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方(人)自愿要求报名竞买贵中心公开出让的浙江联合建工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30%股权(编号20160006)。我方已全部具备该标的交易文本中关于竞买人资格的所有条件,现就本方(人)参与该标的的竞买活动,承诺如下:
1、本方(人)在本书签字或盖章之前,已认真、仔细阅读过本次交易活动的交易文件。本方(人)经过对出让标的的现状审慎调查后,认为出让标的描述及揭示的风险与实地状况和权利状况与本方(人)的判断相一致,完全知悉并接受出让标的的所有真伪、瑕疵、缺陷及由此造成的一切风险损失及预期利益的不获得。对自己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清楚明白,对交易文件已充分的理解且无异议,同意并接受标的交易文件约定的约束。
2、接受出让方提出的全部受让条件,且本方(人)所提交的竞买资料和符合受让条件的有关证明均为真实、合法、有效(含有关附件),我方确保本方(人)受让的主体资格和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均能符合审批机关、工商管理部门对企业(公司)法人股东主体资格的要求。
3、贵中心已提请本方(人)注意对出让标的的交易文件中各条款和文句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告知本方(人)可以向贵中心征询。贵中心亦应本方(人)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和文句说明。本方(人)对交易文件的含义认识与贵中心一致且无异议。对从贵中心所获取的标的企业的相关材料予以保密,包括但不限于“披露给第三方”。
4、清楚并愿意遵守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规则,出让标的公告期满后,如有多名竞买人报名竞买该标的,本方(人)愿通过竞价方式确定实际买受人。
5、本方(人)系判断标的法律上的有效性和商业价值,标的交易文件的相关判断或说明,不作为本方(人)法律上或商业上判断的依据。本方(人)一旦竞得该标的,作为受让人愿意接受标的及目标公司的现状,严格按前述文件的约定付清全部应付款项并按该标的的交易规则及其附件的要求履行全部义务。
6、本方(人)同意:
(1)、如截至2016年5月18日下午4:30时止(竞买报名截止时间),只有本方(人)报名竞买,本方(人)同意在不变更标的已公布的条件和价格前提下,由本方(人)以不低于人民币202.2万元受让,本方(人)将根据标的交易规则按时同出让方签订股权交易合同,并向贵中心缴纳手续费。逾期交纳应付借款、未签订股权交易合同的,则视为本方(人)违反竞买约定和干扰交易秩序,本方(人)承担违约责任,
除本方(人)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自动成为违约金,由出让方予以全额没收外,本方(人)还将承担由此引起一切赔偿责任和法律后果。
(2)、若截至2016年5月18日下午4:30时止(竞买报名截止时间),该标的有包括本方(人)在内的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竞买人参与竞买,则在竞价阶段,本方(人)作为其中一家竞买人不得退出竞买。如因本方(人)原因退出竞买导致标的不成交的(包括但不限于:竞价标的竞买人均不参加竞价会、参加竞价会但未对标的底价作出应价、中途退场自动放弃、代理人授权委托不符合要求等),本方(人)承担违约责任,除本方(人)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自动成为违约金,由出让方予以全额没收外,本方(人)还将承担由此引起一切赔偿责任和法律后果。
7、本方(人)已充分注意到下述可能:出让方有权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依法撤回出让标的,并要求中心取消本次交易。若因标的出让终止导致本方(人)未能竞买成功的,本方(人)接受该事实,愿意配合贵中心办理竞买保证金的退还等手续,并不再向出让方及贵中心追索保证金利息及其他任何费用与责任。
8、本方(人)理解和承认,贵中心已披露的文件的具体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均仅由出让方承担,贵中心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如在交易的过程中发生争议需提起诉讼或仲裁,除贵中心存在重大过错,故意行为之外,本方(人)承诺不将贵中心列为相关诉讼、仲裁的被告,被申请人和第三人。
9、如果本方(人)违反或未遵守上述承诺,则由本方(人)完全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且本方(人)竞买报名所交全部保证金由出让方予以没收,本方(人)不再向出让方、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追索其他任何费用与责任。
竞买人:
或竞买人授权代理人(签名/盖章): 竞买人联系电话: 竞买人通讯地址: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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