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土地整合是指在坚持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基础上,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通过农户之间土地互换并地,“小块并大块、多块变一块”,使农户承包经营的分散、零星耕地集中或相对集中,解决土地细碎化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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