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通知
为了完善、规范公司报销及资金管理制度,合理有序的进行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合理控制费用支出,公司对于各部门做如下规定:
1、当年发生的费用必须在当年12月31号之前报销,过期不予报销;
2、有借款的员工,先以报销费用扣除,不够扣除的,从发放12月份工资和奖金中扣除。
3、员工需要有固定借款的(如:备用金),在12月31日之前按流程替换新借款单(包括办事处借款人员)。
以上规定即日起执行,望各部门给予配合。
2013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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