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为充分发挥供水设备效能、延长设备无故障工作时间,提高标准化、科学化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稳定供水,制定本规程。
1.2 本规程适用于昌源水务轮台供水公司接管拉依苏工业园区范围内供水设备的保养维修管理。
2 职责和工作范围
2.1 职责
2.1.1 供水设备的保养维修规定为日常巡检、维护保养及报修维修三个步骤。
2.1.2 日常巡检由运行值班人员负责。主要是按规定程序对事先确定的设备部位、内容进行状态检查,其目的是为了判断设备有无异状,能否进行正常的运转,及时发现存在的缺陷和隐患,采取措施防治突发故障以减少损失。
2.1.3 维护保养由维护人员负责。主要是按设备特点及月度计划对设备进行擦拭、清扫、润滑、调整等护理,以维持和保护设备的性能和技术状况。
2.1.4 报修维修由专业维修人员负责。主要是对日常巡检和维护保养中发现的问题、事故发生后暴露的问题,通过部分拆卸零部件进行检查、修整、更换或修复少量磨损件等技术手段,恢复设备使用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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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 日常巡检和维护保养过程中如发现事故隐患或设备故障时, 应及时报修。
2.1.6 因设备故障引起的断水、停水等事故报修,应根据事故性质及时组织人员抢修。
2.1.7 供水设备的保养维修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的有关规定标准。
2.2 工作范围
2.2.1 日常巡检工作范围
1. 日常巡检主要检查设备的运行状况, 使设备运行正常; 周围环境卫生清洁;传动部件按规定润滑等。
2. 日常巡检必须按规定的路线进行巡视,一般是先远后近、由外及里,以防漏检。
3. 日常巡检一般按规定的周期进行,如遇下列情况时应增加巡视次数:
1) 设备经过维修、改造或长期停用后重新投入系统运行;新安装的设备投入运行时;
2) 设备存在缺陷近期有所发展时;
3) 恶劣气候及设备运行中有可疑迹象时。
4. 巡视检查设备时,要思想集中,态度认真、仔细,充分发挥眼、鼻、耳、手的作用,并善于根据观察到的现象分析设备运行是否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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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及时填写巡检记录,对于巡检中发现的问题应如实填写,需报修的应及时汇报设备管理部门。
2.2.2 维护保养工作范围
1. 维护保养是一种有计划的预防性检查,检查手段除人的感官外,还需有一定的检查工具和仪器。 保养内容主要是按月度计划的规定对设备进行清洁、润滑、调整等护理;对异常情况及时处理或报修维修。
2. 维护保养应按规定的技术要求进行,其主要内容包括:
1) 设备达到清洁、整齐、润滑、牢固、防腐、安全等技术要求;
2) 使用的工具及材料达到的标准及注意事项;
3) 检查和考评维护人员工作质量的标准及方法等。
3. 对设备的维护保养应制定工作定额和物资消耗定额,并按定额进行考核。
4. 维护保养应填写保养记录,对于维护保养中发现的问题应如实填写,需报修的应及时汇报设备管理部门。
2.2.3 报修维修工作范围
1. 报修维修是对巡检报修、保养报修及事故报修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部分解体检查和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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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更换或修复磨损件;清洗和换油;检查修理电气部件等,使设备的技术状况全面达到规定的设备完好标准的要求。
2. 报修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备报修后应根据设备的报修情况编制维修计划及安排工作进程。
2)对巡检及保养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应及时处理或报修;对影响正常供水的设备零部件进行清洗、检查、修理、更换、调试等应适时进行,尽可能缩小影响面。
3)设备维修时应按相关技术标准进行维修,必要时应对设备进行部分解体检查和修理。
3. 对于设备老化、运行状况不良、性能指标落后等无法通过维修解决的设备故障,应选用新产品进行更新改造。
3 日常巡检
3.1 蓄水设施日常巡检
3.1.1 蓄水设施环境巡检
1. 每天1次检查泵房水池周边环境卫生是否符合要求。检查时应注意水池周围不得堆放垃圾、杂物等污染物。
2. 每月1次检查泵房外排水系统是否畅通,有无淤塞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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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水池环境巡检应在清洗消毒、维护保养之前完成,每半年1次。
3.1.2 蓄水设施及附属设备巡检
1. 检查蓄水设施的人孔(检修孔) ,要求人孔盖安装牢固、密闭严实、无破损、开启灵活、锁具齐全。
2. 检查蓄水设施的放气孔(管)口、溢水管口的防虫网罩,保证防虫装置无堵塞、脱落、破损等现象。
3. 检查蓄水设施的各类阀门,保证无渗漏,污迹、锈蚀、启闭灵活;
4. 检查蓄水设施的附属管道,保证无渗漏、表面锈蚀等现象;管道支(托)架、管卡等安装牢固无松动;
5. 蓄水设施内部设备巡检应包括:
1)检查蓄水设施的内内壁,要求无开裂、渗漏、起鼓、脱落等现象。
2)检查蓄水设施的浮球,保证启闭灵活、性能可靠;
3)检查蓄水设施的内扶梯,保证其表面无锈蚀、结构牢固、上下自如。
3.2 泵房日常巡检
3.2.1 泵房环境巡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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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每月1次检查泵房周边环境是否符合卫生标准,要求泵房周围不得堆放垃圾、杂物等污染物。
2. 泵房设施应保持良好的排水条件,排水设施应运转正常,无淤塞等现象。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管理单位报修。
3.2.2 水泵巡检
1 巡检要求
1) 每天1次对水泵进行巡检,在发生事故恢复运行后应增加巡检次数。
2) 在巡检过程中发现水泵故障时应及时处理或报修。设备管理部门根据报修故障的轻重、缓急程度列出维修计划进行维修。
3) 巡检时发现水泵运行异常应立即停泵,并启动备用泵。在未查明原因前不得重新启动。
4) 水泵运行时,进口处有效汽蚀余量应不大于水泵规定的允许气蚀余量(按产品说明书规定执行),进水水位不应低于规定的最低水位。
5) 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泵的振动测量与评价方法》(GB 108)中不超过振动烈度C级的规定监测水泵运行时的振动与声响。
6) 轴承温升不应超过35℃, 滚动轴承内极限温度不得超过75℃, 滑动轴承温度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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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超过70℃。
7) 除机械密封及其他无泄漏密封外,填料函应有水滴出,宜为每分钟30~60滴。
8) 检查水泵外露部件,应做到防腐有效,无锈蚀、不漏水、不漏油、不漏电、不漏气(真空管道)。
9) 长期停用或更新改造后的水泵机组投入正式运行前,应进行试运行。
10) 潜水泵停泵后如需再次启动,其间隔应在5min以上。
3.2.2 巡检步骤
1. 观察水泵外体,看水泵各零部件是否完
正常,以大致判断泵体内有无损坏或杂物堵塞。 整;设备铭牌、标示是否清楚醒目。
2. 水泵运行时,聆听水泵运行声音是否
3. 水泵运行时,用手触摸水泵外体,感受水泵振动情况,以大致判断水泵的汽蚀和振动是否在允许范围内。
4. 水泵运行时,轴承、填料函的外体温度不得超过额定值;或凭经验用手触摸轴承、 填料函的外体, 接触时手能连续几秒停留不感觉烫为温度正常。
5. 水泵运行时,观察相关仪表读数是否正常,来判断水压、流量是否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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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观察与水泵运行有关的各种监测仪器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发现异常及时报修。
7. 每运行1周应轮换开机一次。开机前进行点动试运转,状态良好后投入运行。
3.2.2
运行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泵,并开启备用泵,待查明原因修复后方可投入使用。
1. 水泵不出水,压力表无压力或压力过低;
2. 水泵进水口堵塞使出水量明显减少;
3. 管道、阀门堵塞经处理无效;
4. 泵房管道、阀门发生爆破,大量漏水;
5. 水泵产生剧烈震动或噪音;
6. 轴承温度过高或轴承烧毁;
7. 水泵发生断轴故障;
8. 密封填料经调节填料压盖无效,仍发生过热或大量漏水;
9. 阀门阀板脱落或卡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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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水锤造成机座移动;
11. 电气设备发生严重故障;
12. 进水泵动水位过低,形成抽真空现象;
13. 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危及设备安全。
3.2.3 电动机巡检
3.2.3.1 巡检要求
1. 每天1次对电动机进行巡检,在发生事故恢复运行后应增加巡检次数。
2. 在巡检过程中发现电动机故障时应及时处理或报修。设备管理部门根据报修故障的轻重、缓急程度列出维修计划进行维修。
3. 电动机及附属设备外壳以及周围环境应保持整洁。
4. 电动机运行时要保证相位正确,接触良好,无灼伤、氧化过热痕迹,运转正常。
5. 电动机应在额定频率及额定电压条件下运行。 额定电压在±5%范围内变动;或电压在额定电压时,频率在±5%范围内变动,其输出功率不变。
6. 备用电动机要按其所处环境不同制定合理的防潮日期,一般为每月1次防潮运行。超过防潮期限的电动机在投入运行前,应作绝缘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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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电动机在运行中发生自动跳闸时,在未查明原因前不得重新启动。因电源失压引起跳闸可重新启动。
3.2.3.2 巡检步骤
1. 观察电动机外体,设备铭牌以及有关标志应清楚醒目。
2. 电动机运行时,聆听电动机和各接触部件的声音有无异常;嗅感是否有异味发出。
3. 电动机运行时,用手触摸电动机外体,感受电动机各部件振动及轴向窜动的变化状况是否在允许范围内。
4. 电动机运行时,观察监测电动机温度的温度计读数是否在允许范围内;或凭经验用手触摸电动机外壳,接触时手能连续几秒停留不感觉烫为温度正常。
5. 电动机运行时,用手触摸轴承外体,接触时手能连续几秒停留不感觉烫为温度正常。
3.2.3.3 运行中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泵,并开启备用泵,待查明原因修复后方可投入使用。
1)电动机及控制系统发生打火或冒烟;
2) 电动机剧烈振动或撞击、扫膛以及电动机所拖动的机械设备发生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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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电动机温度或轴承温度超过允许温度;
4) 出风口空气温度升高较快;
5) 缺相运行;
6) 定子电流超过额定允许值;
7) 电流表指示发生周期性摆动或无指数;
8) 运行中发生人身事故。
3.2.4 电控柜巡检
3.2.4.1 巡检要求
1. 每天1次对电控柜进行巡检(与水泵、电动机同步进行),巡查情况和发现问题应记录。在发生事故恢复运行后应增加巡检次数。
2. 在巡检过程中发现电控柜故障时应及时处理或报修。设备管理部门根据报修故障的轻重、缓急程度列出维修计划进行维修。
3. 采用熔丝保护时, 熔丝容量不应大于电动机额定电流的1.5~2.5倍。 采用热继电器保护时,热继电器容量不应大于电动机额定电流的1.1~1.25倍。当二次回路系统采用继电保护装置时,其保护的整定值应按设计手册的计算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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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使用变频供水的泵房应对变频器进行巡检,内容应包括:
1) 变频器的工作电压(输入电压)应不超出额定值±5%范围内。变频器不允许过负荷运行;
2) 变频器的运行环境不应有腐蚀性气体及尘土。环境温度不应超过40℃,湿度<90%(不结露),必要时应采用降温、降湿设备;
3) 对于长期未使用的变频器应每隔一月通电一次,通电时间30~60min;
4) 在环境潮湿或湿度较高的夏季应增加巡检次数。
3.2.4.2 巡检步骤
1. 观察电控柜外壳是否完好,有无变形、破损、腐蚀及灼烧痕迹。
2. 观察电控柜通风系统是否清洁畅通,有无灰尘。
3. 观察电控柜控制面板,如发现控制面板上仪表指示异常或元器件损伤、失灵时应及时报修。内容应包括:
1) 配电电压应在额定电压95%~110%范围内运行,三相电压应平衡;
2) 各控制、转换开关动作应灵活、可靠,接触应良好;
3) 各种信号指示灯、光字牌应无损坏,与灯口的接触应良好,指示明显、正确,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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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齐全完好;
4) 各种机械指示仪表应无损伤,指针动作应正常,指示显示应正确;各种数字仪表显示数值应正确无误。
4. 聆听、嗅感柜内各配电装置和低压电器有无异声、异味。
5. 检查柜内空气开关、起动器和接触器的运行是否正常、噪声是否过大、线圈是否过热,有无报警等现象。
6. 检查柜内熔断器是否完整、有无损伤,熔丝规格应符合保护要求。
7. 检查柜内带灭弧罩的电气设备,看三相灭弧罩是否完整无损、有无松动。
8. 检查电路中各连接点有无过热现象,母线固定卡子有无松脱,低压绝缘子有无损伤及放电痕迹。
9. 检查柜内照明是否完好,与灯口的接触应良好。
10. 检查接地线连接是否完好,有无松动、腐蚀迹象。
11. 试验传动报警装置和灯光信号,要求灵敏、正确、可靠。
12. 对变频器的巡检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详细记录变频器各运行参数(频率、电压、电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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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变频器运行时有无异常的气味、异音;
3) 检查冷却风机是否运行正常,如风机停运,应立即停运变频器;
4) 变频器除遇紧急情况外,不应使用直接切断输入电压的方式关断运行中的变频器。
3.2.5 泵房附属设备巡检
1. 每周1次对泵房附属设备进行巡检。
2. 检查泵房内各类阀门,保证无渗漏,油污、锈蚀、启闭灵活。
3. 检查泵房的附属管道,保证无渗漏、表面无锈蚀等现象;管道支(托)架、管卡等安装牢固无松动。
4. 检查泵房内排污设备,保证污水排放正常、畅通。
3.2.6 其他要求
1. 巡检泵房的同时要清扫泵房内场地,保持无杂物、无积灰、无积水。
2. 巡检泵房的同时要检查泵房内各种设备标示牌及状态标示牌是否完备齐全,并保持干净整洁。
3. 及时报修泵房内损坏的照明设施及应急照明设备,保证设施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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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照明正常,亮灯率在99%以上。
4. 及时报修泵房内损坏的基本设施,包括门、窗、墙面、扶梯、
栏杆、防盗设施等,保证完好率在99%以上。
5. 巡检泵房的同时要检查泵房内通风设施,保证通风畅通。
6. 巡检泵房的同时应对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进行检查,保证设施完好,器材齐全,状态良好,没有超出维修年限。如有缺损或过期应及时通知管理单位补齐或调换。
7. 巡检泵房的同时对防汛设施及防汛器材进行检查,保证设施完好,器材齐全。如有缺损应及时通知管理单位补齐或修理;防汛器材应定点放置,汛前更应加紧检查,以防不测。
8. 巡检泵房的同时对通讯器材进行检查,保证器材齐全,通讯畅通。
3.3管网巡检
1. 每周3次管网的巡检,每周1次压力点巡视。
2. 检查管网内有无新进企业。
3. 检查管网内有无打井企业。
4. 检查界碑有无被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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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检查杂井、压力点有无渗漏、表面锈蚀等现象;管道支(托)架、管卡等安装牢固无松动。
4 维护保养
4.1 蓄水设施保养
4.1.1 蓄水设施的内部检查、清洗消毒、保养应每半年进行1次,清洗消毒前应向用户公示断水通知,清洗消毒后需有水质化验合格报告,并公示化验报告。
4.1.2 蓄水设施的清洗消毒应按有关规定进行。
4.1.3 清洗消毒前,应对蓄水设施的内、外部设备进行检查,对失灵部件及损坏部件应及时报修。内容应包括:
1. 对壳体及内胆的开裂、渗漏及瓷砖脱落等损坏应及时修补或向管理单位报修。
2. 对人孔盖松动、密封不严、盖体损坏等故障应及时加固、密封及修复;配齐必要的锁具。
3. 对放气孔(管)口、溢水管口的防虫网罩堵塞、脱落、破损等故障应及时疏通及修复。
4. 对浮球控制阀(或遥控浮球阀)的失灵及损坏等故障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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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对内、 外扶梯的结构松动、 表面锈蚀等故障应及时修理或向管理单位报修。
6. 每年1次校验水位控制装置,保证水位指示正确、性能良好。如发现异常应及时报修。
4.1.4 蓄水设施附属设备保养
1. 对各类长期开启或长期关闭的阀门操作一次,保证启闭灵活;并调整、更换漏水阀门填料;保证阀门表面无油污、锈蚀等。
2. 对附属管道的渗漏、表面锈蚀等故障应及时修理;管道支(托)架、管卡等的安装应牢固无松动。
3. 每年1次对各类测量仪表进行检测,对检测不合格或超过使用期限的仪表进行更换。
4. 每年1次对蓄水设施的各类管道及阀门进行油漆修补, 保证无锈蚀、 渗漏。
5. 每年1次在冬季到来前完成各类管道及附件的防冻保温检查及养护维修工作。
4.2 水泵机组保养
4.2.1 半年1次对水泵进行保养。具体要求是:
1. 检查水泵机组外露零部件,应做到防腐有效,无锈蚀、不漏水、不漏油、不漏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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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漏气(真空管道)。
2. 按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及时补充轴承内的润滑油或润滑脂,保证油位正常,并检测油质变化情况,必要时换用新油。
3. 应监测机泵运行时的振动与声响,水泵的振动不应超过现行国家标准《泵的振动测量与评价方法》(GB 108)振动烈度C级的规定。超标时,应及时报修。
4.2.2 每半年1次对电动机进行保养。具体要求是:
1. 清除电动机外壳灰尘、油垢;电动机机壳、端盖应无裂纹、损伤。
2. 电动机轴承温升不应超过35℃, 滚动轴承内极限温度不得超过75℃, 滑动轴承温度不得超过70℃。
4. 电动机引出线接线端不得有过热、烧伤、腐蚀等现象;线间距离应符合安全要求;绝缘子应完好无损,导线绝缘性能应保持良好。
5. 测量绝缘电阻和吸收比,其值应不小于0.5MΩ。
6. 应检查清理电动机的通风系统,进、出风口应无堵塞和污物。
7. 外壳接地应良好牢固,不得有氧化或腐蚀现象,接地电阻不小于4Ω。
8. 对于潜水电机,应每半年测1次引线及绕组绝缘电阻,其值应符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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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电控柜保养
4.3.1 每半年1次对电控柜进行保养及清灰,保证电气性能良好,运作正常。具体内容应包括:
1. 空气断路器、交流接触器的主触头压力弹簧是否过热失效;其触头接触应良好,有电弧烧伤应磨光;动、静触头应对准,三相触头应同时闭合;分、合闸动作灵活可靠,电磁铁吸合无异常、错位现象;吸合线圈的绝缘和接头有无损伤或不牢固现象;清除灭弧罩的积尘、炭质及金属细末。
2. 自动开关、磁力起动器热元件的连接处无过热,电流整定值与负荷相匹配。
3. 电流互感器铁芯无异状,线圈无损伤。
4. 校验空气断路器的分离脱扣器在线路电压为额定值75%~105%时,应能可靠工作,当电压低于额定值的35%时,失压脱扣器应能可靠释放。
5. 校验交流接触器的吸引线圈,在线路电压为额定值85%~105%时,应能可靠工作,当电压低于额定值的40%时,应能可靠释放。
6. 检查电器的辅助触头有无烧损现象,通过的负荷电流有无超过它的额定电流值。
4.3.2 对于变频器应检查冷却风道是否畅通,风冷过滤器是否堵塞而影响冷却效果。如不畅通,应及时清理或停运变频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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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泵房附属设备保养
1. 各类长期开启或长期关闭的阀门操作一次,保证启闭灵活;并调整、更换漏水阀门填料;保证阀门表面无油污、锈蚀。如使用电动(磁)阀门,每年应校验1次限位开关及手动与电动的联锁装置。
2. 对泵房各类管道的渗漏、表面锈蚀等故障应及时修理;管道支(托)架、管卡等的安装应牢固无松动。
3. 对泵房中各类可曲挠橡胶接头进行强度测试,保证无老化变形、开裂损坏。
4. 每年1次对水泵机组与电控柜之间的电源线进行保养,其绝缘电阻值应不小于0.5MΩ。
5. 每年1次对机组基础进行保养,保证基础水平,避震有效。内容应包括:
1) 检查基础底脚螺丝,如有松动及时加固;
2) 对基础型钢进行油漆修补,保证外壳无锈蚀、安装牢固紧密;
3) 对使用橡胶避震器或避震垫的机组基础,应检查橡胶老化程度及避震效果;
4) 对使用弹簧避震器的机组基础,应检查避震效果。
6. 每年1次对各类测量仪表进行检测,对检测不合格或超过使用期限的仪表进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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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
7. 每年1次对泵房内各类设备进行油漆修补,保证无锈蚀、渗漏。
8. 每年1次在冬季到来前完成各类管道及附件的防冻保温检查及保养工作。
4.5管网保养
1. 每半年一次对管网的保养。
2. 对渗漏、表面锈蚀等现象的管道进行保养维修。
3. 对管道支(托)架、管卡等安装牢固松动进行加固。
4.6维护保养记录
4.6.1 保养记录的要求是:
1. 维护保养记录用表格的形式表示,按月份排序,保存期为5年,在保存期内做到有案可查。
2. 填写记录时,要字迹工整、清晰,如有特殊情况时,需在备注栏中写明。
4.6.2 维护保养中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并记录在案。
5 报修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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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一般规定
5.1.1 报修维修是在巡检报修、保养报修的基础上与事故报修相结合的一种维修方式。它不规定具体维修周期,而是通过巡检、保养等状态检测结合事故发生得来的信息,来诊断设备的异常和劣化程度,以便制订具有针对性的维修计划或抢修计划,来适时地对设备进行修复、更换,恢复设备应有的性能和功能。
5.1.2 报修维修要坚持状态检测维修与故障维修相结合的原则,即对关键设备以状态检测维修为主;对非关键的、不易损坏又无法周期更换的设备可实施故障维修。
5.1.3 供水设备的管理,一定要严格执行巡检制度及保养制度,实施劣化倾向管理;对处于临界状态运行的设备一定要控制恰当,避免将状态检测维修变成故障维修。
5.1.4 报修维修的时间安排一定要及时、适时、有效,防止故障扩大影响正常供水。
5.1.5 维修前如需断水,应有书面通知,并公示后备案;紧急断水前,应有口头通知,事后补齐书面材料备案。
5.1.6 出现设备故障时应按下列程序报修:
1. 填写设备报修单,报修单中应写明报修地点、时间、故障现象、维修材料及报修人员姓名等。
2. 填好的报修单应由报修人员及时递交设备管理部门,以便列入维修计划进行维修。如事态紧急,应先组织维修人员及时抢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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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设备维修实施过程中,报修人员应在场提供线索,并配合维修人员共同完成维修工作。
4. 如更换的部件或设备费用超出规定范围时,应由主管领导在报修表上签字证明。 设备维修完毕后,由设备管理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在报修表中签字。
5.2 蓄水设施维修要求
5.2.1 蓄水设施的管道、阀门及其他连接件在维修后应进行耐压试验,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强度耐压试验。试验压力应为1.5倍额定工作压力,保持压力10min,无渗漏及裂纹等现象。
2. 严密性耐压试验。试验压力应为1.25倍额定工作压力,保持压力30min,无渗漏现象。
5.2.2 蓄水设施的构筑物在维修后应进行满水试验。渗水量应按设计水位下浸润的池壁和池底总面积计算,钢筋混凝土水箱(水池)不得超过21/m2.d,砖石砌体水池不得超过31/m2.d。在满水试验时,外壳部分应进行外观检查,发生漏水、渗水时,必须修补。
5.2.3 蓄水设施的构筑物在维修后应进行清洗消毒。
5.3 水泵维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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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 应测定压力、流量、电流、电压、功率、温度等,并对机组运行效率做出评价。
5.3..2 水泵及附属设备密封应无漏水、漏气、漏油现象。
5.3.3 应测试运行中的轴承的润滑度、声音,并观测轴承温升不得超过35℃,滚动轴承的最高温度不应大于75℃,滑动轴承温度不得超过70℃。
5.4 电动机维修要求
5.4.1 空转试机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空转0.5~1.0h无异状。
2. 在电源电压平衡时,测三相空载电流,要求任意一相与三相平均值偏差均不大于10%。(制造厂有规定者按厂规定执行) 。
3. 测震动,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旋转电机振动测定方法及极限值》 (GB 10069)的规定。
5.5 电控柜维修要求
5.5.1 维修后的各种电气设备应按有关规定进行预防性试验, 一般为每年1次,并将试验结果与该设备历次试验结果相比较。 并根据变化规律和趋势进行全面分析,判断设备是否符合运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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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2 继电保护装置的检验应遵守下列规定:
1. 继电保护装置(包括操作及信号回路)应每年进行1次全面检验;利用继电保护装置跳开或投入开关的整组试验,每年不得少于1次。
2. 检验均应按规定的顺序进行,并在雷雨季节前完成。
5.5.3 电气测量仪表的检验和校验应遵守下列规定:
1. 控制面板上仪表的定期检验和校验应每年进行1次。
2. 检验用标准仪表的校验每年至少1次。
3. 携带型仪表的校验,常用的每半年1次;其余的每年1次。
4. 经两次以上校验证明质量好的仪表,可延长校验周期。
5.5.4 接地装置和测量接地电阻值的检测应每年1次,并在雷雨季节前完成。
5.6 维修要求
5.6.1 管道在维修后应进行耐压试验,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强度耐压试验。试验压力应为1.5倍额定工作压力,保持压力10min,无渗漏及裂纹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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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严密性耐压试验。试验压力应为1.25倍额定工作压力,保持压力30min,无渗漏现象。
5. 7维修记录
5.7.1 各种维修项目及安排应在维修计划中列出,并有年度记录。
5.7.2 维修记录应包括如下内容:
1. 维修中发现的问题、修复的内容和更换的设备、零件名细表。
2. 关键部件和电气设备检验记录。
3. 维修使用的材料记录。
4. 因故未能解决的问题。
5. 有关技术参数。
5.7.3 维修记录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维修记录用表格的形式表示,按年份排序,保存期为10年,在保存期内做到有案可查。
2. 填写维修记录时,要字迹工整、清晰,如有特殊情况时,需在备注栏中写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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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4 维修时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并记录在案。
6 安全管理要求
6.1 安全运行
6.1.1 供水泵房运行期间单人负责电气设备值班时不得单独从事修理工作。
6.1.2 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电气设备时,应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器或避雷针。
6.1.3 使用摇表测量绝缘电阻,应遵循下列安全规定:
1. 使用摇表测量电气设备绝缘,应由两人担任。
2. 测量用的导线应使用绝缘导线,其端部应有绝缘套。
3. 测量绝缘时必须将被测设备从各方面断开,验明无电压且无人在设备上工作后,方可进行。
4. 在测量绝缘前后必须将被测设备对地放电。
6.1.4 遇有电气设备着火时,应立即将有关设备的电源切断,然后进行灭火。对带电设备应使用干式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四氯化碳灭火器等,不得使用泡沫灭火器灭火。对注油设备可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沙等灭火。
6.1.5 旋转机械外露的旋转体应设安全护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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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安全维修
6.2.1 将检修设备停电,必须把各方面的电源完全断开。防止向停电检修设备反送电。
6.2.2 当验明设备确已无电压后,应立即将检修设备接地并三相短路。装设接地线必须由两人进行,接地线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接地线的顺序相反。 装、拆接地线均应使用绝缘棒或绝缘手套。
6.2.3 在对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机械及电气设备进行检修时,必须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并应在相关刀闸和相关地点悬挂标示牌和装设临时遮栏,标示牌的悬挂和拆除应按检修命令执行,严禁在工作中移动或拆除遮栏、接地线和标示牌。标示牌应用绝缘材料制作,标示牌式样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式样。
6.2.4 进入高空作业现场时应戴安全帽。登高作业人员必须使用安全带,高处工作传递物件不得上下抛掷。
6.2.5 电气绝缘工具应在专用房间存放,由专人管理,并按规定进行定期试验。
6.2.6 室内电气设备、电力和通讯线路应有防火、防水、防小动物等措施,并应经常巡视检查。
6.3 事故处理
6.3.1 设备事故分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三类。设备事故的分类标准由供水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按影响程度及损失程度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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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 处理事故应遵守以下规定:
1. 尽量快速事故发展,消除事故根源,并解除对人身和设备的危险。
2. 将事故在最小范围内,确保未发生事故的设备继续运行。
3. 及时向上级或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6.3.3 发生危及人身安全或严重的设备事故时,工作人员可采取紧急措施操作有关设备,事后当事人必须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6.3.4 根据现场情况,如工作负责人的命令直接威胁人身和设备安全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并申诉理由,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6.3.5 事故发生在交时应由人员处理,人员在现场协助。
6.3.6 发生事故时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
6.3.7 供水设备(施)事故发生后应按下述规定处理:
1. 发生一般事故时,运营部门应立即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2. 发生重大事故时,运营部门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协同调查处理、抢修供水设备。
3. 发生特大事故时,运营部门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保护现场,由上级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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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并作处理。
4. 事故发生后应填写事故报告,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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