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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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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焊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参加矿、区队组织的安全业务培训及安全技术措施、焊工操作规程、质量标准、煤矿工人安全知识50条和企业安全文化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技能。

2、焊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持证上岗,方准操作。熟悉掌握乙炔、氧气焊割和电焊机构造、性能、技术特点、动作原理,并做到会使用、会保养、会排除一般性故障,能操作。

3、焊工是焊、割场所安全负责人。按时参加班前会和每周区队安全学习,切实把党的安全第一方针贯彻穿到工作中去。井下动焊和重点防火机房、库房动焊必须有专门《措施》,每次动火后必须负责灭绝火星,防止火灾事故。尽量减少安全隐患存在时间、影响生产的时间和制约生产的因素。

4、焊、割坚持短时间内完成,焊、割场所必须配备灭火器、瓦斯检测器和各种安全仪器和各种安全仪器表,保持场地清洁卫生,保持现场安全环境。需要下班继续焊、割的,必须执行手上交,做到交接清楚,措施学习清楚。

5、工作负责,熟悉故障检测手段,严禁非工作人员动用焊机、割。遵守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不违章操作,杜绝“三违”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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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坚决做到“三不伤害”,搞好自保互保。养成良好的安全个人行为,为自己、为家人、为企业、为社会负责,一旦发生险情,有责任相互帮忙,按照事故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进行撤退和抢险,在安全的前提下尽量抢救受灾员工,并及时向矿调度室报告情况。

(二)、责任追究

1、无合理理由未完成当日工作定额的,罚款50元。

2、工作过程中不按要求佩戴安全用品的罚款30元。

3、不按照图纸施工的,罚款50元。

4、设备维护不到位的视具体情况处以50—100元的罚款。

5、对工作不落实,工作不负责,发现异常问题也不向区队值班领导汇报,被检查人员和区队领导查出问题的,视情节严重罚款100-250元。

6、对玩忽职守,工作不听从安排,扰乱正常工作秩序,惹事生非者停止工作,视情节严重罚款100-250元,并根据其认识态度再作相应严肃处理。

7、其他严重“三违”,按矿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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