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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继承时效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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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继承时效规定是三年。继承开始的时间,是计算继承权最长诉讼时效的一个起点,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这个时效的期限为三年,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另外在代位继承中,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才能引起代位继承;被代位继承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即使被继承人的子女是继承开始以后遗产分割之前死亡的,也不能适用代位继承,而应适用转继承;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一、遗嘱继承与代位继承哪个优先

遗嘱继承优先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指继承人先与被继承人死亡的,其后代血亲可以代位继承。并且只有法定继承才可以发生代位继承。而遗嘱继承是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因此遗嘱继承必然优先于代位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二、代位继承是否可以放弃继承

代位继承可以放弃继承。继承是继承人的权利,继承人可以选择继承,也可以选择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明确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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