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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处理无效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

来源:年旅网

法律分析:

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

(2)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

(3)以欺诈的手段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4)以胁迫的手段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5)乘人之危签订的买卖合同。

(6)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所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

(7)当事人之间没有签订书面二手房买卖合同,又无据可查的,亦认定为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合同尚未履行的,不得履行;正在履行的,应当立即终止履行。

对于无效合同造成的财产损失,一般采取如下方法处理:

(一)返还财产。

(二)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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