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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创缝合术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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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创缝合术操作流程

【适应征】

开放性损伤:伤后6-8h以内的;伤口污染较轻,不超过伤后12h的,头面部伤后24h内可行清创术。

【禁忌证】

化脓感染伤口不宜缝合。 【会诊指征】

合并颅脑、胸、腹有严重损伤;深部贯通伤者;四肢开放性骨折者;合并有肌腱断裂、重要血管、神经损伤者; 【准备工作】

1.器械准备:消毒钳、持针器、镊子(有齿及无齿镊)、缝合线、剪刀、引流条或橡皮膜、外用生理盐水、纱布、棉垫、绷带、胶布、75%乙醇等。2.手术者洗手,戴手套。 【操作方法】 1.清洗去污:

①用无菌纱布覆盖伤口;②剪去毛发,除去伤口周围的污垢油腻(用肥皂水、松节油),用外用生理盐水清洗创口周围皮肤。 2.伤口的处理:

①常规麻醉后,消毒伤口周围的皮肤,取掉覆盖伤口的纱布,铺无菌巾。换手套,穿无菌手术衣;②检查伤口,清除血凝块和异物;③切除失去活力的组织;④必要时可扩大伤口,以便处理深部创伤组织;⑤伤口内彻底止血; ⑥最后再次用无菌生理盐水和双氧水反复冲洗伤口。 3.缝合伤口:

①更换手术单、器械和手术者手套;②按组织层次缝合创缘;注意进针、出针、缝线走形、缝合深度、缝合张力适当、针距边距适当等。(根据不同的组织情况决定针距1cm、边距的大小,并做到均匀一致)③污染严重或留有死腔时应置引流物或延期缝合皮肤。

伤口覆盖无菌纱布或棉垫,以胶布固定。 【术后处理】

注意伤肢血运,合理应用抗生素,注射TAT; 在术后24~48小时拔除伤口引流条或引流管;

伤口出血或感染时,拆除缝线,检查原因,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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