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要经常对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违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的控告和申诉;保障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国党章程》 第四十六条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要经常对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违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的控告和申诉;保障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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