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年旅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债权人的代位权诉讼,代位执行程序中的注意点

债权人的代位权诉讼,代位执行程序中的注意点

来源:年旅网

法律分析: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享有的为保全其债权,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而危及债权利的实现时,以自己的名义直接行使债务利的权利。”代位执行程序中的注意点:即申请执行人代位执行权只能对第三人享有,而不能针对第三人的债务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oldu.cn 版权所有 浙ICP备202412327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