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符合逮捕条件的,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并制作不批准逮捕决定书,说明不批准逮捕的理由,连同案卷材料等送达机关。对需要补充侦查的,也应当同时通知机关。机关依据相关规定处理。
不批捕转为取保候审,仍有被判刑的可能性。取保候审期间机关会继续侦查案件,继续移送审查起诉,仍然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取保候审期间,只有经侦查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才会依法作出解除取保候审决定对嫌疑人侦查终结。
一、哪些情况下可以采取取保候审程序?
人民、人民和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保证人要符合哪些条件?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与本案无牵连;
2、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3、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
4、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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