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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与通信工程

来源:年旅网
电子与通信工程

领域代码:085208

电子信息技术是近年来迅速发展的一门学科,是国家重点建设与发展的领域。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是根据国家发展需要设置的厚基础、宽口径、适应性强的专业。涉及领域有电子系统设计、通信系统、信号与信息处理、多媒体技术、智能控制、测试计量技术、嵌入式智能仪器及自动化装置等。

本工程领域有电路与系统、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通信与信息系统等多硕士点支撑,拥有一支水平高、经验丰富的学术队伍,师资队伍雄厚,承担多项目省部级及大中型企业科研项目。

本工程领域注重培养学生获得较为坚实的基础理论和较宽广的专业知识,重点培养学生的工程实践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掌握解决工程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学生论文选题注重工程应用背景,且多与实际科研项目相结合。

一、培养目标

电子与通信工程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培养适应我国电子与通信工程领域发展需求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经过培养达到以下具体要求: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身心健康。

(二)了解本领域的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掌握本领域的基础理论和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与现代技术手段,在本领域的某一方向具有从事工程设计、工程实施,工程研究、工程开发、工程管理等能力。

(三)掌握一门外语,能够顺利阅读本领域国内外科技资料和文献。

二、主要研究方向

1. 智能化仪器仪表; 2. 实时信号处理与工程实现; 3. 计算机测控技术; 4. 数字交换与传输; 5. 信息网络管理。 6. 多媒体通信

三、学习年限及培养方式

采用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本学科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课程总学分为30-36学分,其中学位课程最低学分要求不低于16学分。公共学位课不少于6 学分,专业学位课不少于10 学分,非学位课不少于6学分,专业实践环节不少于2学分。学位课可以代替非学位课,但非学位课不能代替学位课。允许硕士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选修其它学科的专业学位课一门作为学位课。实行2.5 -3年的弹性学制,原则上用1年时间完

成课程学习,用1-2年完成硕士学位论文。

四、课程设置

授课 考核 类别 课程编号 课 程 名 称 学时 学分 方式 方式 S0000001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公共学位课 S0000002 自然辩证法 S0000004 基础外语 S0000005 数值分析 S0000007 矩阵论 S1400074 18 18 60 36 1.0 1.0 2.0 3.0 2.0 3.0 3.0 2.0 2.0 2.0 2.0 2.5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1.0 1.0 讲授 讲授 讲授 考试 考试 考试 备注 讲授 考试 讲授 考试 讲授 考试 讲授 讲授 讲授 考试 考试 考试 全国电气智能应用水平考试 (NCEE) 36 36 36 36 45 36 36 36 S1400080 注册通信工程师考试 S1400081 专业英语(电子与通信) 专业学位课 S1400005 检测与估计 (6-18学分) S1400007 计算机测控技术 S1400009 现代测量技术 S1400004 随机过程与随机信号处理 S1400021 扩频通信 S1400023 通信网络管理 S1400065 现代交换原理 专业选修课一 讲授 考试 讲授 考试 讲授 考试 讲授 讲授 讲授 讲授 讲授 讲授 考试 考试 考试 考试 考试 考试 S1400077 信号处理算法的工程实现技术 36 S1400075 软件无线电技术与应用 S1400026 嵌入式系统原理及应用 S1400066 IP网络 S1400072 光网络原理及应用 S1400070 高等移动通信 S14000 S1400010 S1400024 SoC设计基础 VLSI电路与系统设计 FPGA器件原理及应用 36 36 36 36 36 36 36 36 18 18 非学位课专业选(不修课二 少于6学专业选分) 修课三 讲授 考试 讲授 考试 讲授 考试 讲授 考试 讲授 考试 讲授 讲授 讲授 考试 考试 考试 S0000011 Matlab语言及应用 公共选S0000012 知识产权概论 修课 S0000013 职业素质与能力拓展 S0000014 德语 S0000015 中国优秀道德文化专题讲座 S0000016 科技情报分析与利用 18 36 18 18 1.0 2.0 1.0 1.0 2.0 讲授 考试 讲授 考试 讲授 考试 讲授 考试 实践环节 S0000023 专业实践环节(不少于半年)

五、开题报告

在做开题报告之前,采用导师、学生、实践单位相结合的方式安排论文选题。选题应密切联系生产实际,尽可能选取当前或今后工程中需要解决的技术性问题。有一定的深度,注重培养培养研究生综合运用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且应选择与指导教师研究方向一致的课题,以充分发挥指导教师的学术专长和指导作用。专业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一般应不迟于第三学期完成。开题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题目名称、学位论文(设计)选题的目的和意义、研究方案、研究计划进度表、经费预算、参考文献。开题报告由研究生本人写出,指导教师审阅。各牵头单位组成由3-5名专家构成的专家组组织开题报告。研究生本人介绍课题研究内容后,专家对研究内容提问和质疑,并对研究生的论文工作量和研究的可行性进行审核,根据研究生开题报告的书面质量、报告质量和回答问题情况写出具体意见,并给出成绩。成绩按合格、不合格记分。成绩不合格者,必须重新开题。

六、中期考核

研究生一般应在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后的半年左右时间内向指导教师书面提交\"论文中期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论文进展情况、课题研究所遇到的问题、论文能否达到预期目标等。由各牵头单位组成由3-5名专家构成的专家组,专家组根据研究生中期报告的质量进行考核并给出成绩。成绩按合格、不合格记分。中期考核合格者继续进行下一阶段论文工作,不合格者在专家组规定时间内重新完成中期报告并进行考核。

七、专业实践环节

实行双导师制,导师必须具有与本领域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校内导师负有工程硕士研究生指导的主要责任,主要指导学生的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企业导师原则上要求来自研究生的实习单位,主要指导学生实践环节的学习。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到本专业领域的企事业单位工作岗位完成专业实践环节,将理论知识与工作实际相结合,协助国家机关、事业、企业、科研单位解决管理、生产及科研中的问题、开展科技咨询服务等。实践环节要保证不少于半年的实习时间。研究生进行专业实践须填写《河北科技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申请表》。专业实践结束后,需填写《河北科技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环节考核表》,由实习单位出具学生的实习情况

鉴定,学生需撰写和提交专业实践报告。专业实践报告主要介绍在企业的实习工作(技术开发、产品调试、市场调研、技术支持等)情况和工作总结。由牵头单位组织专家对学生的实习鉴定和专业实践报告进行审阅并给出实习成绩评定,不通过者不能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学生学位论文工作可与实践环节参与的工作相结合。

八、学位论文要求

本学科硕士学位论文应在研究生导师的指导下由研究生完成,做到主题明确,内容有一定的创新,理论基础扎实,技术方案完整,实验数据真实准确,结论正确可靠,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或理论意义。论文行文流畅,论述条理清楚,格式符合《河北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要求。

学位论文完成后须经研究生导师审核,达到本学科学位论文质量要求后方可向学位委员会提出论文答辩申请,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及河北科技大学有关规定组织学位论文答辩。

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课程学习、必修环节,并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学位论文后,方可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1. 申请人须向本领域牵头单位提出答辩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培养计划

(2).成绩单(包括必修环节) (3).学科前沿讲座登记表 (4).开题报告、开题报告评审表 (5).论文中期报告、中期考核表 (6).学位论文及学位申请表

2. 申请人的论文应满足《河北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要求,论文在送同行专家评阅前必须进行TMLC检测,并按《河北科技大学关于学位论文TMLC检测的暂行规定》执行。

3. 学位论文应有3名专家进行评阅(企业须1名),指导教师不能作为评阅人。评阅人应为与论文所属工程领域相关的、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职称的专家。研究生学院学位办抽取不低于本学科申请学位人数的百分之十参加盲审

4. 专业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由5名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答辩委员会成员中须包括企业专家1名,答辩委员会一般由外单位专家担任。

5. 专业学位论文答辩以公开方式进行(保密级论文除外),并应提前两天张贴学位论文答辩通告。答辩时间地点上报研究生学院学位办公室。

6. 学位论文答辩时应作答辩记录。记录人应由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人员担任。

7. 答辩委员会在作出答辩决议前,应以无记名方式对答辩人进行投票表决,经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委员同意,答辩方可通过。答辩决议经答辩委员会签字后生效。

答辩结束后,记录人将学位论文连同学位论文评阅书、学位申请书、答辩记录和表决票报送所在牵头单位。

8. 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者,经本人申请、答辩委员会同意、申请人按答辩委员会的建议对论文进行修改后,可在半年之后一年之内进行重新答辩一次,如答辩仍未通过,则取消其专业学位申请资格。

9. 教学单位将通过论文答辩的学位论文、论文评阅材料、学位论文申报书等上报研究生学院学位办。研究生学院学位办对以上材料审核后,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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