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若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如被执行人未能执行案件转破产程序,则按照《民诉法解释》第五百一十六条清偿,不适用参与分配制度。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五百一十六条 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且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如未进入执行程序,仍然按照财产保全和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先后时间顺序清偿。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oldu.cn 版权所有 浙ICP备202412327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