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的主旨是明确表示双方自愿离婚,并达成一致处理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的意见。根据我国民政局规定,离婚协议书可以手写或打印,需使用A4纸张、蓝黑墨水笔或黑色签字笔。协议内容应清晰可辨,不得涂改。协议约定内容不得违法法律法规,不得侵犯第三益,不得剥夺或一方合法权利。双方当事人需准备三份离婚协议书,一份存档于民政局,双方各持一份。
法律分析
离婚协议书无论是手写还是打印都是可以的,但现在来看,大多数的离婚协议书都是打印的。具体我国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书写要求的规定有:
1、在内容上的规范:
(1)明确表示双方自愿离婚;
(2)协议内容为双方自愿达成;
(3)有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的一致处理意见。
2、在形式上的要求:(1)使用A4纸张、蓝黑墨水笔或者黑色签字笔书写或打印;(2)提交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3)协议内容应当清晰可辨,不得涂改。
3、在合法有效性上的规定:(1)协议约定内容不得违法国家法律法规;(2)协议约定内容不得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3)协议约定内容不得剥夺或者一方合法权利。
4、在存档上的要求:双方当事人要准备三分离婚协议书,一份交给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当地民政局存档一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
拓展延伸
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如何确认?
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确认是一个重要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主要取决于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离婚协议书必须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不存在强迫或欺诈行为。其次,协议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的约定。再次,离婚协议书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确认。最后,离婚协议书还需要经过的审核和确认,以确保其合法性和合理性。只有在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况下,离婚协议书才具备法律效力,能够作为双方的约束依据。因此,在离婚协议书具备法律效力之前,建议双方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结语
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是离婚过程中的重要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书必须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无强迫或欺诈行为。协议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约定。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确认,经审核和确认后方具备法律效力,能作为双方约束依据。建议双方在协议具备法律效力前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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