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丁家坝大桥及集锦桥货运车辆通行的通知
各车属单位及驾驶员:
为保护丁家坝大桥、集锦桥桥梁安全,确保小溪塔城区交通畅通。根据区要求,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对丁家坝大桥、集锦桥货运车辆实行限时、限载通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行时间。从2010年12月22日起。 二、通行路段。丁家坝大桥、集锦桥。
三、通行车辆类型。禁止总质量在20吨以上的中、重型货运车辆以及核定载质量1吨以上、实际载质量在5吨以上的轻型货运车辆(环卫、电力、消防、救护、抢险等特种车辆除外)通行。
四、通行原则。
(一)准许总质量在20吨以下的中、重型货运车辆以及核定载质量1吨以上、实际载质量在5吨以下的轻型货运车辆在晚上7时至晚上10时限时通行。
(二)准许丁家坝方向的货运车辆在晚上7时至次日早上7时空载通行。
五、区城市管理局、区分局交警大队在丁家坝设立执勤点,24小时检查货运车辆通行情况。各车属单位和驾驶员要严
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本通知要求,违者将严格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特此通知
夷陵区城市管理局
夷陵区分局交警大队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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