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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重药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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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重药品管理制度

一、按有关规定和医院临床用药的实际情况,确定贵重药品管理范围.划分为片剂单价10。0元/片以上者,针剂200.00元/支以上者列为贵重药品管理范围。

二、贵重药品必须建立日清月结收支帐。

三、值班人员必须每日认真盘点,填写逐日表,如有差错和丢失现象按科有关规定酌情处理.

四、当日消耗的贵重药品应及时登记入帐,并应帐物相符。 五、贵重药品如有自然破损,应按规定的报损制度执行,认真清点破损药品,填写药品报损单,由科室负责人签字方能上报财务,予以报销.

六、值班人员调配处方时,应认真审核药价,调配无误.凡计价误差大,或错发及多发出的贵重药,均按差错登记处理.

七、贵重药品应定期检查有效期限,严防过期失效的药品使用于临床.

八、凡属生物制品的药品均按要求冷藏保存,易潮解和霉变的药品应存放于干燥通风处。

九、严格执行贵重药品逐日消耗制度,贵重药品每月盘点一次,。

十、贵重药品一律由调剂室按医师处方发放,晚间急症病人所用药品,次日须补办手续.

十一、对患者使用贵重药品,应履行告知义务(签定知情同意书),引导患者合理选择使用贵重药品。

2014。1.1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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