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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房管理制度

来源:年旅网
编号:CGGL11

库房管理制度

一、物资验收入库

1.物料入库,库管员同交货人办理交接手续,核对清点物资名称、数量是否一致,并签字确认。

2.物料入库,应先报检,未经检验合格不予入库。

3.物料检验格格,管理员凭或送货单所列开具名称、规格、数量、型号、计量验收单位,填制入库单,并交财务记帐。 二、物料的储存、保管

1.物料的储存保管,原则上应以物料的属性、特点和用途规划设位置货位,保证安全可靠的前提下,做到查点方便,排列整齐。

2.库管员对所有库存物料负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做到人各有责,合理分工。

3.库存物料应遵守先进先出的原则。

4.库存物料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一律不得擅自借出。

5.库房要严格保卫制度,禁止非相关人员擅自入库,严禁烟火,库管员要懂得使用消防器材和防火知识。 三、物料发放

1.按“规定用料、节约用料”的原则发料,发料坚持一盘底、二核对、三发料、四减数的原则。

2.发料要实行先进先出的原则。

3.发料的库管应严格按规定数量发放,并填写出库单,经领料人

员签字后上报财务部,属计划内材料,应有物料计划,属规定审批的物料,应有审批人签字,同时超费费领料人未办手续不得发料。

4.发料必须与领料人和接料车间办理交接,当面点清。 5.所有发料凭证,库管员应妥善保管,不得丢失,经汇总后上交财务部。 四、其他事项

1.记帐要字迹清楚,日清月结,日报、月报及时。

2.充许范围内的磅差,合理的损耗所引起的盘盈盘亏,每月上报,做到帐、卡、物完全一致。

3.库管员工作调动必须办理交接手续,交接单据经双方签字确认方能离职。

批准: 编制:

采购部

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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