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夫妻共同居住的公共住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离婚后双方均可出租:
1、婚前一方租用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
2、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员工;
3、一方婚前借款投资建房取得的公房租赁权,婚后夫妻共同偿还贷款的;
4、婚后一方或双方申请公房租赁权的;
5、婚前一方租用的公房,婚后因租赁房屋拆迁而取得租赁权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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