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年旅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社保缴费时间法律问题

社保缴费时间法律问题

来源:年旅网

法律分析:

1.个人缴费可以有三个月缓冲扣费,第一个月扣费不成功,在次月会连扣俩月,如果第二月扣费不成功,会在第三个月连扣三个月费用,第四个月不会再扣费。每月自动托收时间为二十一到二十五日之间,海子也可以存足款后带社保卡及身份证到个人缴费窗口办理费用托收。

2.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昨日起办理,深圳市社保局提醒,在一个年度内缴费成功的,该年参保有效:在一个年度内第十二次缴费仍未成功的,该年参保申请无效,以后年度参保人只能申请补缴该年度缴费,补缴不享受补贴和补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 县级以上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oldu.cn 版权所有 浙ICP备202412327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