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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长期借款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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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贷款按照贷款信用的程度来分类:

1、信用贷款。

信用贷款和借款人的信用相关,借款的人是不需要进行担保的。典型的特点就是不需要有抵押的东西,也不需要由第三方来担保。在我国很多的商业银行都是使用信用贷款来作为主要的拨款方式。但是这种贷款方式风险比较大,银行一般会对借款人进行各方面的考察和评估,比如经济效益等各个方面。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2、担保贷款。

担保贷款就是指一种有保证的贷款、抵押的贷款或者是质押的贷款。

保证的贷款,就是需要第三人来做保证,如果借款人不能够偿还贷款,就按照约定来承担保证的责任或者是相应的连带责任引起的贷款。抵押的贷款,就是指按照相关的规定来抵押,用借款人或者是第三人的一些财产去银行做抵押后,银行才发放的一种贷款。

质押的贷款,就是指按照相关的规定,用质押的方式把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当做是质物发放的贷款。

3、票据贴现。

如果贷款人购买了借款人在银行还没有到期的商业票据,就可以向银行申请借贷。

按照贷款在社会再生产中占有的占用情形来分类流动资金贷款和固定资金贷款。按贷款的使用质量可以划分为正常贷款和不良贷款。正常贷款就是指预计贷款能够正常的周转,并且在贷款期限期间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把贷款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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