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决不离婚,原告可以在6个月之后重新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原告不能在六个月内重新提起离婚诉讼,除非有足以证明夫妻之间感情已经破裂新情况、新理由。被告提起离婚诉讼的,则不受六个月的限制。
一、第二次起诉离婚时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以下事项是当事人第二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当事人需要注意的:
1、起诉方要确定再次起诉的时间要求,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2、确定有管辖权的法院;
3、准备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
二、诉讼离婚的特点有哪些
诉讼离婚的概念和特征有: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三、诉讼离婚的诉权限有哪些
诉讼离婚的诉权限制有:
1、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应当征得军人的同意;
2、妻子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半年内,男方不得单方提出离婚;
3、判决不准离婚或法院调解和好、原告撤诉,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不能提起离婚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oldu.cn 版权所有 浙ICP备202412327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