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郭庄子定向安置房项目建设方案
丰台(2011)1号
丰台区郭庄子定向安置房项目建设方案严格执行《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建设
该项目总建设规模为 140353 平方米,共分一期开发建设。
其中:建设范围:东至郭庄子村村东界、西临双林东路(规划中的小屯四号路)、南至城市绿化用地、北至郭庄子村企业用地。 二、建设内容
建筑面积: 140353 平方米 建设内容:
住宅楼:1号、2号、3号、4号、5号、6号、7号住宅楼(住宅建筑面积:121824.平方米);
公共服务设施:社区卫生服务站(位于8号配套楼1层北侧,建筑面积:119.77平方米)、室内文体活动中心(位于9号文体中心,建筑面积:20.17平方米,其中地上为981.平方米,地下为1107.53平方米)、室外文体活动场(结合绿地设置,用地面积:2000平方米)、商业服务(位于8号配套楼1、2层南侧和9#文体中心西侧,建筑面积:1014.72平方米)、社区服务中心(位于8号配套楼二层中部,建筑面积:248.60平方米)、社区居民委员会(位于6号住宅楼西侧首层2-A户型、8号配套楼一层中部及二层东侧,建筑面积:191.22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位于8号配套楼二层北侧,建筑面积:216.67平方米)、存自行车处(位于住宅楼地下室及地面,按2辆/户配备,每辆1.5平方米)、居民汽车场库(位于10号地下车库及地面,按2.8辆/10户配备,建筑面积:5750.31平方米);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电室(位于4号住宅楼南北侧景观绿地,建筑面积:302.72平方米)、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位于住宅楼地下室,建筑面积:55.56平方米)、垃圾分类投放站(位于小区东侧6号、7号住宅楼之间,用地面积:92.66平方米)、锅炉房(位于11#锅炉房及小区东侧6号、7号住宅楼之间,建筑面积:415.34平方米)、设备用房(位于10号地下车库西侧、南侧、东南侧,建筑面积:850平方米)、燃气调压箱(位于3#住宅楼人防出口南侧,用地面积:9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市政道路:无;
本期区域内代征道路:无; 本期区域内绿化:13419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代征绿化:无;
计划建设时间: 2010年8月18日至 2012年2月28日。 三、拆迁进度
该项目开工建设前,项目区域内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建设程序
1号、2号、3号、4号、5号、6号、7号住宅楼应与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居民委员会等公共服务设施、配电室、锅炉房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楼2号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完成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及代征道路、道路照明、绿化及代征绿化。 其中:临时隔离措施采用施工围墙。
如项目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负责完成本期区域内的全部绿化;如在非绿化季节完成,有防尘措施,措施为密目网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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