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刑期从判决之日起计算是错误的。在判决的刑期都是从从判决执行之日起算,要注意时间顺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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