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讲述了劳务合同和劳动关系的区别以及用人单位是否有义务为员工提供社保。劳务合同通常是短期的、具有承揽性质的,而劳动关系则是一种长期的雇佣关系。如果双方之间是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必须给劳动者购买社保,否则就属于违法行为。如果用人单位不购买社保,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投诉和举报。
法律分析
一、劳务合同通常是短期的、具有承揽性质的,这类合同才是劳务合同。一旦双方签订此类劳务合同,双方之间的关系将不再是劳动关系。此外,用人单位在签订此类劳务合同时,有权利不向员工提供社保。
二、如果双方之间是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则必须给劳动者购买社保,否则,用人单位的行为就属于违法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拓展延伸
用人单位是否必须给员工购买社保?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和职工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同时,该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因此,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购买社保。同时,该法也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不得缓缴、减免社会保险费,不得自行申报缓缴社会保险费。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则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结语
劳务合同通常是短期的、具有承揽性质的,这类合同才是劳务合同。一旦双方签订此类劳务合同,双方之间的关系将不再是劳动关系。此外,用人单位在签订此类劳务合同时,有权利不向员工提供社保。但如果双方之间是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则必须给劳动者购买社保,否则,用人单位的行为就属于违法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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