工的烟囱、水塔、提升模板使用的钢爬杆用量是按100%摊销计算,筒仓是按50%摊销计算的,设计要求不同时可以换算。
5.倒锥壳水塔塔身钢滑升模扳项目,也适用于一般水塔塔身滑升模板工程。
6.烟囱钢滑升模板项目已包括烟囱筒身、牛腿、烟道口;水塔钢滑升模板均已包括直筒、门窗洞口等模板用量。 7.本节模板支撑均已考虑了超高、超厚因素,不得再计算模板超高、超厚支撑增加费。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现浇混凝土模板:
1.现浇混凝土模板除另有规定者外,应区分模板不同材质,按混凝土与模板接触面以面积计算;不扣除墙、板单孔面积在1.0m2
以内的孔洞面积,洞侧壁模板也不增加;扣除单孔面积在1.0m2 以外的孔洞面积,洞侧壁模板面积并入相应模板项目计算;不扣除柱与梁、梁与梁、梁与墙连接重叠部分面积,但应扣除梁与板、柱与墙、墙与墙连接重叠部分面积。
2.基础、墙、板、其他构件模板均扣除后浇带模板所占面积。 3.基础:
(1)带形基础、桩承台外墙按基础中心线计算,内墙按基础上口净长度计算;带形基础、桩承台内外墙交接部分面积不扣除, 基础端头的模板不另计算; 带形基础与基础连接时,带形基础的长度按其两端基础上口的净长度计算。
(2)基础、桩承台与带形基础、桩承台连接部分的面积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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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满堂基础、桩承台按底板与梁模板接触面积之和计算;外墙基础梁长度按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基础梁长度按净长度计算;基础梁交接部分面积不扣除,基础梁端头的模板不另计算。
(4)基础梁的长度按基础或柱之间的净长度计算;梁与梁交接部分的面积不扣除;梁端头的模板不另计算。 (5)设备基础螺栓套按不同长度以个计算。 4.柱:
(1)柱高:有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上一层楼板上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无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柱帽下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框架柱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至柱顶的高度计算;构造柱的柱高应自柱底至柱顶(梁底)的高度计算;
(2)依附柱上牛腿的模板面积并入柱工程量中;
(3)先砌墙的构造柱模板的工程量按图示外露部分的最大宽度乘以柱高计算。 5.墙:
(1)高度:由墙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算至上一层楼板(或梁)下表面。板厚不同时,按板面积最大的板厚扣除; (2)长度:墙均按净长计算。墙与墙交接部分的长度应扣除,墙端头的模板面积应增加。 6.梁:
(1)长度:梁与柱连接时,梁长算至柱侧面;次梁与主梁交接时,梁长算至主梁侧面。过梁的长度按门(窗)宽洞口的净长度计算。圈梁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线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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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梁交接部分的面积不扣除,梁头的面积亦不增加。 (3)梁垫的模板面积并入梁计算。 7.板、有梁板:
(1)有梁板按梁、板模板面积之和计算; (2)有梁板梁高:按扣除板厚的净高计算;
(3)有梁板梁长:梁与柱连接时,梁长算至柱侧面;次梁与主梁交接时,梁长算至主梁侧面;(4)无梁板按板、柱帽模板面积之和计算; (5)梁交接部分的面积不扣除,梁头面积亦不增加; (6)板周边的侧模已综合在定额内,不得另行计算;
(7)坡屋面(设计斜度在25度至60度之间)有梁板按上下双面支模计算; (8)圆弧形梁增加费按底模与侧模模面积之和计算; (9)圆弧形板增加费按弧形边以长度计算。 8.其他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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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整体楼梯包括休息平台、平台四周的梁、斜梁、楼梯与楼板连接的梁,不分框架结构和混合结构,均按墙内皮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伸入墙内部分不另增加,宽度小于50cm的楼梯井不扣除;室外整体楼梯按墙外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当整体楼梯与现浇楼板无梯梁连接时,以楼梯的最后一个踏步边缘加300mm为界。
(2)台阶不包括梯带,按图示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台阶端头两侧模板不另计算,台阶两侧的挡墙另行计算。 (3)雨篷按图示外挑部分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板边模板不另增加,雨篷反口模板按反口的净高计算。
(4)挑沿、檐沟按断面模板展开宽度乘以挑沿、檐沟外围的长度以平方米计算,挑沿、檐沟端头的模板不另增加。 (5)压顶按混凝土与模板的接触面以面积计算。
(6)栏板按混凝土与模板的接触面以面积计算。其压顶模板并入计算。 (7)线条按模板展开宽度乘以线条长度以面积计算,线条端头的模板不另增加。 9.模板支撑增加费:
(1)现浇混凝土柱、梁、板、墙模板支撑高度以3.6m以内为准,超过3.6m以上部分,另按超过部分计算模板超高支撑增加费。支撑高度按每增加高1.0m计算一个增加层,不足1.0m按1.0m计算。
(2)混凝土板的厚度以160mm以内为准,超过160mm的,另按其模板工程量计算模板超厚支撑增加费。超厚支撑按每增厚50mm计算一个增加层,不足50mm按50mm计算。
(3)悬挑构件模板支撑增加费按图示外挑部分的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二、仿古建筑混凝土模板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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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仿古建筑混凝土模板除另有规定者外,按混凝土与模板接触面以面积计算。 2.圆形桁条、梓桁条、老嫩戗与柱连接时,长度按柱间净距计算。
3.斗拱、梁垫、蒲鞋头、短机、云头等古式零件按混凝土与模板的接触面以面积计算。 4.古式栏板按设计图示水平长度乘以高度以单面面积计算。 5.古式栏杆、吴王靠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三、构筑物混凝土模板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构筑物混凝土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按混凝土与模板接触面以面积计算;不扣除单孔面积在1.0m2以内的孔洞面积,洞侧壁模板也不增加;扣除单孔面积在1.0m2 以外的孔洞面积,洞侧壁模板面积并入相应模板项目计算;不扣除柱与梁、梁与梁、梁与壁(墙)连接重叠部分面积,但应扣除梁与板(盖)、柱与壁(墙)、壁(墙)与壁(墙)连接重叠部分面积。
2.池壁的高度应自池底顶面至池盖底面计算。
3.无梁盖柱柱帽和柱座的模板并入柱模板内,柱高从池底上表面算至池盖下表面。
4.倒锥壳水塔筒身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混凝土体积计算;倒锥壳水塔水箱按水箱不同容积,以混凝土体积计算;倒锥壳水塔水箱提升按水箱提升就位高度及水箱不同容积,以座计算。
5.烟囱、筒仓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混凝土体积计算。 6.钢滑模制作按钢滑模的制作重量计算。
四、预制混凝土构件模板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预制混凝土构件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混凝土体积计算。 2.预制桩尖按虚体积(不扣除桩尖虚体积部分)计算。
3.长线台混凝土地模、砖地模、砖胎模按混凝土与模板的接触面以面积计算。
第十章 脚手架工程
说 明
一、建筑物脚手架,分别按单项脚手架计算。同一建筑物高度不同时,应按不同高度分别计算脚手架。
二、本定额已包括搭设脚手架所需周转性材料的垂直运输和场外运输费用,不包括属于安全措施费中的垂直密闭网、安全网、临边、洞口防护。
三、外脚手架定额综合了上料平台、护身栏杆、金属架油漆。不作装饰时,外脚手架定额材料消耗量乘以系数0.8,其他不变。 四、建筑物墙体(不分内外墙)砌筑脚手架,砌筑高度在1.2m以内的不计算脚手架,砌筑高度在3.6m以内的套用里脚手架定额,超过3.6m的套用单排脚手架定额。
五、旧建筑物加层,外脚手架套用相应高度的双排脚手架定额,材料消耗量乘以系数0.5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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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或构筑物脚手架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搭设计算,通常按以下方案考虑: 一、计算脚手架时,通常不扣除门窗洞口、空圈洞口等所占面积。
二、建筑物外脚手架可按实际外围搭设长度(一般为外墙外边线)乘以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高度(女儿墙或桃檐反口超过1.2m时,可算至女儿墙或挑檐反口顶面)以面积计算。
三、墙体砌筑脚手架按砌筑墙体垂直投影面积计算,不包括框架柱、梁。
四、现浇钢筋混凝土满堂基础,宽度大于3.0m的带形基础,可计算满堂基础脚手架。满堂基础脚手架按基础底面积计算,不扣除墙所占面积,也不增加基础外运输道面积。
五、深度超过3m的框架式深基础,按框架梁结构净长度乘以支座至梁底的净高以面积计算,套用双排脚手架定额,与之相连的框架柱不再计算脚手架费用。
六、与钢筋混凝土楼板整体浇注的柱、墙、梁一般不计算脚手架。柱和钢筋混凝土墙、悬空单梁和连续梁,高度超过1.2m时,按以下方案计算脚手架:
1.的砖、石、钢筋混凝土柱,按柱结构外围周长加3.6m 乘以柱高以面积计算;高度在3.6m以下的,套用单排脚手架定额;3.6m以上的,套用相应高度的双排脚手架定额。
2.的现浇钢筋混凝土墙,按墙结构长度乘以高度以面积计算,套用相应高度的双排脚手架定额。
3.的现浇钢筋混凝土单梁或连续梁,按梁结构长度乘以设计室外地坪面(或楼板面)至梁顶面的高度以面积计算,套用相应高度的双排脚手架项目,与之相关联的框架柱不再计算脚手架。梁间距较密的,可按搭设的水平投影面积套用满堂脚手架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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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构筑物脚手架:
1.砖砌构筑物超过或低于设计地坪高度在1.2m以上时,按构筑物搭设长度乘以设计地坪至砌筑顶(底)面的高度以面积计算,高度在3.6m以内的,套用里脚手架定额;高度在3.6m以上的,套用单排脚手架定额。
2.石砌构筑物超过或低于设计室外地坪高度在1.2m以上时,按构筑物搭设长度乘以设计地坪至砌筑顶(底)面的高度以面积计算,高度在3.6m以内的,套用单排脚手架定额;高度超过3.6m以上的,套用双排脚手架定额。
3.石砌护坡垂直高度超过1.2m的,以斜面积计算工程量,套用单排脚手架定额。
4.烟囱带水塔者,水塔脚手架高度按烟囱高度计算,套用水塔脚手架定额。每座水塔只计算一次脚手架费用。
5.贮水(油)池、大型设备基础,超过或低于室外地坪1.2m以上的可计算双排脚手架。贮水(油)池脚手架按内壁周长乘以池底至池壁顶面边线之间高度以面积计算;大型设备基础脚手架按其外形周长乘以设备基础高度以面积计算。
6.非滑升模板施工的钢筋混凝土、砌筑贮仓、筒仓及圆库的脚手架,不分单筒或多筒组合,均按单筒外边线周长乘以设计室外地坪至贮仓上口之间的高度以面积计算,套用双排脚手架定额;多筒组合连接部分的面积不扣除,脚手架所需加固的横杆、立杆也不增加。
7. 烟囱脚手架区分不同高度和直径以座计算,高度按设计室外地坪面至烟囱顶部的筒身高度;地面以下部分脚手架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行计算。滑升模板施工的钢筋混凝土烟囱、筒仓及圆库不另计算脚手架;若内衬砌砖或装饰时,按内衬截面平均净面积套用满堂脚手架定额。
8.水塔脚手架以座计算,高度是指设计室外地坪面至塔顶的全高。
八、室外架空管道脚手架按管道的长度计算,高度从自然地坪算至管道下皮(多层排列管道的,按最上一层管道下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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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钢管斜道区别不同高度、不同材质以座计算。
第十一章 垂直运输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未包括塔式起重机和施工电梯的进出场及安拆费用,以及转弯设备、轨道的铺设、拆除、日常维修和路基压实、修筑、垫层等费用,实际有发生时可另行计算。
二、建筑物檐高或构筑物高度在3.6m以内的,不计算垂直运输机械费用。 三、同一建筑物有多种檐高时,以建筑物的最高檐高套用定额。
四、本章定额中垂直运输机械考虑了一般情况下所需要的机械性能,实际不同可以调整。
五、由于施工工期提前造成的垂直运输机械使用台班数每天大于1台班的,定额中的台班消耗量可以根据工期提前情况调整:施工工期较定额工期提前10%以内,不调整;提前10%以上,提前率每增加10%的,相应增加10%的垂直运输机械台班量。采用泵送商品混凝土时,塔吊台班消耗量乘以系数0.8,卷扬机台班消耗量乘以系数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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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计算规则
垂直运输机械使用费应根据建筑物高度和外形尺寸,施工组织设计配置的机械种类和数量以及使用时间计算。施工组织设计未明确的,可参考以下一般配置和使用时间计算:
一、垂直运输机械种类和数量。
1.采用卷扬机施工,一个单位工程配置1~3台卷扬机。
2.采用塔式起重机施工,一个单位工程配置1台塔吊、1~2台卷扬机、1部电梯。
3.构筑物:一座砖烟囱配置卷扬机1~2台,一座混凝土烟囱配置卷扬机1~3台,一座水塔配置卷扬机1~2台,一座筒仓配置塔吊1台、卷扬机1台。
二、垂直运输机械使用时间。
1.塔吊的使用时间一般按建筑主体结构的施工工期,未明确的可参考以下使用时间计算:无地下室的可按总施工工期扣除基础工期乘以50%计算;有地下室的可按总施工工期扣除桩基础工期乘以60%计算。
2.卷扬机的使用时间一般按建筑基础以上全部施工工期(不包括基础工期)。 3.施工电梯的使用时间一般按施工高度超过20m以后的全部施工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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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
说 明
一、进出场费用是指不能或不允许自行行走的施工机械或施工设备,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地点运至另一施工地点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及架线等费用。
二、进出场费用定额已包括机械的回程费,未包括以下费用: 1.机械非正常的解体和组装费;
2.运输途中发生的桥梁、涵洞和道路的加固费用; 3.机械进场后行驶的场地加固费; 4.穿过铁路费用、电车托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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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安拆费用是指施工机械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费用(包括安装机械的基础、底座、固定锚桩、行走轨道枕木等的折旧、搭设、拆除费用)。
四、安拆定额中包括了机械安装完毕后0.5台班的试运转费用。
五、自升式塔式起重机安拆定额是按塔高45m考虑的,如塔高超过45m的,每增高10m,安拆费增加20%。
六、轨道式柴油打桩机、走管式柴油打桩机、走管式自由落锤打桩机,其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费可套用柴油打桩机定额,打桩机械台班替换为本机型号。
七、大型机械在同一工地的工号之间的转移,可计算本机0.5台班费用。机械需要重新安拆、搬运或需要铺设轨道和转弯设备的,有发生时另行计算。
八、其他章的部分定额中机械综合了不同类型,但其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费,应按实际进场的机械计算。
九、塔式起重机基础及轨道铺设定额按直线形考虑,如为弧形的,定额乘以系数1.15。塔式起重机基础及轨道铺设定额未包括轨道和枕木之间增加其他型钢或钢板的轨道,有发生时另行计算。
十、固定式基础定额按混凝土量15m3以内考虑,实际基础混凝土大于15 m3的另行计算。固定式基础定额未包括打桩费用和高强螺栓,有发生时另行计算。
十一、本章定额未包括自升式塔式起重机行走轨道、不带配重的自升式塔式起重机固定式基础、施工电梯、高速井架和混凝土搅拌站的基础,有发生时另行计算。
十二、本章定额未包括大型垂直运输机械(包括塔式起重机)附着所需预埋在建筑物中的铁件,有发生时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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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础、轨道铺拆费:
1.塔式起重机固定式基础按座计算。 2.塔式起重机轨道式基础按轨道长度计算。
二、安装、拆卸费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机械数量和安装拆卸次数计算。 三、场外运输费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机械数量和进出场次数计算。 第十三章 其他工程 说 明
本章适用于安全文明施工、施工排水降水、临时支撑等措施项目,根据工程项目合理的施工方案,有发生时计算。
一、水平防护架和垂直防护架是指脚手架以外单独搭设的用于车辆通行、人行通道、临街防护和施工与其他物体隔离等的防护。 二、普通钢板桩、拉森钢板桩定额仅适用于打临时性钢板桩,定额包括了钢板桩的打拔损耗,未包括钢板桩的使用费。钢板桩使用费=钢板桩一次使用量(t)×使用天数(d)×钢板桩使用费标准(元/t.d)计算。钢板桩打入有侵蚀性地下水的土质超过一年或基底为基岩的,其拔桩定额另行补充。
三、井点降水费用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分别井管的安装、拆除与使用计算。井管套数一般按如下计算:轻型井点50根一套,喷射井点30根一套,大口径井点45根一套,电渗井点阳极30根一套,水平井点10根一套。根总数不足一套按一套计,根总数超过一套的,以规定根套倍数的四舍五入按套计算。使用天数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使用天数计算。一天按每昼夜24h计算。井管间距应根据地质条件和施工降水要求,依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施工组织设计没有规定时,可按轻型井点管距1.5~2.5m,喷射井点管距2.5~4m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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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安全措施:
1.挑出式安全网按挑出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2.立挂式安全网按架网部分的实挂长度乘以实挂高度以面积计算。 3.水平防护架按实际铺板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4.垂直防护架按自然地坪至最上一层横杆之间的搭设高度乘以实际搭设长度以面积计算。
5.建筑物垂直封闭网按建筑物外围长度乘以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高度以面积计算。女儿墙或挑檐高度超过1.2m的,其封闭网高度可算至女儿墙或挑檐顶面。
二、临时支撑:搭拔钢板桩按钢材图示尺寸的理论重量计算;钢板桩支撑按支撑面积计算。
三、施工排水、降水:井点降水区别轻型井点、喷射井点、大口径井点、电渗井点、水平井点及其井管深度,井管的安装、拆除以根计算,井管的使用以套天计算。
四、钢屋架、钢托架制作平台摊销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不扣除孔眼、切边、切肢的质量,焊条、铆钉、螺栓等不另增加质量,不规则或多边形钢板以其外接矩形面积乘以厚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依附在钢构体上的型钢变量拼入钢构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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