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紧急突发事件应急服务工作规程【物业管理经验分享】
物业紧急突发事件应急服务工作规程1.0目的
通过建立本规程,使各类紧急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快速反应并妥善处理,控制事态的发展,以减少紧急突发事件给业户带来的危害和损失。2.0范围适用于紧急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3.0职责
3.1总经理负责紧急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的审批、
重大紧急突发事件的现场指挥和决策;
3.2主管
副总经理负责本管理职责范围内紧急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的审核、应急响应队伍和应急准备物料的审批,并监控应急处理预案的培训和演练;
3.3管理处经理负责本管理区域应急响应队伍的组织和应急准备物料的配备;组织本部门应急处理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发生一般紧急突发事件时负责现场指挥和对外协调;
3.4安保部负责编制治安、消防紧急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的编制;组织公司级有关应急处理的培训及演练;协助管理处治安、消防紧急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和对外协调;
3.5设备部负责编制设备、
能源等紧急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的编制;组织公司级有关应急处理的培训及演练;协助管理处设备、能源紧急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和对外协调;
3.6公司及管理处全体员工作为义务应急服务队伍成员,积极参加应急处理培训及演练,掌握应急服务技能,在发生紧急突发事件时按照相应的应急处理预案和本职责要求实施应急处理工作。4.0工作规程4.1紧急突发事件应急服务概述
4.1.1紧急突发事件应急服务是指在物业管理服务区域内,面对突发的紧急情况,为维护广大业户的利益而采取的应对措施;
4.1.2应急服务的宗旨是:保护生命第一,财产第二;⑴、消防事故应急处理
物业区域发生火警等异常情况时,提供有效的接警、报警、现场控制火势、疏散涉险人员、协助消
4.1.3应急服务种类及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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