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仁宣两朝的内阁政治
内容提要:明朝在朱元璋时废除了宰相制度,但是主义集权统治的运行缺少不了梳理政务协调百官的宰相式的辅佐职任,朱元璋和朱棣又相继探索尝试文臣近侍的辅佐制度,最终建立了独具特色的封建内阁制度。内阁在仁宣两朝地位急剧上升,权威和作用不断加强,正式实现了制度化。仁宣两朝依靠“三杨”等一批稳健老练的阁臣辅佐,成功实现政治从严猛治世到宽疏治世的转变,使得朝政巩固稳定百姓安居乐业,明朝从此走向强盛。本文重在探讨内阁制度在仁宣两朝制度化的演变和内阁政治所取得的巨大的成功,以期加深对明朝包括内阁制度在内的整个政治制度的理解。
关键词: 内阁 仁宣朝 制度化 职能作为
明代内阁制度是明代政治史研究的重点和热点,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研究者从多方位、多视角对明代内阁制度进行了全面深入的研究,成果比较丰富。其中,主要代表性的学术专著有:王其榘的《明代内阁制度史》(中华书局,19年版),王天有的《明代国家机构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关广发、颜文广《明代政治制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版),杜婉言、方志远的《中国政治制度通史》明代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谭天星的《明代内阁政治》(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版),张显清、林金树的《明代政治史》(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代表性论文有:《明代内阁的政治功能及其转化》(《西北师范大学学报》1994年第1期),梁希哲《明代内阁与明代的官僚政治》(《史学集刊》1992年第2期),杜婉言《论明代内阁制度的特点》(《中国史研究》1992年第4期) ,姜德成《明代内阁制浅议》(《兰州大学学报》1998年第3期),陈超《明代“大礼议”前后的内阁体势变化》(《东北师大学报》哲社版2003年第1期),刘晋华《明代内阁制度与党争》(《社科纵横》2003年6月)。本文主要关注仁宣两朝内阁制度的演变,内阁所负担的职能及内阁诸臣在仁宣朝的作为,并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
一、洪武永乐朝辅佐制度的演变
明朝建立之初时,基本上继承了元朝的行政制度,仍旧以中书省、都督府、御史台分理行政、军事、监察职能,还未对机构作大的调整改革。中书省在三府中地位最为崇要天下要务,由左右丞相领导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实际运行中,六部有事先呈报中书省再由丞相奏闻皇帝,皇帝诏令也经由中书省起草发布,故而丞相之职位高权重,这与皇帝集权的需要是有矛盾的。朱元璋总结前朝经验加之猜疑心重决心改革机构分丞相职权以彻底解决相权和皇权间的矛盾。因而,朱元璋在建国不久就借胡惟庸案取消中书省撤销丞相职位,并由六部分理天下政事直接对皇帝负责,这样朱元璋成功解决了相权对皇权的威胁,皇权空前加强。朱元璋大权独揽之后也带来了一些麻烦,朝事皆由皇帝亲断必然导致政务异常繁忙,结果尽管皇帝日理万机也不能将所有政事处理停当,于是设置秘书辅臣帮助皇帝料理政事显得十分必要。最初,朱元璋设立了春夏秋冬四辅官,“既又念密勿论思不可无人,乃建四辅官”①, 依时任职轮流供事,因为所选之人全为老耄儒士没有政治经验不能发挥辅佐政务的作用,不到两年时间四辅官职位就被取消。四辅官既然不堪其用,选取辅政之人建立辅政制度还得重新考虑。洪武十五年,朱元璋开始仿宋朝旧例设置殿阁大学士尝试新的辅政制度,选用一批翰林院文学侍从之臣“以礼部尚书刘仲质为华盖殿大学士,翰林学士宋呐为文渊阁大学士,检讨吴伯宗为武英殿大学士,典籍
②,吴沉为东阁大学士”其只负责文墨事宜不参与政事。洪武十八年,辅政制度进一步完善,
朱元璋拟定了翰林院官制确定翰林学士为正五品,后又将殿阁大学士的官秩定为正五品。总的来说,洪武时期因为朱元璋亲掌权柄,殿阁大学士只是侍奉左右以备顾问并不能参决政事,大学士的权力和作用还不显著,不过洪武时确立的殿阁大学士制度为后来的内阁制度的形成奠定了一定的基础。③
《明史》卷137《安然传》,中华书局1974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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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迁:《国榷》卷7,中华书局1958年版,第630页。 ③
谭天星:《明代内阁政治》,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9、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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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乐时期朱棣擢用解缙、杨士奇等七人入值文渊阁参与机务,这标志着内阁制的初步形成。永乐时期,朱棣对入阁学士相当倚重信任,同他们一起商议处置机密要务。虽然阁臣得到皇帝的重用,但他们的身份只是五品学士,没有与自己职能匹配的高级别官位和制度编制,没有印信与固定办公场所,作用只相当于皇帝的秘书班子。并且,阁臣职务受到皇帝的严格,“入阁者皆编、检、讲读之官,不置官署,不得诸司,诸司奏事,亦不得相关白”①,六部有事不向阁臣上报,阁臣也不得干预六部事务。虽然如此,内阁议事已成为明朝常制,它是明朝在前期对行政的重大的尝试创新,这标志着内阁制的形成,不过此时的内阁还没有后来崇要显赫的地位和实际决策并代帝王批答的作用。
二、仁宣朝内阁的正式制度化
仁宣之时,内阁制正式制度化,内阁成为行政枢要中重要的一部分,阁臣成为国家重臣帝王股肱地位如宰相般显要。永乐时,内阁还不是正式设置机构,内阁之名只是指入值文渊阁七人的临时处所并不是指文渊阁,阁臣除了入内专对外正式职务其实还是署理翰林院事。②到了仁宣时,内阁规制才进一步扩大,为了与其地位匹配,文渊阁成为其固定办公场所,翰林院迁往鸿胪寺故址与文渊阁分离,文渊阁成为真正的内阁,阁臣不在入内顾问而是集中于文渊阁处理国家政务。文渊阁西边小房设置“西制敕房”,选文墨之士入值;阁东主殿布局“东诰敕房”为诸学士所在是文渊阁的核心,并有了专用的中书舍人;阁东边小房添置了厨房负责阁臣饮食,可见阁臣是在文渊阁全天办公的。此时的内阁建制已经成熟为国家处理军国要务的实际上的参决机构,而其房舍建筑规制直到世宗时经过扩建兴修才最终完善。
“非翰林不入内阁”,永乐时并未规定入阁者非是翰林身份,最初入值文渊阁的七辅臣一半都不是翰林,而整个永乐时期所擢用的阁臣将近一半都没有翰林身份。而从宣德年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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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卷72 《职官一》,中华书局1974年版。 张显清、林金树:《明代政治史》(上),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66页。
开始,阁臣的翰林资格得到重视,翰林身份成为入阁的基本条件。天顺年间朝廷明确规定翰林是选拔阁臣的条件,“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永乐年间设置了文渊阁大学士,阁臣一般都授予文渊阁大学士称号,品级为正五品。仁宗即位后开始提高阁臣的品级地位,开始将三公、三少名衔授予阁臣,并新设置有品次的六殿阁大学士名衔分赐阁臣。六殿阁学士序次为华盖殿、谨身殿、文华殿、武英殿、文渊阁、东阁,“阁臣按资历深浅,依次冠以少师太子太师兼吏部尚书华盖殿大学士、少傅太子太傅兼户部尚书谨身殿大学士、少保太子太保兼礼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初入阁者一般只授文渊阁、东阁大学士”①,只要晋身为六殿阁学士接下来升迁会加快封赏会加多。仁宗时通过对阁臣职位的升迁,阁臣官衔突破五品翰林可以升至三品六部堂官,通过给杨士奇杨荣等加以三公、三少名衔使得阁臣地位倍加崇荣。仁宗洪熙元年随着黄淮杨士奇等人进一步升迁为六部正二品尚书,阁臣的地位达到顶峰可与宰相相较衡。仁宗时期加快提升阁臣的地位是有诸多原因的:杨士奇等人在永乐年间就充当太子老师辅导教育太子近二十年,君臣之间建立了深厚的感情,重用提拔阁臣表示了皇帝对于老师的尊重与感谢;在经历了明前期朝政的诸多变动甚至是兵灾之后,仁宗需要改变洪武和永乐朝的苛严猛政及对士大夫的种种践踏与侮辱的强权的做法,以重新建立温和宽松稳定的政治局面并最终走向繁荣盛世。面对形势的转变,善于守成的稳重老臣成为仁宗倚重的对象,理所当然要提高他们的官阶以利于他们主持朝局;仁宗刚刚即位政治经验不足,曾经在自己身边供职的阁老们自然成为君王信赖的心腹,仁宗需要重用他们稳定政局巩固皇权;内阁长期以来品级较低与处理机要事务实际作用不相配,阁臣尴尬的地位容易受到堂部的攻击,阁臣所主张常受到怀疑阻碍,这种情况与仁宗重用内阁的需要相冲突,授予内阁俯视或平视六部的地位以维护皇帝和内阁最高决策的权威成为必要。所以,仁宗在不升“大学士”官阶的前提一下,进封阁臣师保、尚书衔,既遵守了祖制,又提高了内阁辅政的权威性。②
三、内阁职能与仁宣阁臣政治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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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志远:《明代内阁制度的形成》,《文史》第33辑,中华书局1990版,第43页。 张显清、林金树:《明代政治史》(上),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68、269页。
“平庶政”“预机务”是内阁参政决策的最重要的内容,主要包括随事献纳、辅助决策、调理各方面的关系等,使国家庶政趋于平顺,达于事体,保持稳定。“平庶政”的主要方式包括召对、密揭、票拟、题本等。朱棣时,内阁权重较小,虽然可以参与机务讨论政事,但是批答奏启仍由皇帝亲自处理。永乐皇帝遵太祖之制,既然取消相位,就不能给予近侍阁臣以高位令其节制诸司,以避免给人留下重用宰相的印象。但朱棣令阁臣参与机务并非虚用,而是给予很高的奖赏与礼遇,令其与自己一起处理包括六部要务在内的天下庶政,永乐皇帝完全将七位阁老信任为股肱之臣。永乐二年,朱棣还将辅导太子的重任也托付给七阁臣,这可见永乐皇帝对于内阁侍臣的信任与看重。
仁宣之时,阁臣的官衔近一步高升,内阁规制和权威进一步提高,在拥有了票拟权之后内阁代表皇帝参与处置机务的权力进一步加强,“至仁宗而后诸大学士历晋尚书保傅,品位尊崇,地居近密,而纶言批答裁决机,宜悉由票拟,阁权之重然俨然汉唐宰辅,特不居垂相名耳”①。在正式制度化之后,内阁的职权更加重要牵动了整个朝政的进行,在仁宣两朝发挥了重大的作用。内阁在仁宗朝第一功绩便是妥善安排好了永乐帝殡葬和新皇登基的诸般事宜,顺利完成了权力交接辅佐仁宗平稳即位。有了内阁老臣们的悉心打理和用心辅佐,仁宗皇帝才能在安稳即位之后将朝政理顺,自然朱高炽十分满意对阁臣们更加倚重。即位不久,仁宗为了更好保护阁臣并鼓励阁臣大胆建言规谏,赐予蹇义、杨士奇、杨荣、金幼孜每人一枚“绳愆纠缪”的银章并嘱咐说“卿等皆国家旧臣……须卿等协心赞辅。凡政事有阙,或群臣言之而朕未从,或卿等言之朕有不从,悉用此印密疏以闻,其毋惮于再三言之”②,特许其可以密疏建言。仁宗在位较短从永乐二十二年八月登基到洪熙元年五月暴死只有十个月,但是仁宗是一个温和贤明有作为的皇帝,在短短十个月间仁宗从战略上扭转王朝发展整治了永乐朝的一系列弊病。仁宗同内阁重臣一道改变永乐朝好大喜功的苛严猛政,及时减少了开疆扩土的征伐活动减免赋役与民休息,果断停止了宝船下西洋活动并削减献奉减轻了人民的负担,仁宗君臣还废除严刑峻法平反前朝冤狱缓和了统治阶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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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卷109《宰辅年表一》,中华书局1974年版。 余继登:《典故纪闻》卷8,中华书局1997年版。
矛盾,同时仁宗还整顿了吏治严惩贪污使官场的风气肃清许多。内阁之臣多属稳重贤能之人,他们影响温和的仁宗采取宽松治世的与民休息发展经济恢复财力,为“仁宣致治”太平安晏局面的开辟奠定了基础。仁宗时,杨荣、杨士奇、杨溥三位阁臣得到特别的眷顾并称“三杨”,三人贤能干练辅佐仁宗尽职尽责政绩卓著。宣宗即位,继续重用前朝老臣,内阁没有发生变化仍以三杨为核心。宣宗即位后内阁阁臣第一功便是在大学士杨荣等人的坚持下促使宣宗御驾亲征平定了其叔父汉王朱高煦的叛乱,从而避免了靖难之役兵灾的重演,维护了明朝的安定和皇帝的威严。不久,宣宗又听从杨荣、杨士奇的建议排除了英国公张辅、尚书赛义的异议,“于是弃交趾,罢兵,岁省军兴矩万”①,果断停止了对交趾的征伐。这次罢兵有重要意义,明朝放弃了永乐朝开疆扩土的扩张,平息兵火节省开支,跳出战争泥潭减轻百姓赋役负担,将视线转向内政的修理休养生息发展生产,这才是明朝走向了稳定和强盛。宣宗三年以后,处理内阁事务主要靠杨溥,人事任命吏风整治则主要听从杨荣、杨士奇,宣宗听从杨士奇杨荣讽谏任命清廉的都御史顾佐惩治贪污的刘观则是当朝整治贪污受贿的重要案例。宣宗五年,通过阁臣商讨和举荐,宣宗任命了周忱、况钟等理财能臣为苏、松等江南诸府的知府,以推行改革解决江南重赋的问题削减百姓负担并增加财政收入。有了三杨、金幼孜、蹇义等历经几朝拥有丰富执政经验持重老成的阁臣的辅佐,仁宣两朝有了一个稳定成熟的文臣内阁集团,他们对于稳定政局转变前朝的苛严猛政实行宽松爱民发展经济的温和仁政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开创了仁宣两朝政治清明社会安定经济发展人民安乐的天平局面,使得明朝得以走向强盛的王朝巅峰。可以说,仁宣时期的内阁制度实现了正式制度化,内阁的地位上升到与自己决断机要相匹配的高度,由于仁宣二帝任用贤明老成的阁臣,此时的内阁政治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内阁还有一项重要的职能就是代替皇帝草拟诏旨、票拟批答。阁臣草拟诏旨之前,先要接受皇帝的旨意,这种旨意有时是皇帝亲授,有时是宦官代传。阁臣根据皇帝的旨意及具体事务的具体要求及安排写好初稿后,交给皇帝审阅修改,然后按程序制作颁发。草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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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卷148《杨士奇传》,中华书局1974年版。
诏旨对阁臣来说,既体现了一种荣耀和权力,同时更体现的是一种责任和道德。借助于拟诏和票拟的权力,阁臣可以把自己的政治理想渗透到诏旨当中,更能规谏皇帝的不当行为引导皇帝处理军国要务,从而对处理庶政起到积极作用,这种作用在起草先帝遗诏和新帝登基诏时体现的尤为明显。起草遗诏和即位诏不仅关系到内阁和阁臣的政治利益,更关乎到新帝登基之后的施政效果,遗诏所颁布的内容拥有最高权威,如果将改弦更张布新除旧的政治革新思想写入其中,那么新皇帝进行政治改革打开局面就会少很多阻碍。仁宗皇帝即位,“杨士奇草诏,如下西洋宝船、云南取宝石、交趾采金珠、撒马儿等处取马,并采办烧铸进供诸务,悉皆停罢。”①就是利用起草遗诏的有利时机,仁宗及时停止了永乐朝种种劳民伤财空耗国力的举动,拉开了革除前朝弊政转变治国的帷幕。仁宣之时,君王与阁臣关系比较融洽,沟通较为密切,许多政务都是由君臣当面商定然后由内阁拟诏。宣宗时,内阁又增加了票拟权,虽然增加了内阁决策的权重,但是使得皇帝不如之前那么勤政了。当皇帝常常怠政、荒政之后,阁臣不能亲近皇帝,票拟也就成为了内阁与皇帝沟通的唯一途径。明中期宦官崛起之后,内宫中司礼监太监掌批红之权,宦官可借助天威轻易压制内阁施政。由是,内阁的票拟权受到司礼监的严重制约,内阁要有所作为还得费心讨好宦官,内阁政治功能的发挥就不如仁宣两朝了。
总之,明朝在朱元璋废除宰相制后,皇权空前加强,但是皇权可以取消宰相制度却不能取消宰辅式辅政的职任,否则皇帝政务过于繁重将不能正常运转。于是从太祖开始探索文臣近侍辅佐的制度机制建立了殿阁大学士入值备顾问的常制,成祖时内阁制正式形成,仁宣时内阁地位进一步提高,内阁正式形成制度规制。仁宣二帝勤政爱民倚重内阁重臣共同决策处置要务,内阁经受住一系列的政治事件的考验取得巨大的成功,适时转变了治国方略整治前朝弊政开创了稳定宽松的仁宣致治的局面,可以说仁宣君臣为明朝走向最繁荣强盛奠定了直接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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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仁宣致治》,中华书局197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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