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强制执行后还完钱的,不良的征信记录从执行完毕之日起5年内删除。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七条规定,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三)人民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失信被执行人不还钱一辈子不撤销吗?
失信被执行人不还钱一般来说,在判决后依然不履行相应的义务,人民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效期为二年。如果有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也就是说,失信被执行人有效期最短二年,最长五年。如果不还钱,那么在银行征信报告中会一直保留这笔记录,以后在于金融机构打交道的时候,会提示有不良信用记录。
综上所述,被强制执行后还完钱的,不良的征信记录从执行完毕之日起5年内删除,对此您了解了吗?
《最高人民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七条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三)人民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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