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超声检查报告单由超声科打字员协助经检医师填写,经检医师签字发放,会诊病人应有上级医师审核签字。
二、超声诊断报告单一般项目应填写完整。
三、超声诊断报告单书写字迹清楚,不得涂改,运用医学术语描述。
四、超声诊断报告单应按一定顺序描写检查所见,必要时附图说明,正常者可简化。
五、超声诊断的病变应描写详尽。
六、超声检查报告单应提出明确诊断的参考意见,必要时可行讨论或提出鉴别诊断。
七、对于复查的病例要前后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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