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根据“管生产必需管平安”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集团公司的平安生产负详细领导责任。
(2) 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平安技术规程及平安技术措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3) 坚持贯彻“五同时”原则,监督检查各生产职能部门平安生产责任履行和各项平安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状况,准时订正生产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4) 定期召开平安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平安生产动态,准时解决平安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5) 负责集团公司的平安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6) 负责指导集团公司平安培训训练和考核工作。 (7) 负责集团公司平安嘉奖基金的审批和使用。
(8) 负责集团公司开展平安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平安生产的先进阅历,嘉奖先进单位和个人。
(9) 负责集团公司组织有关部门对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及上报工作。 (10) 对公司重大平安生产责任事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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