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探讨了醉驾人员能否被判缓刑以及缓刑的适用情况。一般情况下,醉驾行为可以被判缓刑,但若犯罪事实严重,如酒驾致人重伤或死亡等,则不适用缓刑。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到中期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中期和长期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通常称为“死缓”,是收监,注意区分
法律分析
一、关于醉驾人员能否被判缓刑的问题,需要明确一点:一般情况下,醉驾行为是可以被判缓刑的。然而,如果犯罪事实严重,如酒驾致人重伤或死亡等,则不适用缓刑。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到中期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中期和长期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另: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通常称为“死缓”,是收监,注意区分。
1、被判处拘役或者短期有期徒刑;
2、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认为暂不执行所判刑罚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
3、罪犯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对在缓刑考验期内能够认真改造、悔过自新、表现较好、没有重新违法犯罪的缓刑犯,缓刑考验期满,机关要向缓刑人员所在单位或组织宣布缓刑考验期届满,原判刑罚不需再执行,并对缓刑人员提出希望和要求,以便所在单位或组织给予缓刑人员重新正式分配工作,评定工资级别等,也促使缓刑在今后工作生活中遵纪守法,重新做人。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第四款规定: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新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中规定,饮酒或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次性扣12分。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于醉酒驾驶者,处15日以下拘留,暂扣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驾驶证,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驾驶人员醉驾行为已经入刑,并构成了危险驾驶罪,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但缓刑适用的条件应当根据实际的判决情况而定,驾驶人员在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并没有造成严重恶劣的影响的,是可以申请缓刑的。
拓展延伸
醉驾机动车如何判缓刑?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醉酒驾车是一种危险行为,不仅会危及到自己的生命安全,还会对周围行人及车辆造成严重威胁。对于醉驾机动车的行为,我国刑法规定,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判处缓刑。那么,醉驾机动车如何判缓刑?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
首先,醉驾机动车被定罪为危险驾驶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1. 醉酒驾驶机动车,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造成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2)造成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3)醉酒驾驶机动车,无驾驶资格或者拒绝重新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2. 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1)醉酒驾驶机动车,且具有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情形之一的;
(2)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载客量载货量超过核定载重量,或者载客量超过核定载重量,超过规定比例的;
(3)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载货量超过核定载重量,或者载货量超过规定比例的。
需要注意的是,醉酒驾驶机动车判处缓刑的条件,不同于其他普通犯罪判处缓刑的条件。如前款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无驾驶资格或者拒绝重新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才会被判处拘役并处罚金。而缓刑的条件,则主要在于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
总之,醉驾机动车判处缓刑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即犯罪情节较轻,悔罪表现良好,才能获得的认可。对于广大司机朋友来说,要时刻牢记交通法规,遵守交通规则,不要酒后驾车,以免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严重的后果。
结语
醉驾行为是否可以被判缓刑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醉驾行为可以被判缓刑,但若犯罪事实严重,如酒驾致人重伤或死亡等,则不适用缓刑。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中期和长期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对于被判处拘役或短期有期徒刑、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罪犯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认真改造、悔过自新、表现较好、没有重新违法犯罪的缓刑犯,缓刑考验期满后可申请重新分配工作、评定工资级别等,也促使缓刑在今后工作生活中遵纪守法、重新做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罚为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罚为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章 行政强制措施适用 第三十五条 车辆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其检验体内酒精含量:
(一)对酒精呼气测试等方法测试的酒精含量结果有异议并当场提出的;
(二)涉嫌饮酒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
(三)涉嫌醉酒驾驶的;
(四)拒绝配合酒精呼气测试等方法测试的。
车辆驾驶人对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无异议的,应当签字确认。事后提出异议的,不予采纳。
车辆驾驶人涉嫌吸食、注射毒品或者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品后驾驶车辆的,应当按照《吸毒检测程序规定》对车辆驾驶人进行吸毒检测,并通知其家属,但无法通知的除外。
对酒后、吸毒后行为失控或者拒绝配合检验、检测的,可以使用约束带或者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1修订):第五章 机动车驾驶人管理 第三节 校车驾驶人管理 第八十九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并向所在地县级机关核查,确认申请人无犯罪、吸毒行为记录。对符合条件的,在机动车驾驶证上签注准许驾驶校车及相应车型,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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