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人员一般由银行等部分定期发放工资,只是会被截留一部分。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失信人员名下没有资产会怎么办
1、如果经查证,被执行人员名下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那么会终结本次执行
(1)进行执行程序后,会要求被执行人提交财产报告令,被执行人会向提供财产线索供核实,同时申请执行人也可以提交自己掌握的财产线索给去核实。
(2)通常会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卡,对工资卡,企业的基本卡之类的冻结,同时对被执行人的房屋信息,车辆信息,股份信息等进行查询,如果经查询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那么就会采取终结执行的措施。
(3)通常的执行案件立案后,需要在六个月内执行终结,如果被执行人没有财产,结不了案,只有终结本次执行,如果被执行人重新有财产可供执行,申请人可以重新申请恢复执行。
2、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能做的是用公权利去查询财产线索,但不会主动的调查财产转移情况
(1)所以,如果被执行人有到期债权怠于行使,有转移财产等行为,需要申请人查实情况后,向汇报,或者直接向提起代位权诉讼和撤销转移之诉。
(2)从申请执行人的角度来说,自己也有义务去主动调查和关心被执行人存在的这些问题,如果查实了,是维护权利的重要方式。但是不能全把希望放在身上,有许多案件要调查处理,不可能也不会对不能确定的财产线索主动进行侦查,除非申请执行人主动提供这些线索。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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