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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分析在环境监测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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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分析在环境监测中的应用 ◆李自强 (焦作市环境监测站) 【关键词】仪器分析发射 一环境监测 气相色谱原子吸收等离子行速度会不同。对于吸附力较弱的组分,则会被解吸下来,最后离 开色谱柱。 四、等离子发射光谱法在环境监测中的应用 、仪器分析特点 国内外当前痕量分析的重要方法之一。它的工作原理为:待测样 技术,把光谱学、量子学、傅里叶变换、微积分、生物学、电子学、电 品从进样器进入雾化器,之后随着氩气进入等离子体火炬,样品组 化学、激光、计算机及软件成功地运用到现代分析的仪器上,研发 分将形成包括原子、离子和电子的离子混合气体,即等离子体,并 了原子光谱(原子吸收光谱、原子发射光谱、原子荧光光谱)、分子 通过发射出特征光从而释放能量。不同的元素的等离子体发射出 现代仪器分析应用了现代分析化学的各项新理论、新方法、新 等离子发射光谱法的全称是电感耦合等离子发射光谱法,是 光谱(uV、IR、MS、NMR、Flu)、色谱(GC、LC)、分光光度法、激光光 谱法、拉曼光谱、流动注射分析法、极谱法、火焰光度分析等现代分 的特征光各不相同,因此可通过特征光的波长确定待测样品中的 析仪器,计算机的应用则极大地提高了仪器分析能力,因此现代分 元素;待测样品中某元素的浓度与其特征光的强度成正比,因此可 析仪器灵敏度度高,选择性好、检出限低、准确性好,在数据处理和 通过特征光的强度确定该元素的含量。 显示分析结果,实现了分析仪器的自动化和样品的连续测定。 五、原子吸收光谱法在环境监测中的应用 二、仪器分析在环境监测中的应用 原子吸收光谱法主要用于水环境中重金属的监测,可以测定 随着我国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我国的环境污染监测技术突 水中微量铜、铅、锌、镉元素含量。还可用微波消解法预处理待测 飞猛进。当前,现代仪器分析技术在灵敏度、准确度以及分析速度 土壤、底泥和固体物等中的锌、铜、铅、镉、铬5种重金属。在大气 等方面均提出很高要求。而仪器分析作为现阶段我国环境污染监 质量监测中用于测定大气中的微量气态总汞。原子吸收光谱法在 测的最主要手段之一,国家标准规范可采用的相关仪器分析法中, 环境监测分析中应用取得了不少成果,随着环境监测事业的发展, 主要分为现场仪器分析和实验室仪器分析。所用仪器主要有气相 原子吸收光谱法因具有其他法所不能比拟的优势,必将在环境分 色谱、等离子发射光谱、原子吸收光谱等。 析中展现广阔的应用前景。 三、气相色谱在环境监测中的应用 综上所述,人类的生产与生活给环境带来了极大压力,社会经 气相色谱作为一种分离技术,原理为气相色谱中的流动相,实 济的发展使得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也在急剧增加,对于现代仪器 质上是一种惰性气体,具有活性的吸附剂,亦称为固定相。通过多 分析技术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目前,气相色谱、原子吸收、等离 种组混合的样品放入色谱柱之后,吸附剂便会起作用,但对各个组 子发射光谱等检测技术已经在环境监测领域得到普遍应用,极大 分所起到的吸附作用不同,在一定时间内,色谱柱中各个组分的运 地提高了监测数据的准确度,保证了环境管理工作的顺利推进。 (上接第151页)许可程序制度,明确规定信息公开、回避、听证、告 申请,应当说明其作出该决定所考虑的事实上和法律上的主要依 知、时效等制度。在行政权扩大行使、自由裁量空间日益广 据;行政机关在作出对相对人不利处分的同时,应向相对人说明有 阔,而单一的传统监督手段难以实现控权目的时,应该把着眼点从 关处分的理由。为防止恣意行使职权,行政机关的一切决定,包括 行政行为结果的监督检查,转向行政行为过程中运用行政程序控 对事实的、法律的或自由裁量的实质性争议所作的裁定、结论及理 制行政行为,防止专横、任性的行政决定的产生。鉴于我国行政处 由都应当在案卷中予以记载。五是时效制度。 罚法、国家赔偿法都是实体和程序的统一,而且关于我国行政许可 (五)实现行政许可与行政主体的经济利益彻底分离。行政 的立法已经探讨了多年,目前许多专家和学者倾向于奉行实体与 收费与行政许可的不正常关联,是造成行政许可被滥用的重要原 程序的统一,按照简略、迅速、经济的效率精神,为行政机关及相对 因之一。从事社会的公共管理,向社会成员组织“公品” 人的活动设置步骤、排定程序、展开过程与选择方式,并使其规范 的供给,这就决定了活动的基本倾向必须是非赢利的。一方 化、标准化、统一化,并且通过立法使这种规范、标准、统一具有法 面,要继续深化机构改革,机构设置、职能转换、职责定位要摆 律效力。在具体许可程序的安排上,应该借鉴国外的经验,制定以 脱计划经济传统模式的束缚,使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另一方面, 下几个制度:一是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是保障相对人了解权 要严格执行党、确定的行政机关吃“皇粮”、收支两条 的前提,也是杜绝“暗箱操作”的重要措施。它既包括行政机关主 线的规定,使行政许可审批与部门利益脱钩,从源头上截断一些地 动公开,也应包括根据相对人请求而提供相关信息。二是回避制 方和部门创设许可的积极性。此外,也必须从制度上对行政机关 度。凡与相对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主动回避或应相对人申请予 的行为加以约束,减少对收支两条线制度运行的掣肘,使行政许可 以回避,避免或排除因之参与而可能造成的偏见和不公正。同时 更符合理性和良好秩序的要求。对法定保留的审批收费、标准、条 应明确规定,违反回避制度所作出的许可行为应作为可撤销、部分 件也要规范。 撤销、并可责令有关机关重新作出许可的依据。三是听证制度。 参考文献: 听证是现代行政程序的核心。无论是许可的批准还是撤销,只要 [1]权睿学.澳大利亚外国投资审查制度和法律框架概述 相对人提出申请,都应当听证,使行政许可中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J].国际经济合作,2011(07). 适用与事实能充分符合,避免行政许可中的独断专横,以保证行政 [2]叶必丰.需补充行政行为:基于监督的制度分析[J].行政 许可的公正性。同时要强化听证记录的法律意义,坚持“案卷排他 法学研究,2008(03). 性原则”,行政机关的裁决只能以听证记录为依据,未经听证的材 [3]邹爱华.完善土地征收审批制度的基本思路与具体对策 料不能作为裁决的依据。四是告知制度。行政机关拒绝相对人的 [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1(02).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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