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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干东方医院关于对口支援人员考核及有关待遇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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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干东方医院关于对口支援人员考核及有关待遇的规定

为落实江西省卫生厅关于及余干县卫生局有关卫生帮扶会议的精神,园满完成帮扶工作,鼓励与督促派驻人员认真工作、完成任务,特对派驻人员制定以下考核办法。

一、奖励与待遇

1、全部派出人员经考查符合要求,可作为职称晋升的基本条件。

2、具备条件的积极向上能推荐为优秀工作者。

3、派驻人员每月由东方医院发放基本工资,每月考核后发放足额奖金,其他待遇不变。

二、处罚

对不服从安排、对口支援工作考评差、受援医院因各种原因退回的,按以下条款处罚。

1、五年内不得参选各级先进个人和优秀。

2、五年内不得推荐各级学术带头人和拨尖人才,已推荐的立即终止。

3、五年内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4、五年内不安排下派锻炼。

2015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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