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不可追溯。注销程序完成后,公司法人资格和权利义务消失,丧失民事主体地位和行使权利的资格。因此,公司应在注销前对债务债权进行清算。
法律分析
公司注销了债权债务不可以追溯。因为公司经过解散、清算、注销登记三项程序后,公司已经被注销,公司的法人资格和各种权利义务就归于消灭。经注销登记并公告后,公司终止。由于法人资格的丧失,注销后的公司就丧失了民事主体的地位,也失去了以公司名义行使各种权利的资格和能力。公司需要在注销前就对债务债权进行清算。
拓展延伸
破产清算程序下,债权人如何追回公司的欠款?
在破产清算程序下,债权人追回公司的欠款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条件。首先,债权人应该在破产程序中主动申报债权,并提供相关的证据和文件。其次,债权人需要积极参与破产清算程序,与破产管理人合作,提供必要的信息和协助。在清算过程中,债权人可以通过参与债权会议、提出异议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最后,债权人还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向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追回欠款。总之,债权人在破产清算程序下追回公司的欠款需要积极参与、遵守程序,并依法行使自己的权益。
结语
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不可追溯。注销后的公司失去了民事主体地位和以公司名义行使权利的资格和能力。在破产清算程序下,债权人追回欠款需积极参与、遵守程序,并依法行使权益。债权人应主动申报债权,提供证据和文件,并与破产管理人合作。通过参与债权会议、提出异议等方式维护权益,也可向提起诉讼追回欠款。债权人的积极参与和法律途径的运用是追回欠款的关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股东禁止行为】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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