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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服务合同

来源:年旅网
FA服务合同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自愿订立,以明确服务提供商(以下简称“服务商”)与客户(以下简称“乙方”)之间关于FA(financial advisor,财务顾问)服务的权责:

第一条 服务内容

1.1 服务商将根据乙方的需求和要求,提供FA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a)分析和评估乙方的财务状况; b)制定乙方的财务规划和投资策略;

c)根据乙方的投资目标,提供投资组合建议; d)监测和分析乙方投资组合的绩效; e)定期向乙方提供财务报告和投资分析。

1.2 服务商应以专业、诚信的原则提供服务,确保服务内容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二条 服务期限

2.1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期为一年。 2.2 若乙方需要终止合同,应提前书面通知服务商30天。 第三条 服务费用

3.1 乙方应向服务商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3.2 乙方应按时支付服务费用,逾期支付的,乙方应向服务商支付延迟付款的利息费用。

第四条 服务保密

4.1 双方应对合同中涉及的保密信息予以保密,并对乙方在使用FA服务过程中获得的涉及服务商商业秘密的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4.2 服务商不得将乙方的个人信息和财务状况向除乙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除非获得乙方的明确授权或法律法规要求。

第五条 责任

5.1 乙方了解并同意,FA服务存在投资风险,服务商不对乙方的投资行为承担责任。

5.2 在任何情况下,服务商不对因乙方过错导致的损失承担责任,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投资决策失误而导致的财产损失。

5.3 若因服务商的过失导致乙方损失,服务商的赔偿责任不超过乙方向服务商支付的服务费用金额。

第六条 合同解除

6.1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后,若双方无异议,可以协商续签合同;若乙方不再需要FA服务,合同自动解除。

6.2 本合同在下列情形下可以由任何一方解除:

a)一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经另一方书面通知后未能改正; b)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严重影响了合同的履行。 第七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7.1 本合同的解释、执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适用的法律法规。 7.2 如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提起诉讼。

第 其他约定

8.1 本合同未涉及的事项,双方可以另行商议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签字): 日期: 服务商(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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