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楼塔吊作业防碰撞措施
安全专项措施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河南第一火电建设公司棚户区改造住宅楼工程,位于平顶山湛河区姚电大道西段路南阳光苑社区院内,其中1#楼地下一层,地上二十八层,建筑物总高度为84.3米,长81.4米,宽15.3米;2#楼地下一层,地上三十层,建筑总高度为90.3米。1#楼南侧临近火电一公司原家属楼,考虑工地施工安全,将1#楼南侧区域进行封闭,2#楼北侧紧邻施工现场临时道路主干道
在施工现场布置塔吊位置时因1#楼南侧无位置,只能将1#楼塔吊设置于北侧中间位置,2#楼在塔吊布置时考虑北侧临近施工场区临时道路主干道,且钢筋加工场区布置于1#、2#楼之间,如将塔吊设置于2#楼北侧,当3#楼施工层数比较高时严重影响塔吊司机操作时的视线,另外由于2#楼南侧临近场区主干道,对过往通行人员构成严重安全隐患,故将2#楼塔吊设置于2#楼南侧。1#楼塔吊大臂长50m,2#楼塔吊大臂长40m,1#、2#楼塔吊之间安全距离不满足要求,因此编制本专项措施,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具体防碰撞措施
将2#楼塔吊标准节降低,且保证2#楼塔吊的大臂下限与1#楼塔吊的大臂上限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6m;将2#楼塔吊大臂减少2节(约10m左右),并按要求减少配重,使1#楼塔吊在做360°旋转时与2#楼塔吊标准节间有不低于3m的安全距离,保证在2#楼塔吊旋转时不会与1#楼塔吊标准节之间发生碰撞。另外在施工时采取以下措施,保证塔吊施工时的安全: 1、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与高位塔吊起重钢丝绳之间碰撞。
因施工需要,塔吊会出现交叉作业区,当相交的两台塔吊在同一区域施工时,有可能发生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与高位塔吊的起重钢丝绳的碰撞事故。塔吊司机如发现低位塔机起重臂进入相互覆盖范围区时,高位塔机回转时小车要停在相互覆盖范围之外,当高位塔机起重臂对准装卸点时,司机要观察低位塔机起重臂确认不会发生碰撞后,才能将小车进入覆盖范围区进行装卸,装卸完成必须将小车开
1
离相互覆盖范围区,才能回转起重臂。
当司机及信号工观察现场发现相互覆盖范围区内起重臂可能发生碰撞时,必须先示警,司机必须要控制起重臂离开相互覆盖区范围,这样才能最大限度避免发生碰撞事故。同时,现场必须配备有操作证的、经验丰富的信号工,作业时时刻关注现场情况,确保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不碰撞高位塔吊的起升钢丝绳。另外,塔吊在每次使用后或在非工作状态下,必须将塔吊的吊钩升至顶端,同时将起重小车行走到起重臂根部。
2、高位塔吊的起重臂下端与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上端碰撞
安装标准节时需综合考虑塔吊的塔吊安装高度,保证高位塔吊的大臂下限与低位塔吊的大臂上限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6m。必须符合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中10.5的规定:“两台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高位起重机的最低位置的部件(吊钩升至最高点或最高位置的平衡重)与低位置起重机中处于最高位置的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一个标准节(标准节2.5m)”。
3、起重臂及下垂钢丝绳同待建结构及脚手架等的碰撞
塔吊必须超过施工楼层及相邻楼层一定高度,应充分考虑吊钩高度、吊索长度、吊物高度,确保吊装钢筋、模板、钢管等物料进行水平运输期间,物料不会与主体结构及脚手架等较高实体发生碰撞。
三、注意事项
1、塔吊司机在每次旋转前臂时,应进行鸣笛示意,相互环顾邻近塔吊前臂所处的位置,要缓慢旋转。
2、塔吊相互间做到“礼让三先”(后启动的让先启动的,不急需的物件让急需的,高塔吊让低塔吊)严禁强行通行。
3、当高塔吊在吊物运行时发现低塔吊正在旋转前臂,应尽量收缩前臂小车,避免与低塔吊发生碰撞。
4、从施工流水段上考虑相邻两塔作业时间尽量错开,避免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两塔同时使用时发生意外碰撞。
5、若遇五级以上大风天气,现场应安排专人值班,随时观察塔吊的与地锚的固定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塔吊安全度过大风时段。
2
6、夜间施工时,红色警示灯必须打开。提醒相邻塔吊夜间施工塔机保持安全距离。
四、塔吊施工期间安全措施
1、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有效操作证后才能上岗。认真做好机械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各安全监测及报警装置灵敏有效。
2、驾驶员必须认真填写机械运转记录,在操作塔机起重时,如突然发现机械故障时应立即停机排除或进行补救,并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3、塔吊司机、信号工在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架空电线、建筑物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4、吊钩上升接近臂杆顶部,小车行至端点或起重机行走接近轨道端部时,应降速缓行至停止位置。吊钩距臂杆端部不得小于1m。
5、吊起重物后,严禁自由下降,下降过程应避免制动。重物就位时,可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司机在进行起重机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应鸣声示警。
6、必须按规定的起重机性能作业,不得超负荷或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体。严禁斜位、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吊运散件时应采用铁制料斗,料斗内装物高度不得超过料斗上口边。
7、在起吊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20—50cm停机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再上升。对于有可能晃动的重物,必须捆绑牢固,吊运有棱角的物件时,应做好防护措施。
8、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做方向动作。非重力下降式起重机,严禁带载自由下降。
9、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作业,如限于现场条件,必须在线路旁作业时,应采取安全措施。
五、平面图
3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oldu.cn 版权所有 浙ICP备202412327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