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工伤期间工资按照之前的待遇不变发放,由用人单位负责支付。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按照事故前的工资福利待遇支付,需提供医疗机构或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明。工伤认定申请主体包括用人单位和受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工伤发生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包括医疗费用、康复费用、伙食补助费等。
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里工伤期间工资的算法是按照之前的待遇不变来进行发放,一般是用人单位来进行发放。
但前提是必须要认定这个工伤是在工作的时候受的伤,这样用人单位才会给出相应的赔偿和所有的待遇。
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明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停工留薪期结论为最终结论。
工伤认定申请主体:
1、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当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的场合,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此系其法定义务;
2、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在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场合,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直接依法申请工伤认定。据此,此种申请必须满足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而非职工一发生事故伤害或者一按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时就可以由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直接申请工伤认定。此种场合的直接申请工伤认定就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来说,是其民事权利而非义务。同时,法律授权工会组织也享有工伤认定申请权,以维护受伤害职工的合法权益。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期间工资的发放按照之前的待遇不变进行,由用人单位负责发放。前提是必须认定该工伤是在工作时受到的伤害,用人单位才会提供相应的赔偿和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包括住院和出院后的休养期间,将获得与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相同的工资福利待遇,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认定申请主体包括用人单位和受伤害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工伤发生的费用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包括医疗费用、康复费用、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等。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21修正):第三章 工会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七条 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必须有工会参加。工会应当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有权要求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对工会提出的意见,应当及时研究,给予答复。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十一条 工伤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
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行业,可以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具体办法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的主管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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