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I:10.16661/j.cnki.1672-3791.2019.12.167
2019 NO.12SCIENCE & TECHNOLOGY INFORMATION科技资讯“互联网+”知识产权服务探讨
黄建1,2 王华清1*
①
(1.重庆科技服务大市场有限公司 重庆 400000;2.重庆市科学技术研究院技术评估与转移服务中心 重庆 400000)摘 要:知识产权已经成为大数据、智能化时代支撑高技术产业和互联网新兴产业创新发展的脊梁,它决定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各国家地区经济可持续的发展质量。该文对“互联网+”时代我国知识产权服务的现状、影响及存在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互联网背景下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服务平台构建的策略。关键词:知识产权 互联网+ 知识产权服务中图分类号:F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9)04(c)-0167-04
Abstract: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have become the backbone of supporting the innov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high-tech industries and emerging Internet industries in the era of big data and intelligence, which determines the core competitiveness of enterprises and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quality of national and regional economy.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current situation, influence and existing problem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services in the era of “Internet Plus”, and puts forward strategies for the protection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and the construction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service platform under the internet background.
Key Words: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Internet Plus; Intellectual property services
2015年工作报告提出“互联网+”行动计划,标志着“互联网+行业”已经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互联网+”知识产权时代,互联网与知识产权的契合将带来新经济、新技术、新产业和新制度的深度融合并催生巨大生产力。互联网意味着技术创新、行业更新和产业发展,网络技术更新对传统行业的既有利益格局产生影响甚至是彻底。知识产权既有制度属性也有经济属性,制度属性配合和规制经济发展,经济属性影响和决定制度选择。以互联网为载体,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新兴服务业的催生,以创新经济为核心的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以新模式新规则为核心的市场经济法则的实现,都是“互联网+”知识产权将要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82.79%。农业、林业植物新品种权申请量分别达到3842件、623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数量稳步增长。当前,世界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不断加快,我国知识产权确权、用权、维权以及知识产权商用化的需求不断增长,伴随大数据、智能化和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应用发展,对知识产权服务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目前,我国知识产权服务资源主要集中在东部,其中,北京、广东、上海、浙江和江苏五个地区占机构总量的60%。截至2016年底,全国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数量达到2.9万个,知识产权服务业人员数量超过1.4万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推动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总体来讲,知识产权服务业作为我国科技服务业重要组成部分,还存在着“小”“单”“散”的情况。1.1 知识产权服务业存在的问题
一是规模小且分布不均。除了个别发达地区有较多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且相对规模较大之外,全国其它地区,都存在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规模小、数量少的情况。
二是服务模式单一,个性服务缺乏。目前,全国大部分服务机构的服务内容同质化现象严重,其提供的知识产权服务主要集中在专利、商标、版权代理及信息检索等传统服务领域,缺乏面向企业高端需求的定制化、个性化服务
1 我国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现状
2017年,我国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138.2万件,同比增长14.2%,连续7年居世界首位;PCT国际专利申请受理量5.1万件,同比增长12.5%,排名跃居全球第二;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9.8件。受理商标注册申请574.8万件,同比增长55.72%,连续16年居世界第一。累计有效商标注册1492万件。我国申请人提交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4810件,排名全球第三。作品、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量分别达到200.2万件、74.万件,同比分别增长25.15%、
①基金项目:重庆市技术预见与制度创新项目资助(项目编号:cstc2017jsyj-zdcxBX0018);重庆市科技服务平台专项项 目资助(项目编号:cstc2016ptfw-ggfw12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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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缺乏协作意识。各个服务机构之间的各自为政,协作意识较差,未形成合力。
同时,知识产权服务在我国呈现市场分布广、地域性强;潜在客户群体庞大;潜在客户对知识产权价值缺乏了解等三个特点。
1.2 知识产权服务业在互联网环境下存在的问题
互联网已经成为服务业发展的基本要素和重要支撑,引发了产业结构、产业组织、产业资源配置和产业布局等方面的深刻变革,其所产生的影响也是全方位的。但是,在“互联网+”环境下,由于科技服务平台发展不充分,知识产权服务业存在的问题也凸显出来。
(1)知识产权服务资源和信息资源不均等。由于各个地区间经济发展不平衡,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服务内容呈现发展不均等的状态。在信息资源方面,信息资源平台、数据库及共享平台建设(尤其是专利信息资源)还有很大提升空间,区域信息资源尚未上升到国家级中心资源平台,很多地区对优质信息资源的获取存在障碍,信息资源一体化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2)知识产权服务供需信息不对称。由于缺乏互联网科技服务平台的支撑,信息资源的不均等直接导致了信息的不对称。知识产权服务业高度依赖知识产权信息资源,但我国目前知识产权信息处于“条块分割”状态,流动和共享存在障碍。一是一些知识产权机构掌握着全面的信息资源,但各个机构所提供的信息资源都较为有限,通过综合信息平台寻找全面的、海量的知识产权信息存在现实障碍。二是一些行业内提供的信息参差不齐,信息质量有待提高,而各个面向市场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基于自身生存和市场竞争的压力,缺乏信息互通互联。因此,供需之间信息不对称和供需之间的信息差别导致产生信息不对称市场。
(3)服务不适配。由于缺乏互联网科技服务平台的支撑,企业的知识产权服务需求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之间没有良性互动服务机构不能快速有效地获取企业需求。基于企业的市场定位,不同的企业在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管理与保护这四个方面的侧重点是不同的,因此需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提供更加个性化的服务。但由于个性化的知识产权服务往往需求量少、盈利小而不被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重视,导致知识产权服务的同质化现象严重,企业个性化服务不能得到满足,进而造成知识产权服务的不适配。
2 “互联网+”对知识产权服务业的影响
“互联网+”时代的来临,尤其是移动互联网的兴起,大大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工作方式和思维方式,对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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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术 论 坛识产权服务的运营模式、管理方式等带来了巨大冲击。如何充分利用互联网的资源集聚、信息互通等方面的优势,以便加快发展“互联网+”知识产权服务业,提升识产权服务机构新环境下的市场竞争能力和应变能力,使得运用互联网思维,优化互联网知识产权平台服务,成为现阶段促进知识产权服务商品化、创新服务模式和提升服务成效的必然选择。
2.1 “互联网+”进一步促进知识产权服务商品化
“互联网+”为知识产权服务商品化提供了关键支撑,通过互联网思想改造传统知识产权服务业,使之逐步互联网化,进而催生新的经济形态。“互联网+”的使用,有利促进了知识产权服务商品化,进而提升行业服务质量、服务效率和用户体验。
(1)知识产权服务商品可视化。
依托知识产权服务平台,知识产权服务都可以在线上平台展示,完全可视化。通过对知识产权服务的逐级分类,用户可根据需要选择服务商品,只需要完成注册、下单、材料提交和在线支付四个步骤就可以放心等待产品交付,有力提升了服务效率。
(2)知识产权服务商品规范化。
通过建立完善的服务规范和流程,实现服务全程智能办理。给用户呈现统一的定价规范、可预期的服务质量和服务考核规范,用户可以以商品方式定制知识产权规范化服务,更加契合用户的事务需要。因此,服务质量会更好、服务效率会更高。
(3)知识产权服务商品价值化。
服务商品化可以全方位满足不一样用户、不一样层次的服务需要,大幅增强用户感知,提升用户体验。服务机构也可以不断降低成本,完成规模化运营,为用户提供更有优势的报价和更高质量的服务。除此之外,服务商品化也会推进整个知识产权服务行业不断规范化,完成行业转型升级。
2.2 “互联网+”推动知识产权服务运营模式的变革
2.2.1 获客渠道的变革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来临,知识产权服务线上平台的出现,特别是移动互联网业务的兴起,服务机构通过APP即可实现在线服务、远程培训、便捷接单、进度跟踪等功能;同时,借助庞大的用户群体,针对性的开发企业服务号并接入众多功能模块,可以让客户足不出户就能获得知识产权服务。互联网平台快速交互信息、低成本对接,以及进度跟踪、成果交付、服务评价的可追溯性等巨大优势,使得传统单纯依靠获客渠道发生变革,服务机构可以通过平台对接受理异地委托、提供服务,需求用户通过平台更加方便的询价比价、优选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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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服务模式的变革
由于缺乏相应的监管和约束机制,难以对传统的知识产权服务进行规范,使得一些服务机构利用低价、转包、游击战等多种方式扰乱正常的市场,大大影响了正规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业务开展,同时也给整个知识产权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带来了较大的负面影响。
在“互联网+服务”新业态影响下,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了适应新的市场环境变化,提升新环境下的市场竞争能力和应变能力,提供的服务势必会朝着专业化、标准化、可定制化等方向发展,包括对从业人员的服务标准、过程文件的格式标准、不同材料的收费标准等都将趋于统一。
2.2.3 服务生态的优化
在自媒体、内容创业兴起的互联网时代,很多非知识产权领域的企业开始涉入互联网知识产权平台,整合涉及各类企业服务的资源,给众多专业服务从业者带来机会的同时,也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产生竞争压力。
因此,在“平等、开放、协作、分享”这种大背景和格局下,迫使所有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顺应趋势,不再仅靠竞争的姿态开展业务和抢夺市场,尝试和探索新的经营模式和管理方式,既做专自己又链接他人,以此来实现资源共享和合作共生,为所有的知识产权代理人员、代理机构自身以及服务需求企业创造一个健康的生态环境。2.3 “互联网+”将加速知识产权服务市场化。
从主要知识产权强国的实践经验来看,只有以中小微企业为主的企业群体的知识产权意识得到彻底激发,知识产权需求得以自发呈现,才能出现市场化下健康的知识产权服务与企业知识产权需求的互动机制。。
在“互联网+”时代,整合知识产权服务资源,打造适合中小微创新企业成长和个人创业需要的低成本、便利化、全生态链业务的开放式知识产权管理和运营平台,有利于优化面向高校科研机构的知识产权全程服务和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配置,将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以此,将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氛围,提高知识产权资产应用转化率,让知识产权价值作用于企业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的各个环节中,为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3 “互联网+”时代知识产权服务存在的主要问题及
对策
互联网时代,传统知识产权服务的无形性、地域性、专有性等特点被网络环境下的数字化、公开化、无国界化等新的特征所取代,因此互联网时代的知识产权服务,也呈现出了及时性、国际性和包容性的特点。因此,“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对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一方面,互联网技术蓬勃发展催生更多新业态,知识产权
2019 NO.12SCIENCE & TECHNOLOGY INFORMATION科技资讯保护受网络虚拟性、开放性、线上线下交织等影响,实施严格保护的难度增大;另一方面,移动互联网新技术也为知识产权保护和公共服务提供更多高效便捷手段,更为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提供了重大的机遇。互联网在打乱传统产业模式的同时,也为知识产权保护带来更多的挑战,使得知识产权和服务更加复杂。3.1 完善“互联网+”时代知识产权规则,加快实施互联网知识产权战略
“互联网+”知识产权新业态下,互联网知识产权具体规则的调整和变化非常重要。互联网技术更新和产业发展带来的是一场涵盖经济、社会、文化诸领域的深刻变革,在这种日新月异的新业态之下,一些传统的知识产权规则已经难以有效解决新领域出现的新问题。一是互联网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突破了传统知识产权法律设定的保护对象范围,我国知识产权基本法中已难以有效应对这种新变化。二是互联网知识产权权利保护的权项内容发生了改变。仅仅基于传统的权项考虑,对互联网知识产权权项设计忽视了兼具财产与人身双重属性的本质,造成了规则混乱,传统规则已完全无法照顾到互联网知识产权新问题,亟待将伯尔尼公约等国际公约的概括式规定引入立法。三是法系和普通法系的规则出现共生性矛盾,导致互联网知识产权侵权认定及其法律救济的规则呈现出比较混乱的状态,厘清其中的规则已十分迫切。因此,互联网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的设计,应考虑符合互联网+知识产权的需要,从规则上给予选择性争议解决方式的合法性和可适用性。3.2 统一数据标准,构建知识产权服务平台体系
由于我国是发展中国家,疆域大、基础薄,短期实现覆盖全国的知识产权线上平台既不可能也不现实。因此,战略上应先制定数据标准。在知识产权信息资源管理当中,数据标准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只有依据标准建设的数据源,才能够无障碍、不失真地在人与人之间、人与机器之间以及机器与机器之间进行流通和交换;信息处理才能跨系统进行。同时,为了保障网络环境下的信息资源交换与共享,还需要一大批技术标准,如包括数据、数据交换、XML 模式、元数据标准、XML 文档类型、命名空间、水平应用、行业应用等标准。战术上可以以省、直辖市为单位,首先构建省一级的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实现区域互通互联,最终实现全国信息大联动。同时,针对以往平台建设运行中“集成共建共享不够、应用水平不高、支撑管理不足、服务创新不够”的状况,应由相关部门牵头,统一规划设计。
3.3 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和知识产权执法力度,加强“互联网+”时代知识产权保护
当前,随着互联网与传统产业的不断融合发展,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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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教育而言,略显呆板、老旧。在上课的过程中,缺乏教师与学生的实时互动环节,仍然是教师处于教学过程的中心地位,这不利于调动学生对于冰雪运动学习的积极性,继而不利于冰雪运动在高校中的推广。
2019 NO.12SCIENCE & TECHNOLOGY INFORMATION科技资讯3 东北地区高校冰雪运动推广的策略
3.1 对教师进行冰雪运动的培训,提升教师对于冰雪运动的认知
为教师提供更多关于冰雪运动的培训机会和交流机会。这样可以有利于教师更新教学理念,创新教学方法,以满足当前高校冰雪运动教学的需求。通过组织培训或进修,可以为教师提供更多相互交流的机会。教师之间可以互相交流,取长补短,对于教学方法、手段的创新和改革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可以为东北地区高校冰雪运动的推广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3.2 多渠道获得建设经费
首先,对于高校建设的体育设施,在加强日常管理措施的基础上,可以向社会开放,提供有偿服务,获取一定的资金回流,用于新的项目建设。这样一来,提升了场馆利用率的同时,也可以获取一定的发展经费。其次,可以针对不同的项目,对有意向参与的学生收取一定的基础费用,用于设备与场馆的维护建设。但是对于项目费用的设计应该酌情,且加大监管力度,避免出现乱收费的现象。第三,可以寻求社会上的企业、个体等资金资助,同时获取上级主管部门的重视,获取更多的资金支持。通过以上多渠道的方式获取资金,将有利于东北地区高校冰雪运动的推广。3.3 加大教学改革力度,提倡创新教学手段和方法
对于高校中开设的冰雪运动项目,其自身的特点就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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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教师不能沿用传统的教学模式或方法来组织课堂和教
学。要更新教学理念,创新教学方法和手段,以激发学生的兴趣和参与积极性为首要前提。首先要改变课程或项目设置的单一性,让课程多元化的展开,给学生更大的选择空间。其次,让学生与教师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产生足够的互动,提升其团队意识和协作意识,以此来提升学生的学习效率,同时提高冰雪运动项目的教学质量,继而推动东北地区高校冰雪运动推广工作的发展。
4 结语
在东北地区的高校中进行冰雪运动的推广,可以帮助学生进行体育锻炼,增强其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冰雪运动的推广是基于东北地区特有的气候条件和深厚的冰雪文化底蕴的。有利于东北冰雪文化的传播和传承,对于培养冰雪运动人才也起到重要作用。因此要多方努力,共同推动东北地区高校冰雪运动的推广工作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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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机遇,产业转型升级、服务跨越发展是每一个知识产权工作者都需要面对和思考的问题。
模式的创新和应用成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也帮助很多初创企业实现快速成长。然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商业模式无法获得专利保护,很多企业由于商业模式被模仿,导致其核心智力成果被侵权,从而失去市场竞争力。在“互联网+”经济背景下,专利制度作为国家提升经济发展的重要工具,对商业模式创新给予合理的知识产权保护已势在必行。在“互联网+”成为新业态的形势下,知识产权保护也应该顺应社会发展趋势,重点关注新商业模式给知识产权保护带来的挑战,可以通过商业方法专利的方式加强对“互联网+”新商业模式的知识产权保护。一方面企业应当制定恰当的知识产权保护策略,妥善保护知识产权,即开展符合企业实际的知识产权战略布局,制定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另一方面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完善互联网知识产权立法,优化互联网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和加强执法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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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结语
“互联网+”时代对知识产权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把握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趋势,创新商业服务模式;同时,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开展微创新。知识产权服务业未来发展趋势逐渐明朗,把握好“互联网+”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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