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运输管理制度
轨道运输管理制度
1、定期对绞车、钢丝绳及提升设备的辅属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2、矿车两端必须有合格的碰头,矿车所有部件齐全。
3、轨道推车时,保持两车距离,遇有巷道转弯、前方有人时应发出“离道”口号。不准放飞车,所有停止车辆,均应在车轮下用木稧“塔掩”。
4、轨道斜巷提升应坚持使用“三固定、四保险”,挡车器应经常关闭,只有过车时才准打开。
5、轨道斜巷应做到“开车不行人,行人不开车”,在停车期间行人时,上、下信号工应发出行人信号,只有人员到达安全地点后,先发出“行人到达”信号,然后才能发出开车信号。
6、斜巷提升绞车在安装时,必须同时悬挂必要的各种制度,建立相应记录,并由具备操作资格的人员操作。
7、交时必须检查井下的每台绞车的各个部件、钢丝绳、连接装置、保险装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溜子机头、机尾必须打紧打牢点柱。
9、只有听清信号时才能开动运输机,运输机在运转过程中,如果有人摆灯,应视为停止信号,并立即停止运输机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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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严禁溜子上运料、乘人,确需运料时必须停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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