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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来源:年旅网

法律分析:工厂不跟工人签劳动合同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可以要求工厂每月支付双倍工资。

一、工厂不让离职怎么办

工厂不让离职的,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日向工厂的人事管理部门提交离职申请书。在三十天时间届满后,劳动者属于依法离职,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时间,导致劳动者离职的,延长工作时间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个小时,应当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如用人单位拒不付工资可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情形下,劳动者自动离职的行为属依据规定解除劳动关系。

二、工厂老板拖欠工资怎么办

工厂老板拖欠工资,员工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劳动者也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等方。

三、工厂因拆迁要搬走员工怎么补偿

工厂因拆迁要搬走员工可以给予经济补偿。工厂搬迁,如果其职工不跟随的,将会给予其经济补偿,补偿的标准要具体地衡量工厂搬迁的距离以及合理性因素。通常一个区之间的搬迁,对于职工的工作和生活影响不大的,工厂可以不给予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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